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有些勞動者打完官司後悔找了律師?看完你就明白了

打官司時委託律師是一種再正常不過的現象。但是在勞動爭議領域卻有一種奇怪的現象不容忽視,即,某些勞動者打完勞動官司後會後悔找了律師。這種後悔不僅出現在勞動者敗訴案件中,還會出現在勞動者勝訴案件中。原因在哪裡呢?

為何有些勞動者打完官司後悔找了律師?看完你就明白了

一、認為代理律師的工作過於簡單

這種情況在勞動者敗訴或者勝訴案件中均會存在。那麼代理律師在勞動爭議案件中的工作真的很簡單麼?應該說,每一個勞動爭議案件的辦理,對於代理律師而言所耗費的證據收集、整理分析、準備操作方案的時間一般都不會低於一件普通債權債務案件。甚至還要比普通債權債務案件更加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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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即便是一件勞動者索要拖欠工資的案件,對於普通民間借貸而言,債權人只需要舉證債權事實的存在即可。而對於勞動者而言,則首先需要舉證勞動關係的存在,其次才是配合勞動仲裁委員會或者法院查證工資欠發的問題。而這個查證過程往往涉及勞動者考勤、績效等特別情況的應對。普通債權債務案件是不需要做這些應對和相關準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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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認為敗訴的原因來自於代理律師不專業

很多當事人一敗訴就會抱怨是自己的律師不專業,這種情況不唯獨勞動爭議案件所獨有,但卻是勞動爭議案件中最常見。

究其原因在於不少勞動者認為自己的訴求不高,案件也不復雜,勞動法在權利義務的規定方面如此傾向於勞動者,這種情況下居然也能打輸官司?那麼只能怪自己的律師不專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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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落實不是一個簡單寫在紙面上的條款讀出來就可以生效的問題,而是需要各方面因素都具備,勞動者才能拿到一份勝訴的結果。而律師的作用恰在於運用各種方法和技能促成這一結果實現。律師的專業與否最重要的是看律師在應對方案和專業細節上的操作是否到位。律師不能直接決定一個案件的成敗,否則律師就不是律師了。

為何有些勞動者打完官司後悔找了律師?看完你就明白了

其實代理律師所付出的勞動經常是勞動者所看不到的。對案件的研究分析過程、案例檢索過程、法條檢索過程等經常是勞動者所不能看到,或者即便看到也無法評價的。或許正是這種資訊的不對稱導致很多律師不願意代理勞動糾紛案件,因為出力不討好。當然也有不少勞動者因為看不懂律師的操作而認為自己花的律師費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