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涼了半截,全款買南沙房卻不能網籤

如退房就不退定

在黃閣某個樓盤的準業主萬萬沒想到,這處地理位置不錯,交通便利的房子,把他的心和錢包傷得透透的。

據該購房人爆料,數月前該專案開啟內部認購,銷售邀請認籌買家提前選房。當時專案並未取得預售證,但看在價格可以接受,該準業主現場簽署了認購書,並在6月將全款轉給了專案。

直至7月專案拿證後,銷售告知他,由於其房源超出備案價無法網籤,需要他另簽署一份草簽合同,可在5年內延遲網籤或轉名。若不接受,只能申請退房,但銷售表示不會退回定金,這讓網友十分氣憤。

雙方一直僵持不下,準業主堅持要無條件退款,銷售卻不斷向其描述延遲網籤和內轉房的好處。

心涼了半截,全款買南沙房卻不能網籤

房住不炒!延遲網籤、內部轉名其實都是另類操作,存在一定的風險,比如政策再收緊,專案拒絕配合等等,五年不確定性風險是有的。建議還需謹慎看待。

月初被曝無證銷售

心涼了半截,全款買南沙房卻不能網籤

今年三月份,該專案在未有預售證的情況下告知購房人4月份會拿到預售證,並與購房人籤預認購書及收取購房人約70萬房款,至6月6日告知購房人已有預售證。

期間,在4月21日廣州市出臺新的購房政策,這一變化,導致購房人沒有了南沙購房資格,已無法繼續網籤。當時開發商給購房人的回覆是:沒什麼問題!公司會幫購房人處理。

而最終開發商向購房人寄出的檔案要求:7日之內不簽約將收取購房人預認購單位總房款的20%違約金!購房人去樓盤銷售中心溝通得到的回覆說:沒有購房資格的一律退房!不一定退押金!

購房人認為70萬放開發商那裡幾個月!遭遇政策改變不可抗因素,開發商憑什麼扣除購房人的定金?還要收取鉅額違約金!

購房人協商時提出等到10月份入戶後簽約,也遭拒絕!購房人認為開發商應退回已支付的所有房款和期間產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