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上的新娘竟是離家未歸的妻子,自己的媳婦怎麼成了別人的新娘

婚禮上的新娘竟是離家未歸的妻子,自己的媳婦怎麼成了別人的新娘。

婚禮上的新娘竟是離家未歸的妻子,自己的媳婦怎麼成了別人的新娘

2021年3月11日,在西小召鎮舉行了一場盛大的婚禮,當天參加婚禮的親戚把拍攝的婚禮現場發到網上。

同時,遠在

60公里之外的王銀花看到影片中的婚禮現場,覺得新娘子和自己離家未歸的兒媳婦長得特別像,這是怎麼回事呢?

王銀花的兒子尹成今年

32歲,因為長期乾電焊,臉上都是油漬,

他們那裡的女孩不愁嫁,

王銀花的家庭條件也不是特別好,兒子呢一直找不到物件。

王銀花夫妻倆就到處託人給兒子找物件。終於在媒人的介紹下,尹成等人來了甘肅省,認識了李娜,李娜說自己以前的丈夫長期喝酒家暴,二人離了婚,離婚後的李娜想找人好好過日子。

尹成覺得李娜長得還不錯,也是個過日子的人。二人

認識前後不過三天,就訂婚了。

李娜的姨娘提出要

12萬元彩禮,在中間人說合下,給了8萬元彩禮錢,不包括衣服,金子。尹成又陪著李娜又買了衣服,金銀首飾,前後又花了幾萬元錢。

兩個月後,兩人辦理了一場婚禮,結婚前後,尹成一直催著李娜去辦結婚證,李娜總是說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在孃家,找各種理由不去領證。

結婚三天

,李娜按照當地的風俗回門,路上,李娜接到電話說,其父親出車禍住院了,李娜就直接去了醫院,也沒有讓尹成見到住院的父親,從這以後,李娜三天兩頭回孃家。

2020年11月,李娜又以高鐵站要賠償為由,徹底離開了尹成家,再也沒有回來。

婚禮上的新娘竟是離家未歸的妻子,自己的媳婦怎麼成了別人的新娘

那麼,

2021年3月11日的這場婚禮又是怎麼回事呢?

婚禮的新郎叫王林,新娘正是李娜。王林今年

35歲了,

曾到外地打過工,也算見過世面,王林之前有過一段戀愛,但是雙方性格不合分手了,分手後的王林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結婚物件。

2021年3月2日,王林和父親到甘肅相親,王林見到了李娜,李娜和王林出去聊天時,二人感覺談得來。當天就商量結婚的事,商定的彩禮是10萬元。王林又為李娜花了兩萬多元,買衣服,首飾等。

正月二十八,兩人就結婚了。從相親到結婚只用了十天。

尹成一直都不知道自己被騙了,還以為是和李娜因為性格不合,李娜不願意和自己過日子了,才沒有回來。

直到

2021年3月11日當天,看到李娜和別人又結婚了,尹成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向公安機關報了警。

公安機關當天就將李娜抓獲歸案,經訊問,李娜的真實姓名叫李某花。

李某花剛出生時,就被父母送了人,養母家庭條件不好,年紀很小的時候,李某花就結婚了,沒幾年,李某花和丈夫因為性格、脾氣等原因,離了婚。

李某英是李某花的親姨娘,得知李某花離婚後,找上門,讓其假扮新娘,騙彩禮,從

2018年開始,李某花、李某英用這種方法騙了十幾個人。經過公安機關偵查,該團伙還有其他人員涉嫌詐騙,目前查明共騙24人,詐騙數額高達250萬元。

婚禮上的新娘竟是離家未歸的妻子,自己的媳婦怎麼成了別人的新娘

本案的法律問題,李某花、李某英的行為構成什麼罪,應該怎麼處罰?

釋案說法

:李某花等人的行為構成詐騙罪。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財物的行為。

透過整個案件,可以看出,李某花和多名被害男性談物件,隱瞞自己的真實姓名,有的甚至從認識到結婚只用了十天時間,李某花對每名被害男性均索要高額的彩禮錢,屬於典型的借婚姻之名騙取彩禮。

李某花騙取數額特別巨大,根據法律規定,詐騙數額超過五十萬元,屬於數額特別巨大,對李某花應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李某花等人從

2018年就開始詐騙,為什麼直到2021年才被公安機關抓獲,為什麼一直沒有人報警呢?

李某花等人詐騙的物件都是偏遠農村的大齡男青年,法律意識淡薄,有的可能只認為是性格不合,導致二人分手,沒有真正的去思考、去核實,有的呢,在被害男性催得急的時候,也會回來住兩天,再以各種理由離開。

再加上李某花等人一直使用的假名,

正是由於以上這些原因,讓犯罪分子一而再、再而三的實施犯罪。

今後,提醒廣大朋友,一定要先辦理結婚登記,再給彩禮,如果本案的這些被害男性,都事先辦理結婚證,或許也就不會被騙錢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