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發生一起事件,位置在淮北,大家對做法有什麼感受呢?

安徽發生一起事件,位置在淮北,大家對做法有什麼感受呢?。“學生生子後從樓上扔下!”10月26日,安徽淮北,淮北職業技術學院內發現一名棄嬰。據悉,該棄嬰系一名學生遺棄。而遺棄的方法是堵住嘴從樓上扔下。

安徽發生一起事件,位置在淮北,大家對做法有什麼感受呢?

安徽發生一起事件,位置在淮北,大家對做法有什麼感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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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過程”令人震驚。還是引用北方的一句話:書都讀到狗身上去了。

本案中,這名學生涉嫌的是故意殺人罪,而非遺棄罪。諸位可以想象一下,嬰兒被從樓上扔下,存活的機率有多大?而堵住孩子的嘴,明顯是害怕孩子的啼哭聲引起別人的注意。

所以,在主觀上扔孩子的人,明顯是為了讓這條生命消失,並非只是單純的“遺棄孩子”。

按照《刑法》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很明顯,作案手段如此殘忍,不可能是情節較輕。即便孩子存活,故意殺人罪也仍然構成。

同時,職業學校的學生,可能尚未成年。但從《刑法》的規定來看,故意殺人罪承擔刑事責任的年齡是12週歲。所以,無論如何,如果拋棄孩子的這名學生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道德觀如此淪喪,一定要嚴懲。學生,當以學為生。但現在個別學生的所作所為,確實令人遺憾。

話說,懷胎十月,肚子那麼大,難道家長和老師竟無人發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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