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對渤海銀行境外上市出具反饋意見:律師核查並出具法律意見
一、證監會對渤海銀行境外上市出具反饋意見
11月12日,證監會官網釋出對渤海銀行出具的境外上市反饋意見。具體內容如下:
境外上市反饋意見
(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12日)
本週國際部共對1家企業出具反饋意見,具體如下:
渤海銀行
一、請補充說明你行報告期內對相關監管部門行政監管措施、處罰的整改落實情況。請律師核查並出具法律意見。
二、請補充說明你行關聯交易風險情況,關聯方包括但不限於“泛海系”等的授信額度,關聯交易風險對你行業務運營的影響,以及是否對本次發行構成影響。請律師核查並出具法律意見。
三、請補充說明你行資產質量情況,尚未調整納入不良貸款的相關貸款和資產情況,若調整納入,請說明對你公司不良貸款率等監管指標的影響。請律師核查並出具法律意見。
四、請補充說明你行同業業務和理財業務展業情況,並說明上述業務是否存在經營和合規風險,若存在風險,是否已按規定計提相應減值準備,是否對本次發行構成影響。請律師核查並出具法律意見。
五、請詳細說明你行南京分行存款人無錫濟煜山禾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恆生製藥有限公司相關存款為第三方提供質押擔保的情況,公安機關是否已立案偵查,你行相關從業人員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不當操作行為,相關事項進展情況,以及該事項是否對你行本次發行構成實質性障礙。請律師核查並出具法律意見。
六、請補充說明並披露你行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並有效執行,你行業務流程的合規情況。請說明你行董事、監事、高管選聘履職情況。請律師核查並出具明確法律意見。
七、請說明你行所涉未結訴訟、仲裁案件的進展情況,以及是否對本次發行構成實質性障礙。請律師核查並出具法律意見。
二、法律意見書
法律意見書是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一種綜合性的書面檔案。其內容包括向諮詢者提供法律依據、法律建議以及解決問題的方案。
根據《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以及中國證監會相關規章,下列業務應由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法律意見書:擔任發行人律師,為公司在境內滬深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含A股、B股)並掛牌上市出具法律意見書,這是最為典型也最重要的律師證券業務;
★上市公司配股法律意見書、上市公司增發法律意見書:為已上市公司的再融資(配股、增發)進行法律審查,出具法律意見書;
★股權收購法律意見書、資產置換法律意見書:為上市公司之間、上市公司與非上市企業之間的股權收購、資產置換進行法律審查,出具法律意見書;
★公司恢復上市法律意見書:為已被暫停上市的公司、被摘牌公司(終止上市)重新恢復上市出具法律意見書;
★公司債券法律意見書:為已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發行公司債券、可轉換為股票的債券,以及其他大型企業發行企業債提供法律審查,出具法律意見書;
★投資基金法律意見書:為發起設立證券投資基金(含封閉式基金和開放式基金)以及老基金的規範、改造、擴募和續期出具法律意見書;
★海外上市法律意見書:為境內企業海外上市(即在境內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到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如發行H股、N股、S股或者發行外國存託憑證)出具法律意見書;
★紅籌上市法律意見書:為境內企業或自然人,以境內資產或權益到境外設立公司並在境外發行上市(即所謂的紅籌股上市)出具法律意見書;
★證券承銷法律意見書:擔任證券主承銷商的法律顧問,對承銷商推薦發行公司並承銷證券進行法律審查,以避免承銷商的風險和責任;
★公司設立法律意見書、公司變更法律意見書:證券公司的設立及其增資擴股,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及其重大變更事項,需要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
★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臨時股東大會法律意見書:為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臨時股東大會進行法律見證並出具法律意見書服務;
★證券發行人法律意見書:為股票發行人、可轉換債券發行人和證券投資基金髮起人出具法律意見書;
★董事任職法律意見書:為上市公司增發股份、配股以及發行可轉換債券出具法律意見書;見證上市公司股東大會並出具意見;見證上市公司重大購買或出售資產的行為及此行為的實施結果並出具意見;為上市公司新任董事、監事解釋《董事宣告及承諾書》、《監事宣告及承諾書》見證並出具法律意見書等;
★承銷商招股配股法律意見書:為主承銷商、承銷商製作的招股說明書、配股說明書出具驗證筆錄等;
★基金法律意見書:為證券投資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所設立的基金是否具備發行與上市的法定條件,出具法律意見書;
★股東年會法律意見書:為股東年會召開見證並出具法律意見書
★股權股權分置改革法律意見書:為股權分置改革出具法律意見書
本文部分內容參考《法律意見書和律師盡調報告大全》,
法律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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