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國的一次失敗的婦女解放運動:解放小腳

太平天國的特殊文化

太平天國運動

是公元1851年—1864年期間,由洪秀全、楊秀清等人在廣西金田村發起的反對清朝封建統治和外國資本主義侵略的農民起義戰爭,也是19世紀中葉中國最大規模的反清運動。

在這場席捲中國十八省,歷時十四年的運動中,其在文化革新方面亦開創了諸多先例。而女性地位的提高是為其顯著特點之一,這也順應了時代發展的潮流。

在新興的天國裡,洪秀全宣揚男女平等的思想並付諸實踐,他打破了封建時代的思想束縛,首次允許女性參加科舉考試,這也成為了太平天國文化中最靚麗的風景線之一。

太平天國的一次失敗的婦女解放運動:解放小腳

人民英雄紀念碑上的太平天國運動浮雕

不過本篇內容並不著眼於女性科舉,而聚焦在更為細微的一個方面,即太平天國時期發起的女性解放小腳(禁止纏足)運動。

纏足之前世今生

中國女子纏足之風究竟源於何時已不可考。最早的

傳說

可以追溯到大禹治水時,娶足小的狐狸精塗山氏女為妻;又說商紂王的愛妃妲己亦是狐狸幻化,但因道行不夠,雙足未能變得人形,因此就用布帛裹了起來。因其“三千寵愛於一身”,宮中女子遂紛紛“東施效顰”地將腳統統纏住。(按此說,則狐狸變人皆是小腳,不知大象、犀牛等龐然巨物成精則腳大乎?——玩笑話)。

太平天國的一次失敗的婦女解放運動:解放小腳

遊戲“王者榮耀”中的狐妖妲己形象

當然,上述只是民間神話傳說,多為牽強附會、博君一樂、不足為憑(尚有隋煬帝與吳月娘之傳說,篇幅起見,此處略去不表)。稍微靠譜和常見一點的說法是,南唐後主李煜有宮女窅娘,美麗多才、纖麗善舞,後主為其製作了高六尺的金蓮臺,飾以珍寶,網帶瓔珞,中作品色瑞蓮。令窅娘帛纏足,使腳纖小屈上作新月狀,再著素襪於蓮花臺上翩翩起舞、迴旋有凌雲之態,引得宮中女人競相仿效。此風后又從宮內傳入民間,被認為是女子纏足之始。此時纏足,追求的是細窄,而不是小。

北宋時,纏足之風從“風俗產業圈”逐漸向中上層官宦之家(女子不用從事勞動生產)傳播開來,至南宋時成為潮流。蘇軾有《菩薩蠻》詞:“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辛棄疾有《菩薩蠻》詞:“淡黃弓樣鞋兒小,腰肢只怕風吹倒”。經過彼時的“文壇巨擘”們生動描寫與大肆鼓吹、搖旗吶喊,引發了男性對纏足之美的追捧膜拜與女性的模仿實踐。

太平天國的一次失敗的婦女解放運動:解放小腳

江西德安南宋鹹淳十年墓出土的羅襪與浙江衢州南宋史繩祖墓出土的“羅雙雙”銀鞋,說明與清代的所謂“三寸金蓮”不同,彼時的纏足方法為:由後向前愈細愈窄,纏作拇指高翹的足尖然後反向勾曲如鳥喙(明代女子纏足的方式與此相近)。

至元朝末年,社會上甚至出現了以不纏足為恥的觀念。而明朝的婦女纏足之風已在下層社會廣為流傳、興盛至極。據說明末義軍首領“八大王”張獻忠就將佔領區的女子小腳剁掉後堆積成山,美其名曰“金蓮峰”。可見當時女子纏足已蔚然成風,普及率頗高。

待滿清入關鼎定中原後,清朝統治者按其滿洲習俗要求:“男子剃頭留辮,女子放足”。儘管漢兒們老老實實的的執行了剃髮易服,他們卻將“纏足”當成了“保衛漢家傳統文化”最後的底線,拒不執行,甚至還變本加厲,纏足之風屢禁不止。康熙七年,清廷終於妥協退讓,正式允許婦女纏足(滿族女子仍不纏足)。因此才有了“男降女不服”的說法。(小編一直沒弄懂此事的邏輯,不知道大家怎麼看,歡迎評論區賜教)

太平天國的一次失敗的婦女解放運動:解放小腳

晚清漢族女子的“三寸金蓮”

總而言之,經過纏足後的婦女,行動受限,生於庭院之中,亡於高牆之內。不僅肉體上受到限制與折磨,淪為傳宗接代的生育工具;精神上亦受到封建禮教的禁錮與壓迫,成為男子的附庸。裹腳布就像一種枷鎖束縛著女性,使她們成為了那個時代的犧牲品。(纏足之畸形圖片因擔心觀者產生不適,因此不予展示。)

廣西地區婦女之習俗

公元1851年(清咸豐元年)太平天國起事之初,選擇在了少數民族(壯族、瑤族)聚集、土客雜居的廣西桂平(今廣西貴港市桂平市)金田村。此處天高皇帝遠、魚龍混雜、土地貧瘠、自然條件十分惡劣,生產力水平也頗為低下,加之經歷了道光朝鴉片戰爭的破壞,當時“粵省窮荒,天下所聞”。

太平天國的一次失敗的婦女解放運動:解放小腳

太平軍起義後進軍路線示意圖與金田村之位置標記(圖源見水印)

由於上述自然環境、生產技術、歷史因素及生活習俗的影響,廣西本地婦女除少數大戶人家的名門閨秀外,大多並不纏足。清康熙朝文人吳震方在其《嶺南雜記》中寫到:“嶺南婦女多不纏足,其或大家富室閨閣則纏之,婦婢俱赤腳行市中,親戚饋遺盤榼,俱婦女擔負,至人家,則袖中出鞋穿之,出門即脫置袖中……下等之家,女子纏足,則皆詬厲之,以為良賤之別。”

而寓居廣西的客家人(太平天國的主要領導人如洪秀全、楊秀清、馮雲山、蕭朝貴、韋昌輝、石達開、秦日綱、陳玉成、李秀成等全部都是客家人)中,女子亦不纏足。清末民初由徐珂等人編撰的《清稗類鈔》中記載:“客家婦女向不纏足,身體碩健,而運動自如,且無施脂粉及插花朵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太平天國的一次失敗的婦女解放運動:解放小腳

清朝老照片,不曾裹腳的“天足”婦女

看來廣西女性勤勞能幹是自古以來即形成的“優良傳統”,當地女子裹腳反而成為了“非主流”,若是勞動婦女纏足竟會遭人“詬厲之”(腦海中浮現出以下畫面:幾名“天足”婦女圍著一名纏足女子指指點點:“嘖嘖嘖,你就一窮人命裝什麼富家大小姐啊!&*%¥#……”)。

這種不纏足的習慣其實與從事生產勞動有著密切關係:由於自然環境與生產力水平的限制,導致廣西婦女從小就要參與各類勞作,不光要從事紡織刺繡等本職工作,還要同男子一樣上山砍柴放牧,下地耕田犁墾,在集市貿易中更是充當了力能挑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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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融安縣,由於大量男性勞動力外出務工,而在田地勞作的留守婦女

天國之革新

馮雲山在紫荊山區傳教之時,拜上帝教就有宣揚男女平等的思想,因此“廣西教徒敘集禮拜時,男女分座”,說明了女性教徒亦不在少數。隨著這些婦女加入太平軍女營,她們同男子一樣擔負著防守、巡查乃至一線戰鬥的軍事任務。

當太平軍風風火火、勢如破竹般地北上兩湖、克復武昌、安慶至鼎定天京,在親眼目睹深鎖春閨的江南小腳女子之纖細嬌柔、弱不禁風后,這些體格健碩、篷頭赤腳、健步如飛,“風風火火闖江南”的廣西大腳婦女不免對其心生厭惡、嗤之以鼻。(愛美之心人皆有之,也許是“皮糙肉厚女漢子”對細皮嫩肉小嬌娘深深的嫉妒亦未可知?——小編不贊同,小腳女性之病弱對於習慣了健碩之美的廣西妹子來說,一點都不會覺得是美的,有同理心的會覺得可憐,沒同理心的只會覺得礙事、噁心、嬌氣。)

太平天國的一次失敗的婦女解放運動:解放小腳

網路配圖,圖文無關

太平天國的統治者們在廣西地域特色文化、生產勞動習俗的影響與薰陶下,自然而然地將廣西婦女的生活習慣與價值觀念(不裹小腳)作為江南女子效法的標準,開始著手在天國境內全面鋪開。

公元1853年7月(清咸豐三年),天京政府下達了禁止纏足的法令(即“放足令”),並異常嚴厲地加以貫徹執行。法令規定:“婦女不肯解腳者,則立斬其足以眾婦。”要求女營新姐妹(新姐妹是較之老姐妹——起義之初即參加革命的廣西婦女而言的江南佔領區女性)“歸館不準穿裾及褶衣,又勒令放足。”(佚名著《粵逆紀略》)“謂江南女子腳小無用,……傳偽令著其放腳。婦女皆去腳帶。”(沈雋曦著《金陵癸甲摭談補》)這正是時人親眼目睹“一日萬家纏足放”之空前盛況,不能不說是亙古未遇的大事件。

太平天國的外國友人吟俐評價該項政策:“太平天國已經廢除了婦女纏足的惡俗……這給婦女帶來了巨大的福利,使她們改善了外貌。婦女擺脫了纏足的惡習,男子擺脫了薙髮垂辮的奴隸標記,這是太平天國最顯著,最富有特色的兩大改革。”

太平天國的一次失敗的婦女解放運動:解放小腳

1866年2月,曾經參加過太平天國運動的英國人呤俐在天國覆滅後回到倫敦所出版的《太平天國革命親歷記》(原書英文名:Ti Ping Tien Kwoh: The History of the Ti-Ping Revolution, Including a Narrative of the Author‘s Personal Adventures)

政策分析

太平天國的“放足令”其實是廣西婦女勞動習俗形成的地域文化在天國中的一種自然延續,而非女權運動的重大舉措。況且建立肇始的天國政權始終處於頻繁的戰事之中,為了填補其轄內的勞動力缺口,只得將女性從閨房中解放出來。除去一些心靈手巧、善於刺繡的被編入錦繡營(負責製作軍服的衙門);一些耳聰目明、頭腦機敏、面容姣好的編入各王府充任女官(雜役、秘書等);大部分婦女都被編入女館(太平天國初期執行男女分營的管理體制,女館即女子集中生活工作的地方)從事運糧、負煤、挑水、搬磚、割稻、砍柴、開溝、疏壕、填土、修壘、蓋房、守城、作戰等任務。這也是太平天國軍事戰鬥、生產勞動與後勤保障工作的客觀需要,因此,“放足令”可以說是戰時權宜之計的產物。(小編:果然,戰爭時期勞動力不足的時候,是女性提高地位的最佳時期,古今中外,莫不如是。)

“粵西婦女赤足蓬首,壯健如男子”;“賊婦入城,皆大腳高髻,力能任重,可勝二百斤”;“赤足裹頭,攀援岩石,勇健過於男子,臨陣皆持械接戰,官軍或受其刃。”這些描繪,非常形象地刻畫出廣西“天足”

太平軍女戰士展現出的驚人爆表戰鬥力

。潛伏在天京城內的間諜張繼庚在給清廷欽差大臣向榮的報告中就曾告誡說:“

破城後,廣西婦女宜盡誅戮,斷不可姑息赦之,以其人皆勇悍,曾扮牌刀手,出城拒戰

。”

太平天國的一次失敗的婦女解放運動:解放小腳

與張繼庚相關的《太平天國》圖書內容(劇透:其反革命活動最終被東王楊秀清所部破獲,於公元1854年2月被捕,同年“堅貞不屈、英勇就義”。)

看過“誰說女子不如男”的廣西婦女之表現,再反過頭來瞧瞧“三寸金蓮”的嬌弱江南女子。面對繁重的軍事任務和艱鉅的生產勞動,她們顯然不具備完成這些工作的身體素質條件與心理承受能力,並形成了鮮明對比。這令天國的統治者們想當然地認為她們不能勝任的主要原因就在於:“裹足不便”、“腳小步遲”,因此要更應加大力推廣“放足令”的力度。

然而兩種截然不同的地域文化碰撞,使得該項政令適得其反:佔領區的江南女子忽然被扯掉相伴千年的“裹腳布”,卻不能立竿見影地取得如同廣西“大腳蠻婆”一樣健步如飛的效果(廢話,足骨都已變形),但依然被後者以武力脅迫去承擔力所不逮的苦役。

另一方面,儘管纏足給女性帶來極大的生理折磨,但長期受封建禮教浸染的江南女子對於“放足”的行為始終抱有一種因背叛傳統道德的心理負罪感而產生的牴觸情緒。千百年來,在男權思想的洗禮下,廣大傳統女性都把那條“裹腳布”視作“良家婦女”根深蒂固、牢不可摧的象徵,在她們心目中不僅神聖莊嚴且心動神馳。然而“放足令”恰恰直擊她們內心那根最敏感的神經。在天國一些轄區內,許多婦女甚至以死相博,出現了十天之內“尋死者以千計”的悽慘場面。殉(封建禮)教者的悲壯抗爭證明了太平天國所忽視的地域文化差異,超出了江南女子心理承受範圍,從而造成的負面影響遠大於正面效果

(歷史就是這麼諷刺,就像明末有人為不肯梳辮子而死,清末有人又為不肯剪辮子而亡)。

太平天國的一次失敗的婦女解放運動:解放小腳

太平天國婦女服飾:注意她們都未纏足

更為嚴重的是,太平天國的“放足令”被滿清封建衛道士抓住了“把柄”。曾國藩就高舉傳統禮教大旗,大肆謾罵,在其著名的《討粵匪檄》中猛烈攻擊到:“粵匪自處於安富尊榮,而視我兩湖三江被脅之人曾犬豕牛馬之不若。此其殘忍慘酷,凡有血氣者未有聞之而不痛憾者也。”(此處意指揮太平軍脅迫佔領區女子放足後參與軍事戰鬥、生產勞動與後勤保障工作。)

歷史證明,太平天國的許多極端政策嚴重孤立了自己,將群眾推向了對立面,從而失去了最廣泛的基礎支援,這也是太平天國迅速敗亡的一個重要原因。

太平天國的一次失敗的婦女解放運動:解放小腳

1854年2月(清咸豐四年),曾國藩建立湘軍奉旨剿匪時所發表的《討粵匪檄》

“放足令”之評價

太平天國頒佈的“放足令”從尊重男女平等出發,解除了裹腳布對女性的身體禁錮,這本身是一件值得提倡和頌揚的好事。在天國境內全面廢除遺禍千年的纏足陋習,是歷史的進步與必然。

但由於農民階級自身的階級落後性與時代的侷限性,太平天國的統治者們不可能認識到禁止纏足與女性解放之間的本質關係,更沒有上升到近代女權運動的思想高度來指導他們這一行動,充其量不過是“他們在對封建統治秩序叛逆過程中自發產生的樸素的民主主義傾向”(即敵人支援的,我們就要反對——太平天國割辮蓄髮,反對土葬等政策亦是因此)。

當廣西與江南兩種風格迥異的文化差異相碰撞時,天國的統治者們遇到來自轄內社會各界對放足令的強大反對浪潮,於是他們迅速地糾正了這一“不合時宜的”作法。東王楊秀清在“知其苦狀”後甚至親自過問,瞭解真相,接著“賊禁乃漸懈”。 “放足令”是一次偉大的文化創新與歷史嘗試,但它追究未能衝破封建思想的藩籬,隨著天國大業的隕落而煙消雲散,以失敗而告終。

END

圖片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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