30歲再讀《水滸》:我恍然發現那個不爽利的李忠,真的很仗義

以前看《水滸傳》總是關注那些“大IP”的故事,拳打鎮關西的魯達、火燒草料場的林沖、醉打蔣門神的武松是書中當之無愧的主角。

108位好漢中穩居C位的就那麼幾個人,對於其中的配角則很少關注,也不在乎他們的喜與悲。

就拿《魯提轄拳打鎮關西》這一情節來說,當時主要看的還是行俠仗義的魯提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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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提轄的排面足夠大,走到哪裡都有人重視。他看史進長得長大,便認為他是條好漢,於是就親切地稱呼他為史大郎,並拉著他去喝酒吃肉。

路上遇見了史進的師傅,既然是史大郎的師傅,那就一起喝酒吃肉去,看看,多麼的豪爽。

到了酒店,小二詢問魯達吃什麼菜,魯達豪氣地說“問甚麼!但有,只顧賣來,一發算錢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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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好比我們去飯店的時候,對服務員說炒一本一樣。

席間的氣氛很好,大家喝著酒吃著肉,談著江湖上的典故,較量著武藝。不出意外的話,這將是賓主盡歡的局面。

但是,隔壁的包房裡卻傳來了女人哭哭啼啼的聲音。魯達談興正濃,聽到哭聲十分焦躁。於是他把桌子上的碟子、碗都扔到了樓下。店小二急忙上來解釋,原來隔壁是賣唱的父女傷心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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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達問清楚緣由後,勃然大怒,正義感瞬間爆棚,他當即就要去打死那個害人的鎮關西。在史進和李忠的勸說下,魯達這才作罷。

他開始幫助金翠蓮父女二人,他從身上掏出五兩銀子,然後又找史進和李忠借錢。史進拿出十兩,李忠拿出了二兩。魯達嫌棄李忠的錢太少,說了句“也不是爽利的人”,便把銀子扔還給李忠。

他大方地把十五兩銀子交給了金翠蓮,告訴拿著錢明天趕緊離開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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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看這段情節的時候,總感覺魯達這個人慷慨仗義,實在是太完美了,那種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但是,最近再讀這段情節的時候,我總覺得魯達的行為有點慷他人之慨,強人所難。反倒是那個拿了銀子的李忠,實在冤枉得很。

在魯達的眼中,李忠是個不爽利的人。事實真的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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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未必,李忠與魯達是初次相識,並且是透過史進與他相識的,他是被“硬邀”來吃飯的。

當時的李忠正在街頭賣藝,一身臭汗已經出完了,就要開始兜售膏藥了。就在這時,魯達邀請他去吃飯。

“待小子賣了膏藥,討了回錢,一同和提轄去。”

眼看著錢就要賺到手了,李忠不捨得離開,於是向魯達提出一會過去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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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魯達早已不耐煩了。“誰奈煩等你,去便同去。”

見李忠還在猶豫,於是魯達便對圍觀的人罵道:

“這廝們挾著屁眼撒開,不去的灑家便打。”

李忠見狀很無奈,只能賠笑道“好急性的人。”

在這段關係中,李忠的地位很低微,所以他表現地也很卑微。

這一段飯,他損失了不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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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席間,魯達向他們籌錢。

李忠是很猶豫的,這個暴躁的提轄出了五兩,那個富二代拿了十兩,自己若是不出,顯得小氣,若是出得太多,對於他來說有些傷,畢竟自己沒有那麼富裕。

他在懷裡摸索了半天,也思考了半天。他咬著牙掏出了二兩銀子,這二兩銀子是他幾天的血汗錢,不過為了面子上過得去,他還是掏了出來。

但是,在他看來已經不少的銀子,在魯達那卻根本看不上眼。魯達把銀子丟給了他,並說他是不爽利的人。

30歲再讀《水滸》:我恍然發現那個不爽利的李忠,真的很仗義

書中沒有描寫李忠的表情,但是想來應該很尷尬。儘管李忠只是一個江湖藝人,但是堂堂的打虎將不要面子的嗎?

小的時候讀水滸,從來沒有考慮過李忠的經濟地位,只是單純地從出錢的多少來就給了他一個吝嗇的標籤。

現在來看,一個提轄,一個富二代,他們的條件都比這個江湖藝人強得太多。二兩銀子在他們眼中確實不多,可能他們僅是他們的一頓飯錢,但是對於賺辛苦錢的李忠來說,二兩銀子可能是他半個月的伙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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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且李忠與魯達並不熟稔,借給魯達錢是他的情義,但是魯達卻對這份情義很不在乎,實在是不應該。

一個生活本就不富裕的人,能在他人有難的時候伸出援手,“我們”又有什麼資格說人家不爽利呢?

在我看來,李忠不是不爽利,而是相當的仗義,只是缺少人們的理解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