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婚禮禮儀知識

中國古人認為黃昏是吉時,所以會在黃昏行娶妻之禮,因此夫妻結合的禮儀稱為“昏禮”,後來演化為婚禮。婚禮是漢傳統文化精粹之一,大紅花轎、浩浩蕩蕩的迎親儀仗隊、拜天地、掀蓋頭,“鳳冠霞帔、狀元服”是傳統婚禮的經典。小市民間一般沿用的婚姻禮儀有相親、定親、送日子、迎娶、回門等程式。

傳統婚禮禮儀知識

傳統婚禮金銀必備

三書六禮

三書:即聘書、禮書和迎親書

聘書是訂婚用的書,用於“納吉”。

禮書是“納徵”時使用的書,禮書內會詳細列明禮物種類及數量。

迎親書,即在“親迎”時使用。

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納采: 欲與女方結親的男家遣媒妁提親,送禮求婚。

問名:由媒人詢問女方的姓名、年庚及“八字”,透過占卜、算命來看男女雙方是否相沖相剋,問名”也稱為“過小帖”或“合八字”。

納吉: 將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並送禮表示要訂婚的禮儀。

納徵:納徵禮往往是婚姻六禮的關鍵。即派遣者納送聘財以成婚禮,故稱完聘、大聘或過大禮。

請期:由男家擇定結婚佳期,用紅箋書寫男女生庚(請期禮書),由媒妁攜往女家,和女家主人商量迎娶的日期。

親迎:親迎又稱迎親。新婿親往女家迎娶新娘的儀式。

婚禮禁忌

一:出嫁時間的禁忌出嫁的時間要儘量避開六月,三月和七月。傳統習俗認為在農曆六月完婚的新娘又稱“半月妻”,因為六月是整年的一半,六月新娘即等於半個新娘,相當於有前無後,夫婦婚後容易離異。倘若家中突然有直系親屬辭世,那麼該年均不宜辦喜事也不宜去婚姻登記,否則是“生入死出”的衝犯。另外農曆的三月和七月是鬼魂多出沒的日子。對長輩來說,以上這幾個特殊月份完婚意頭都不太好,所以要儘量避開。完婚後三日,新郎陪同新娘回孃家,俗稱“回門”,回門當天須在日落前趕回夫家,如果實在來不及,新人在女方家留宿,切記不可同房,必須要分開睡,以免因此給孃家人造成晦氣。除此之外,新人最好不要在外過夜。新婚的四個月內也禁止參加任何的婚喪喜慶。

二:出嫁儀式的禁忌安新床後到新婚前夜,準新郎最好找個未成年的男童一同睡新床,否則犯了睡空床的禁忌,所謂“困空鋪,不死尪,亦死某”,認為是凶兆。新郎到新娘家中迎娶新娘,新娘離家時應喜極而泣,且哭得越快越大聲越好,這叫留下“水頭”旺女家,有越哭越發之意。

三:出嫁方位地點要注意安新床時要把床置放正位,不要與桌子衣櫥或任何物件的尖角相對。新床也需放置一些吉利好兆頭的物品在床上,例如百合、紅棗、蓮子,意喻百年好合,早生貴子等。

四:婚禮中事物的禁忌新娘子結婚當天所穿的所有禮服,婚紗,鞋子等都應是全新的,且禮服避免有口袋,因口袋多能帶走孃家財運,所以最好選擇無口袋的。新娘手捧花忌選生花,生花容易枯萎,婚事諱之。如若要選,最好選擇連招花和石榴。連招花其狀意喻閨女出嫁,石榴意喻多子多孫。新婚的對聯最遲也要在結婚前夕掛上,完婚滿一個月後要除下,且選購對聯時,男女雙方各自的對聯要分清。

傳統婚姻的禮儀

相親

一般分兩個程式:首先,介紹人帶男方去女家,讓女家看看男家,也讓男女二人打個照面,或作短暫交談。後來,讓各方表態,如都同意開親,便約定日期,由介紹人領女方及其女性親屬去看男方家庭狀況,名曰“看家”。這時,女方如不同意,可小坐即去;同意了便留下就餐(這中間還有女孩給男孩煮糖心子的說法),男方家長可趁此機饋贈女方“見面錢(物)”。

定親

相親以後,便要一定日期舉行定親禮儀,訂婚雖不是法定手續,其習俗仍普遍存在,常是男方由介紹人或由兄弟陪同,攜帶豐盛的禮品,送至岳丈家及岳丈的至親,稱之為“上門”。岳丈本家及至親須輪流設宴招待,且放鞭遠接遠送,鄉人作陪,叫男方“新姑爺”,席坐上首,留宿雙日。隨後,女方也攜帶少數禮品到男方家回拜。這樣,一門親算正式定下來。也有由介紹人帶領女方(仍有女性親屬陪同)到男家“過門”的。男方盛情款待後,還要留宿(起碼得留下女方兩個人),翌日,則請裁縫給女方做衣(兩套以上)。總之,禮儀可簡可繁,並不千家一律。近年,程式日趨簡化。

送日子

經男女雙方及其家庭商議,選擇吉日為婚期,由男方備上禮物,將結婚日期寫上紅紙,曰“喜帖”。由介紹人送至女方家,女方接受了喜帖和禮品,婚期便算定了。男女雙方應為結婚籌備衣物、傢俱等。現時,還到當地政府領取結婚證。

迎娶

迎親之日,新郎由介紹人陪伴,攜帶重禮,領著抬嫁妝的人(須是偶數)至新娘家。女方設宴招待(黃鋪、王河等地,嫁妝由女方家請人抬送),新郎與一陪伴者吃罷中飯即先行回家。隨後,抬嫁妝的將嫁妝(城鎮現用汽車裝)抬到新郎家。嫁妝一般有三盆兩桶(洗臉盆、洗腳盆、澡盆、子孫桶、手提桶)、木箱、櫥、櫃、衣被蚊帳等。現時,富有人家還有沙發、電風扇、電冰箱、電視機、縫紉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