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中,《答辯狀》何時提交最好?

離婚糾紛中,《答辯狀》何時提交最好?

問:

我們夫妻因為感情不和,協商離婚沒有結果,我老婆到法院起訴離婚。現在我已經收到了法院寄來的材料。其中一份材料裡寫著,要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15日提交《答辯狀》,請問什麼是《答辯狀》?我該在什麼時候提交《答辯狀》?

答:

1、離婚糾紛交由法院解決,首先得由提起訴訟一方也就是原告提交《民事起訴狀》,載明訴訟請求(如要求離婚,孩子歸誰撫養、財產如何分割、債務如何承擔、訴訟費由誰承擔等),並說明事實和理由,啟動離婚訴訟程式。起訴狀內容基本上是闡述,原告方在法院提出處理離婚糾紛的方案和及依據。

2、法院作為居間裁判方,需要將原告的訴狀及證據,轉交被告一方,告知被告一方享有的訴訟權利和義務,並要求被告方提交答辯狀和證據材料,確保原被告雙方能公平對抗。

3、《答辯狀》,就是被告方針對原告方訴狀中的內容,進行迴應和抗辯,對原告訴狀中的載明的訴訟請求,提出自己的贊成或反對的意見,並闡述被告方對離婚訴訟所持主張的事實和理由。

4、離婚糾紛的《答辯狀》,可以提交法院,也可以不提交,在開庭的時候直介面頭答辯也可以。從專業律師的眼光來看,提交書面的答辯狀是非常有必要的。

5、因為被告提交書面的答辯狀,可以充分系統的闡述自己對離婚糾紛涉及的法律問題的觀點,可以澄清原告起訴狀中的不實內容,可以指出其中的法律錯誤。審判人員也可以借書面的《答辯狀》,全面準確瞭解被告方的觀點和想法,不因口頭陳述而失真,方便法官處理案件。畢竟開庭時,書記員無法準確記錄被告方的話語和觀點,法官開庭庭審時,也不一定能記清這麼多細節。

6、《答辯狀》基本是對離婚糾紛案情、證據、法律充分論證的產物。證據的收集,法條的引用,法庭發問的設計,都是圍繞《答辯狀》而來。有經驗的律師,都會在接受委託後,與被告方仔細深入交流,最大限度的掌握案情和委託人的訴求,起草好答辯狀。然後反饋給當事人,反覆修改。

7、《答辯狀》的提交時間,被告方可以嚴格按照法院的要求準時提交,也可以在開庭當天提交。從訴訟策略來說,最好是開庭當天提交。提交太早了,原告方獲取後,會對《答辯狀》中指出的不利於原告的案情和證據,想辦法補強,反倒提醒了原告,不利於被告。因此,有經驗的離婚律師,一般建議當事人在開庭提交答辯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