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唐更民主之御史大夫獨立

兩漢時,御史大夫雖位列三公,上督皇帝、下察百官,有副相之稱,隸屬於丞相。至【隋】唐,御史大夫於宰相政府分出,單設御史臺,隸屬皇權,完全監察政府【中宗後,御史臺細劃分為左右御史,分掌中央與地方政府之監察,左御史監察中央政府【主要是尚書六部】,謂之“分察”,右御史監察地方政府,謂之“分巡”】。如此,一來皇權與相權此長彼消,皇權或不會對相權有如鯁在喉、如虎在側之不快,二來御史臺替皇權監察政府、諫官【隸屬門下省,如諫議大夫、拾遺、補闕】替相權監督皇帝,也使得皇權與相權之博弈或有約束。

【隋】唐承漢制,並多有改進與完善。但正如前文所述,任何完善之制度,若沒有人維護並執行,輕則形同虛設,重則禍國殃民,而漢唐之地方刺史或御史皆可為前車之鑑。漢代刺史情況,於此不再贅言,現專述唐代御史。

唐代,監察地方之右御史,又稱監察使、巡察使,最後稱為觀察使。起先,觀察使之職責僅限於監察地方行政,但不能干預,其與地方長官之關係,多像宰相與御史大夫之並列而非上下隸屬。然,觀察使之中央官員身份,再加之常駐地方,則難免會直接影響地方長官之仕途與行政,且歷史也清楚告知,這是事實,甚者,更逐漸成為地方更高一級之長官。如此之發展,對照現今中央官員到地方視察或督辦行政之情形,或並不突兀。

作為中央官員,觀察使雖成為“名不正、言不順”之地方最高長官,有利於中央集權,但其上有中央之名、下有地方之權,較地方政府對中央之威脅更甚。如駐邊疆之觀察使,亦即後來之節度使,不僅全權支配地方事務及官員任用,而且還握有地方軍權,此種“藩鎮”情形儼然是東漢末地方政府割據之翻版,其結果自然是重蹈覆轍,招致安史之亂。所幸,安史之亂未能亡唐朝天下,所不幸,安史之亂後,藩鎮割據更甚,皇權或中央式微,旨令難行,終致唐王朝亡於自釀之禍。其後,五國之梁唐晉漢周於五十三春秋間快速相繼更迭,也全因地方藩鎮大將手握重兵之流弊,宋朝開國皇帝趙匡胤,即是以手握重兵之殿前都點檢【禁軍統領】身份,才能夠黃袍加身、篡權奪位。及趙匡胤即君位,遂採納宰相趙普之建議,杯酒釋兵權,即“削奪其權,制其錢糧,收其精兵”,自此,地方藩鎮之禍終得平息。

李唐更民主之御史大夫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