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以及客觀要件

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以及客觀要件

職務侵佔罪。

是大城市中,尤其是私營企業,發生較多的一種犯罪。

根據刑法規定,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構成職務侵佔罪需要三大條件,一是必須是利用自己職務上的便利,

例如利用自己主觀、分管、經手、決定或者處理以及經辦一定事項的權利,又或者依靠、憑藉自己的權力去指揮,影響下屬或利用其他人員的與職務、崗位有關的許可權等多種利用本人職務上便利的行為,如果不是利用自身職務便利,而是使用其他手段取的公司財務,則不構成本罪,而是以盜竊罪等罪名論處。

二是必須有侵佔的行為。

只要是本質上出於非法佔有的目的,利用了自身職務之便作出非法佔有單位財物的想法,且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則構成職務侵佔罪,例如財務人員故意將某筆收款計不計入公司賬內,並且已經結賬,該財務人員的行為則構成職務侵佔罪。

三是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

如果僅僅是非法侵佔公司、企業或者單位財物的行為,但是沒有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則不構成職務侵佔罪。根據法律相關規定,對於職務侵佔6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為數額較大,100萬元以上為數額巨大。

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以及客觀要件

犯了職務侵佔罪自然是要定罪量刑的了,根據刑法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佔本單位財物,

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一萬元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十萬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

有期徒刑

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萬元,可以增加一個月刑期,從而確定基準刑。

下面小編舉個案例,相信大家透過案例會對職務侵佔罪罰更加了解。

2016年間,有個公司技術人員,人稱熊某,負責為公司清退的電腦進行安全機箱開鎖。有一天,熊某利用開鎖的職務便利,利用廢舊的電腦配件 替換公司清退的電腦配件,包括硬碟、記憶體條、CPU及部分音效卡。之後熊某將替換下來的公司電腦配件放置淘寶上和實體店上銷售,不久後被公司發現並且報警,熊某被當場抓獲。

經過調查淘寶資料統計,發現熊某銷售獲利共4。8萬餘元,實體店上獲利2萬餘元,同時公訴機關還在起居住地發現共計價值3940元的電腦配件,合計起來共7萬餘元。

職務侵佔罪量刑標準以及客觀要件

熊某被公訴機關抓獲後,對自己所做作為供認不諱。在該起案件中熊某利用職務便利,將公司財物佔為己有,且數額已經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其行為已經構成職務侵佔罪,最起碼要被半年以上。但是考慮熊某特殊家境,且認罪態度良好等原因,在國暉刑事律師的辯護下被判決從輕處罰,處於5個月的刑罰。同時,作為犯罪分子,熊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予以了追繳或責任退賠。

透過案例相信大家都已經知道,何為職務侵佔罪。關於職務侵佔罪刑罰,也是說大不大,說不小不小,主要是看涉案金額。職務侵佔罪屬於刑事案件,先請國暉刑事律師辯護是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的唯一途徑。這樣一來,至少還可以爭取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