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夏商周到清末國家政治制度及國家官職變遷
從夏商周奴隸制社會到秦國統一建立中央集權國家至清朝滅亡,巍巍華夏,數千年文明史,遍覽後世王朝,國家體制,看文明進步,社會前進,人類發展亦有參考價值。
一,奴隸制時期
夏商
1,政治制度:從禪讓制到世襲制轉變,形成早期國家政治制度,由“公天下”變為“家天下”,由原始社會進入奴隸制社會。
2,王朝行政管理機構
中央:設定相,卿士掌管政務
地方:封侯,伯,定期向王朝納貢並奉命征伐
西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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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制度:分封制,宗法制
分封制:周公改變商朝內服外服制度,把王國土地,人口授予王族,功臣,前朝貴族,被分封諸侯要服從周王命令,守土納貢出征朝拜,各諸侯可在封地之內再分封,
設官職,建立武裝,徵收賦役。
宗法制:由原始社會家長制演變而來,用父系血緣關係來維繫政治等級,鞏固國家政權的制度。周王為天子,由嫡長子繼承,為大宗,其餘子嗣封諸侯,為小宗,但在自己領地內為大宗,諸侯,卿大夫,士,以此類推。形成的是小宗服從大宗,諸弟服從長兄,嫡長子繼承的特徵。
2,行政管理制度
實行世卿世祿制度
世卿:天子或者諸侯之下的世族世襲的享有卿的地位並掌握政權者
按照周天子~卿士~諸侯~卿大夫~士~國人進行統治
官制三等:卿士,諸侯,卿大夫
中央官職:三公太宰六卿五官
三公:太師,太傅,太保,授予位高爵尊的諸侯
太宰:執掌中央權力
六卿,五官:掌管國家事務,下有大都,小伯,藝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等小官。
東周
1,政治制度沿用西周
2,執政者稱正卿,冢宰,伯(霸)
諸侯國官職:司馬,司空,司寇,司徒
司徒治民掌戶籍,司馬治軍,司空管理土地,建築,田賦,司寇管刑獄訴訟。
戰國時期:
政制:相,將軍
各諸侯國官職稱呼不同
地方政制:郡,縣,鄉,亭,關,市
按照《周禮》記載中央政權組織形式是以冢宰為首的天地四時六官制度
天官冢宰:帥其屬而掌邦治,以佐王均邦國。
地官司徒:帥其屬而掌邦教,以佐王撫邦國。
春官宗伯:帥其屬而掌邦禮,以佐王和邦國。
夏官司馬:帥其屬而掌邦政,以佐王平邦國。
秋官司寇:帥其屬而掌邦禁。
東官司空:已佚。
二,封建制時期
秦
始皇帝
1,政治制度
創立皇帝制度:皇權至上,國家一切權力總攬於皇帝一人,權力高度集中。
三公九卿制:中央實行三公九卿行政管理。
郡縣制:地方實行郡縣兩級行政管理,長官由皇帝任免。
2,行政管理機構
中央官制:皇帝~三公~九卿
三公:太尉,丞相,御史大夫
九卿:衛尉,郎中令,太僕,廷尉,典客,奉常,宗正,少府,治粟內史
地方官制:郡,縣
設定郡守,監御史,縣尉,縣令
縣管鄉,亭,裡
鄉設遊徼,三老,有秩,嗇夫
亭設亭長
裡設里長
漢
劉邦
一,政治制度
漢初政治制度基本上參考秦制,略有不同。
1,中央集權,皇帝集政治軍事司法大權於一身。
2,地方政府郡縣制與分封制並存,郡國交錯。
二,國家組織機構
1,中央政府:設定三公九卿
“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九卿”:太常,光祿勳,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
2,地方政府:郡,縣
漢初地方採用郡縣制與分封制並存
三,選官制度
察舉制
皇帝下召,指定舉薦科目~丞相,列侯,公卿,地方郡國按科目要求舉薦人才~皇帝親自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區別授予官職。
經常性科目:
1,孝廉:按照孝子廉吏的標準察舉人才的科目。
2,茂才:秀美人才。
3,察廉:長官按年選拔廉潔優秀屬員予以升遷的科目。
4,光祿四行:敦厚,質樸,遜讓,節儉
魏國
一代梟雄曹操
一,政治制度
實行中央集權專制制度,皇帝為最高權力擁有者
二,國家組織機構
中央政府:設定三公:司徒,司空,太尉
尚書檯:下分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曹尚書
尚書令相當於宰相
中書監:以中書令掌機密
漢代三公九卿制不在執行
地方政府:沿用漢末州,郡,縣三級行政制度
三,選官制度
廢除漢代察舉制,徵辟制,吏部尚書陳群創立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在各郡設定中正,由該郡任職於朝廷的官員兼任,中正將其本郡計程車人根據才幹,德行,家世等標準,評定為上上,上中,以至下下九品,報司徒府備案,作為選拔官吏依據。
晉
晉武帝司馬炎
一,政治制度
西晉沿用魏制,到東晉演化為“三省制”
即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
政治體制採用世族政治
二,行政機構
中央政府:“三公”成為榮譽虛職,設立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
監察制度:御史臺
屬官為監察司法的治書侍御史,維持朝殿威權的殿中侍御史和監督官吏的侍御史
御史臺由皇帝控制
三,選官制度
九品中正制
隋
隋文帝楊堅
一,政治制度
設定新官制加上中央集權
二,國家組織機構
中央政府:尚書省,門下省,內史省
地方政府:設州,縣兩級,隋煬帝后改州為郡
三,選官制度
廢除九品中正制改為科舉制
四,稅收制度
均田制,租庸調
唐
唐太宗李世民
一,政治制度
設立三省六部制
二,國家組織機構
中央政府:
臺省官:
中書省:制定政策,草擬詔敕;
門下省:稽核復奏;
尚書省:頒發執行
下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
御史臺:最高監察部門
下設臺院,殿院,察院
臺院糾察百官,彈劾不法。
殿院掌殿廷供奉之儀式,糾察朝會典禮
失儀和隨駕檢舉非違等事。
察院監察地方官吏及六部。
卿監官:九寺五監
九寺:太常,光祿,衛尉,宗正,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
五監:國子,少府,將作,都水,軍器
地方政府:州,縣。後期演變為道,州,縣三級
宋
宋太祖趙匡胤
一,政治制度
設定二府三司加上中央集權
二府:中書,樞密院
三司:戶部,鹽鐵,度支
二,國家組織機構
中央政府:元奉改制後保留樞密院,其他機構、職官一律廢除,恢復唐朝前期制度,權歸六部,實行三省六部制
御史臺:與唐相同
三,軍事制度
軍權由樞密院,“三衙”,兵部,吏部共同負責。
樞密院負責軍令,調動和高階軍官任免
“三衙”統帥禁軍
兵部負責後勤事物並管理地方廂軍
“三衙”即侍衛親軍殿前司,侍衛親軍馬軍司,侍衛親軍步軍司。
元
忽必烈
一,政治制度
皇位繼承採取庫裡臺大會推舉制度,由王室貴族公推領袖
二,國家組織機構
中央政府:“一省兩院”
中書省統領六部總理政務
樞密院掌兵權
御史臺負責督查
中書令常以皇太子兼任
地方政府:行中書省,行樞密院,行御史臺
三,選官制度
世襲,恩蔭,推舉制
四,經濟改革
使用紙幣
明
明太祖朱元璋
一,政治制度
明初廢除中書省,六部對皇帝負責,設定監察及特務機構,地方設定三司加強地方管理。
二,國家組織機構
中央政府:六部六科五寺
都察院:監察機構
五寺:大理寺,太常寺,鴻臚寺,光祿寺,太僕寺
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
特務機構:錦衣衛,東廠,西廠,內行廠
設定內閣,大學士輔佐皇帝
地方政府:省,府,縣三級組織機構
清
清太祖努爾哈赤
一,政治制度
以皇權為核心,滿族貴族為主體的滿漢官僚聯合執政,實現專制主義中央集權
二,國家組織機構
中央政府:內閣,軍機處,六部
內閣:中央最高行政機構
軍機處:為皇帝草擬諭旨,處理奏摺,參決機物
都察院:最高監察機關
地方政府:省,府,縣三級政權
官名有總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鹽運使,道員
知府,知州
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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