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服與小腳》:無交流的婚姻抵不過歲月漫長

文/寧靜致遠

徐志摩尊“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娶了他認為是個“土包子”的張幼儀。那年張幼儀還只有15歲。

《西服與小腳》:無交流的婚姻抵不過歲月漫長

15歲的張幼儀遵從父母的教導,想做一個孝順的媳婦,一個賢妻良母。然而在徐志摩眼中,她就是一個沒裹腳的“小腳女人”。而他自己卻是一個才氣縱橫前途無量的青年才俊,他的人生不能夠被一箇舊時代的女子束縛,他除了詩和遠方,還需要一個個精神伴侶。無疑,張並不是他心儀之人。所以徐志摩給予這位正室夫人的是無休無止的冷暴力。就連新婚之夜洞房花燭,徐志摩一句話都沒有跟張幼儀說,他們之間的沉默就從那一夜開始。

在國內與張幼儀一起生活的日子裡,徐除了履行最基本的婚姻義務之外,對張不理不睬。從來沒有正眼瞧過她,眼光只是從她的身上掠過,好像張不存在似的。任何事情都不用與她商量,更不屑與她說話。有時候徐寧願和傭人交流,也從不與張幼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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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時,張幼儀生下了他們的第一個孩子阿歡。徐志摩便覺得自己終於完成了父母交代的傳宗接代的任務,即刻便動身去了美國、英國留學。

兩年裡,徐志摩從來沒有想過要把妻子接到身邊團聚,既沒有想過要盡丈夫的責任也沒有想過要盡父親的責任。一向信奉自由的他,用著父親寄過去的錢,一方面追求學業,另一方面則在享受他的愛情,追求他的自由。

20歲那年,公公婆婆也好像發現兒子徐志摩不太對勁,要張幼儀去英國照顧自己的兒子。妻子的到來好像給了徐志摩一塊燙手的山芋,這影響了徐志摩與正在熱戀中的林微因。於是,在家中他一如既往地對張幼儀採取冷暴力。

徐志摩在張幼儀懷上二胎的時候,斷然決然的要求她把這個小生命扼殺在萌芽階段,即使那時候的醫學技術不能保證墮胎成功,徐志摩還是狠心地提出了這個要求。同時,以要和這個舊的世界抗爭為由,提出了要和張幼儀離婚。

更可怕的是徐志摩居然在妻子懷孕三個月時,毫無徵兆地離家出走。讓一個不懂異國語言,身處異國的懷有身孕的女子孤孤單單承受一切重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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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在張幼儀生下彼得不到一個星期的時候,把一紙離婚協議書遞到張幼儀的手中,理由是他追求的愛人林微因,馬上就要離開英國回中國去了。徐志摩想用自己的自由之身,換取林微因的心。

一個男人沒有責任感到如此地步,在妻子最需要幫助最需要溫暖的時候,把最鋒利的刀子無情地插過來,本以為可以有一份依賴,卻沒想到所有的傷害都來自於他。

張幼儀在徐志摩面前雖然卑微,但是心底裡也藏著一份高傲和骨氣,絕不會對一個不愛自己的人糾纏不清。因此,她選擇了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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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在那個年代被離婚是女人的一種恥辱。比起別人的嘲笑和所謂的面子,在張幼儀心中自尊永遠排在第一位。

這場幾乎零交流的婚姻,最終難以抵過歲月的漫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