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當天丈夫持刀捅傷兒子,女子奪刀將丈夫反殺,被認定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的人,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為的措施,如果被判定為正當防衛,是不需要負刑事責任的。浙江省衢州市一對夫妻離婚當天,丈夫持刀對妻子的兒子行兇,妻子奪下刀之後,反將丈夫捅傷致死。檢察院經過調查後,認為女子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所以決定對其不予起訴。

離婚當天丈夫持刀捅傷兒子,女子奪刀將丈夫反殺,被認定正當防衛

女子蘇玉(化名)出生於1971年,今年50歲。2019年5月20日她和張強(化名)結婚,但是兩人婚後的生活並不幸福,蘇玉和張強經常會因為瑣事發生爭吵,於是結婚幾個月後,蘇玉便向張強提出了離婚。

2019年9月9日是蘇玉和張強約定辦理離婚手續的日子,早上8:20多,張強和另外一位朋友一起來到了蘇玉兒子劉勇(化名)的家中。當天下午2:20左右,蘇玉和兒子在小區門口附近遇到了張強,4個人一起乘坐電梯回了家。

整個過程中,蘇玉並沒有感覺到丈夫有什麼異常,可沒想到一到家,他就跑進臥室,拿出了一把長約30公分的長刀,衝著陽臺上的兒子就捅了過去。發現兒子受傷倒地,蘇玉和另外一位朋友立即去搶奪張強手中的尖刀。在此期間,和張強一起來的那位朋友因為害怕離開了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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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玉搶下張強手裡的尖刀後,立即拿刀刺向了張強的右側大腿,連捅三刀後,她帶著兒子跑下了樓。在下樓的過程中,恰好遇到了趕來的民警,兩人被攔了下來。

隨後民警趕到案發現場時,此時張強坐在了餐廳的座椅上已經沒有了意識。醫護人員現場對張強進行了檢查,發現他的心跳已經停止了。之後張強被緊急送往醫院進行搶救,但不幸的是,張強最終還是沒有被搶救回來。

同年9月10日,蘇玉因為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浙江省衢州市公安局柯山分局刑事拘留。半個月後,檢察機關決定對蘇玉不予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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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認為,被害人突然持械行兇,而且一直拿著尖刀不放,在此期間,還砍傷了蘇玉的兒子,導致其大出血。蘇玉奪下刀後捅刺被害人腿部三刀,並帶兒子逃離現場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檢察院決定不予起訴。

如果張強的近親家屬對此判決不服,可以在收到判決書7日內向衢州市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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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究竟算不算正當防衛,在網上也引起了很多網友的討論。有些人覺得,這件事情的關鍵就在於有一個“眾人搶刀”的前提。如果是蘇玉和被害人單對單,搶下刀之後再進行反擊,那完完全全是正當防衛。但是在眾人搶刀後再進行反擊,這樣的行為應該就不算是正當防衛。也有人認為判的沒問題,理性情況下分析和真正遇到事情時是不一樣的,看到有人這樣傷害自己的兒子,作為母親當然會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