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燈閃時右轉機動車可謹慎通行

市交管局釋出訊息稱 黃燈閃時右轉機動車可謹慎通行

北京市交管局釋出訊息稱,近期有司機投訴“路口右轉訊號燈沒綠燈,只有紅燈和黃閃,不知右轉車輛何時能通行”。市交管局迴應:黃燈閃爍的意思是“機動車可以謹慎通行”,其目的是為了保障右側非機動車騎行人的安全。市交管局表示,如果現在還存留有“右轉訊號燈有綠燈”的情況,請市民積極告知交管部門。

北京市交管局科信處訊號燈控制科科長範永強介紹,北京交管部門設定的右轉訊號燈,沒有采用綠燈指示的形式。去年11月,北京交管部門將右轉訊號燈執行模式統一設定為“紅燈禁止+黃燈閃爍”。根據2016年12月13日釋出的國家標準《道路交通訊號設定與安裝規範》,右轉訊號燈沒有綠燈;北京市交管部門釋出的《北京市交通訊號控制系統建設指導原則》要求,“機動車右轉方向指示訊號燈的設定,他應考慮與行人、非機動車以及其他機動車的衝突情況,儘量避免使用右轉方向綠燈指示訊號燈,建議使用紅黃箭頭指示訊號。”

在普通公眾的理解中,司機右轉根本用不著看燈,直接拐彎就是。但是現在很多路口設定有右轉訊號燈,這是為了減少路口右轉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和行人之間的交叉衝突。在行人、非機動車綠燈啟動的前期,透過右轉訊號燈顯示紅色箭頭,禁止右轉機動車通行,有效避讓流量較大的非機動車、行人,當多數腳踏車和行人已經通過了路口,右轉訊號燈變為“黃閃”,是告訴司機:現在可以走,但是得提高警惕,小心直行的腳踏車和行人。

範永強同時說,警方希望市民在發現本市依然存在右轉訊號燈為綠燈的路口,儘快撥打122向交管局舉報,交管部門將及時進行整改。(記者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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