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殺人犯為什麼會自主現身?他究竟有著什麼樣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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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時間江西殺人犯在山上與4000多警方周旋了8天終於落網,犯人尾隨在火車後被警察盤查出來後認定為自首。

大山中有茂密的植被,有妨礙盤查的荊棘、樹叢、山洞以及隨著氣溫不斷變化的山間情況,對於動物和人類來說都是天然的保護場所,山間可能還有一些“野味”,如飛禽走獸、野果野菜之類的。

從警方出動的數千人數來看,可以認定在那座山尋找一個人的難度一定非常高,

所以曾春亮的自主現身是什麼心理可想而知,那座大山以他的生存需求來看一定不是最優的。

首先殺人犯躲藏的目的是為了躲避追捕。

江西殺人犯為什麼會自主現身?他究竟有著什麼樣心理?

只要不是主動說自己是殺人犯的人,他們的目的一定是隱匿和躲藏,即使是曾春亮,

沒有明確找到警方承認自己是兇手,而被發現的他,本質依舊是抱著僥倖心理不被發現從而逃脫法網。

逃犯既然稱之為逃犯,其目的就是逃脫法網,尋找一個無人知曉的的地方從而繼續逍遙自在。

當然法律會給他們一定心理壓力,所以在逃跑的過程中他們會不斷完善自己的隱匿方式,更加自然的神態表情,更加嚴謹的線路規劃,更加敏銳的氛圍感知。

這類抗壓性比較強的犯罪者,本身智商相對較高,在高壓下他們選擇尋找藏身之處以等待搜查人員疏忽,直到“警報解除”後就會再銷燬自己的蹤跡轉移位置。

另一種抗壓能力較差的罪犯,會在惡劣的隱匿環境下越來越不適應,越來越暴躁,認為這種環境不是自己想要的,從而陷進自己的情緒裡。

江西殺人犯為什麼會自主現身?他究竟有著什麼樣心理?

為了滿足自己的生存需求對周遭的事物出手進而暴露自己的情況,露出的馬腳越來越多,最後終於承受不住重壓,做一些可能改變現狀卻鋌而走險的事情。

曾春亮身處的大山雖然也方便藏匿,但是長期野外的生存的條件顯然不是他可以適應的,從被抓捕的照片來看,較為整潔的整體形象也不像是8天風餐露宿的情況。

隨著現代化裝置越來越適用,警方鋪設的人力物力體現出來的決心,可以看出被找到只是時間問題,且出山的多處地點都被警方封鎖了,他將以一人之力面對警方的輪班搜尋。

江西殺人犯為什麼會自主現身?他究竟有著什麼樣心理?

面對逐漸縮小的容身之地,我們設身處地的思考,不難發現只有兩條路可以走,一是繼續躲藏,二是嘗試突破,三是主動自首。

最後曾春亮的現身方式,與其說是自首,不如說是突破失敗了。

他的慾望促使他鋌而走險

面對搜尋圈的不斷縮小,他顯然不能坐以待斃,如果不能突圍,等待他的只有“被抓住”。

在大山的生存環境本身就危險而艱苦,如今再面對警方施加的壓迫和自己不想被抓的想法,很容易讓曾春亮的心中產生搏一搏的想法。

再從曾春亮所騎的車來看,那輛車一定不是他自己的車,那麼搶車出來自首毫無疑問是不成立的,自首便自首,沒有必要再為自己增添盜竊的罪名。

江西殺人犯為什麼會自主現身?他究竟有著什麼樣心理?

他所使用的車方便將盤查目光的數量限制到最少,但山裡毫無疑問很難找到這樣的車,那麼不難推測他的目的就是用機動性更高的車,藏匿在貨車後力求強行加速突破,無奈他早就被鎖定,終於落網。

自首與否,我們堅信法庭的公正,然而從心理學角度和曾春亮的實際行為客觀分析,毫無疑問這是位不知悔改且毫無自首之意的犯罪者,他值得法律的嚴懲。

悔改之意反映了犯罪者是否還有“人”的一撇一捺。

我們可以承認犯罪因素的多種多樣,可能是慾望驅使、可能是形勢所逼,但無論是什麼理由,犯罪就是犯罪。

江西殺人犯為什麼會自主現身?他究竟有著什麼樣心理?

他人可以理解犯罪者的行為,進而輕判或釋放,犯罪者自己卻要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不能驕傲的炫耀自己的作案手法。

懺悔之意,反映了犯罪者是否具有作為人的同理心,以及也反映了出獄後再犯罪的機率,倘若毫無悔改之意,被抓捕進入監獄後彷彿進了免費飯局。

那麼這樣的犯罪者出獄後再犯罪的機率是非常高的,法律的莊嚴和效用在這種犯罪者面前如同虛設,就算再度重返社會也會導致新的受害者增加,不利於社會的長治久安。

對此沒有合適的解決方式,長久之道還是在於法律的完善和教育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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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神奇小小

第一心理主筆團 | 一群喜歡仰望星空的年輕人

參考資料:《Behavioral Psych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