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喪葬習俗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燒“五七”!這習俗從何而來?

民間喪葬習俗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燒“五七”!這習俗從何而來?

頭七,中國人的喪殯習俗,是根據死者去世的時間,再配合天干地支計算出來的日子及時辰,然習慣上大家都認為“頭七”指的是人去世後的第七日。一般都認為,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於魂魄回來前,為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便須迴避,最好的方法是睡覺,睡不著也要躲入被窩;如果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亦有說認為到了“頭七”當天的子時回家,家人應於家中燒一個梯子形狀的東西,讓魂魄順著這趟“天梯”到天上。

民間喪葬習俗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燒“五七”!這習俗從何而來?

待老人真正嚥氣後,要趁身體尚熱給死者沐浴更衣,邊穿邊呼喚親人穿衣、伸手、登鞋……並用手將死者眼閉上,嘴合攏,謂“整容”。然後將其抬於靈床上,靈床用兩條長凳上橫門板而成,逝者仰面朝天,身體上蓋上白紙。

找中間有方孔的古銅錢,用紅線穿其孔,打結,塞人死者口中,再把絲線系在死者兩耳上,此所謂“噙口錢”。烙薄餅,分3-5個一組,連同部分麩皮,分別裝入死者兩袖內,用生麻綁住,傳說這些麩皮、薄餅是專供死者靈魂過螞蟻山而準備,不然會多受折磨。死者多放在門板上,面蓋白布,枕頭事先用麥秸裝好,刺有雄雞圖案的“長鳴雞枕”,枕邊放穀草,謂“招魂草”,草邊放白紙剪成的“招魂幡”,之後燒紙焚香,家屬號啕大哭。

門前插白幡,以示鄉鄰。逝世後,一般都要停屍1-2天,等完成以下程式後再埋葬。停喪緣由,一是為親人弔喪,瞻仰遺容,二是農家認為,陰司“小鬼”往往有“誤拿”,停喪1-2日,如“小鬼”誤拿,死者靈魂或會被放回。

民間喪葬習俗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燒“五七”!這習俗從何而來?

“上望”是指在死者去世的第6天午夜,即第7天的凌晨,家裡人舉行哭祭的儀式,白天要燒“頭七”,以後每隔七天祭祀一次,直到“七七”。

現代人由於工商業發達工作忙碌,有將七七四十九天縮短的情形,以縮為二十四天為例,其方式為「頭七」與「七七」各七天,中間每隔二天為「七」即為二十四天,在居喪期間未出殯前不過節, 遇祖先之忌日也不拜。做七除上壽者照七七四十九日為尾七外,未上壽者即俗所謂「死人快過日」,一般多自二七起短為六日,因此實則做尾七為第四十三日。也就是說頭七是死後第七日子時,就是現在的第六天23點至第七天凌晨一點,就是“6天尾7天的頭”。

按喪事習俗,燒七(做七),燒百天、燒週年、燒三週年的意義:人死到陰曹地府後,共有十位王官(陰府之檢察官)和四位審判官,其職是:將亡者提詢,以生前所作所為,善善、惡惡、加以偵訊,共有十位王官,掌理十殿,首先要過前七殿:第一殿秦廣明王、第二殿楚江明王、第三殿宋帝明王 、第四殿伍官明王、第五 殿閻羅帝君、第六殿卞城明王、第七殿泰山明王、兒女燒七,希望父母在陰間能安然舒適,過王順利。

民間喪葬習俗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燒“五七”!這習俗從何而來?

照古代的喪俗,靈柩最少要停三天以上。據說是希望死者還能復生。三天還不能復活,希望就徹底破滅了。實際上停柩的時間長,是由於當時喪禮繁縟複雜,尤其是天子諸侯,需要浩大的陵墓和大量隨葬品,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時間。近代以後,靈柩一般都在“終七”以後入葬。按傳統的說法,人死後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所以要舉行“做七”,每逢七天一祭,“七七”四十九天才結束。事實上這主要是受佛教和道教的影響。

佛教認為,除罪大惡極的立即下地獄,善功極多的人立即昇天,靈魂一般並不能夠馬上轉生。沒有轉生的亡靈不是鬼,是在死後至轉生過程中的一種身體,等待轉生機緣的成熟。所以,人死之後七個七期中,孝屬或親友如果能請僧人來為他做些佛事,亡者即可因此而投生到更好的去處。所以,佛教主張超度亡靈最好是在七七期中。如果過了七七期之後,亡靈託生的類別已成定案,再做佛事,就只能增加他的福分,卻不能改變他已託生的類別了。如果一個人,生前作惡很多,註定來生要託生畜類,當他死後的七七期中,如果有孝屬親友為他大做佛事,使他聽到出家人誦經,當下懺悔,立意向善,他就可以免去做畜牲,而重生為人了。而道家也認為超度度亡靈最好是在他“七魄”沒有散盡之前。

“做七”期間的具體禮儀繁多,各地有各地的做法。有些地方,舊喪俗中的第五個七天,必須由外嫁女回來,這一天的費用完全由外嫁女負擔,如果死者沒有外嫁女,就由外嫁的侄女或侄孫女來做。人死後的第一個七天、第三個七天和第七個七天,叫做“大七”。在這一天祭奠中有“走七”的習俗,就是說在這一天的祭奠中,外嫁女兒和媳婦們,每人各自提一隻燈籠,在規定的儀式中飛也似地賽跑,爭取第一個跑回家,俗稱“爭英雄”,認為這樣死者靈魂能庇佑降福。

民間喪葬習俗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燒“五七”!這習俗從何而來?

人們認為人雖然死了,但靈魂仍然和活人一樣有情感。穿孝——老人死後,兒孫為表示哀悼’,直系子孫、媳婦,要每人做一孝衫、孝鞋、孝帽、直穿至謝孝日。葬後三日為“祭墳”,七日為“小期”,二十一天為“三期”(也稱“三七”),三十五天為“五期”,四十九天為“斷七”。百日、亡人生日,孝男孝女上墳祭奠。期年為週年。三年過了才換下孝衣。

一七淼茫茫,二七回家鄉,三七下河洗手,四七見閻王,五七上刑場,六七過法堂,七七下地 獄上天堂 。人死想要上天堂,多做善事留世芳。

(注人死後一七靈魂到處走,二七才會回到家鄉,三七下河洗手發現自已身上的肉在爛,四七就去見閻那裡報到登記生死簿,五七陰司將自已送上刑場,也就是上刀山下火 海,讓你吃盡所有刑具的苦頭,那麼六七就由判官定你的罪,到了七七就按照陰間判官,定刑該送地 獄的送地 獄,送天堂的送天堂。陰間只有天堂和地獄兩種罪,所以人生在活著的時候要盡孝道多做善事。

最後附上詩詞一首

《懷念逝者》

拋親別友陰司去, 步步走近鬼門關。

三魂七魂似夜遊, 家燒頭七將你喚。

多給紙錢燒與你, 二七轉身思回鄉。

三七來到奈何橋, 給你喝碗孟婆湯。

前世親友皆忘記, 從此阻斷兩陰陽。

四七進了森羅殿, 登名造冊寫供狀。

五七一月以有零, 閻君開始閱供狀。

最是難耐六七時, 牛頭馬面過大堂。

陽世三間好壞事, 必需一一供端詳。

七七四十九天滿, 今日判官結你案。

作惡多端下地獄, 良善之輩返仙鄉。

斷七一燒親人念, 從此陰陽兩茫茫。

在世多做善良事, 積德後人家道昌。

別問為何知曉多, 民俗民間有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