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進小區的外賣騎手須交50元月的衛生費,律師:收費不合法!

西安:進小區的外賣騎手須交50元月的衛生費,律師:收費不合法!

公開資料顯示:甘家寨小區位於西安市科技二路;開發商:西安城鄉規劃管理科;物業型別:公寓;綠化率:30%;竣工時間:2012年;物業公司:西安高科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物業費:1。00元/㎡/月;行政:屬於西安市雁塔區丈八街道管轄。

外賣騎手:出入小區被要求交50元“過路費”

3月23日起,華商報新聞熱線陸續接到多位外賣騎手來電反映,稱位於西安市科技二路的甘家寨小區做出了一個不合理的規定:自3月23日起,外賣小哥若騎車進入小區取餐、送餐,必須按50元/月的標準交納“衛生費”,否則不準進入。

張樂今年28歲,是一名外賣騎手。為方便工作,他已經在甘家寨小區租住多年:“近日,社群突然發出通知,稱租住小區內的外賣騎手騎車進出送餐、取餐需要按50元/月的收費標準交納費用,否則一律禁止進小區。”張樂說,不少外賣騎手都是小區的租戶,一碼通也顯示為‘綠色’,但是你如果不交錢,就被拒絕進小區。

外賣騎手周先生不是小區租戶,他曾在小區跑過很長時間的外賣。他表示因為甘家寨小區內餐館眾多,這是第一次被通知進出小區需要交錢,“50元/月,如同‘過路費’,否則外賣車和外賣箱無法進入,只能由商家送出或我們步行自取。”周先生說,外賣訂單都是有時間限制的,如此一來,這裡的商家和外賣騎手都無法保證外賣按時進行配送。

西安:進小區的外賣騎手須交50元月的衛生費,律師:收費不合法!

記者走訪:外賣電動車帶有配送箱無法進入 須交50元月費

3月23日下午,華商報記者來到甘家寨小區進行走訪,看到東區東一門有不少外賣騎手都將車停放在大門外道路上,有的正在休息,有的則準備配送訂單。大門處的崗亭和圍牆上張貼著幾張醒目《通知》顯示:“自2020年3月23日起,本社群將對外賣電動車按照50元/月的標準進行收費。落款為甘家寨社群居委會”,另外社群規定電動車等非機動車輛只能從該入口進出。

記者現場乘坐了一名外賣騎手的電動車,準備進入東一門前時,被值守的社群工作人員攔下,稱無論是小區內外賣租戶還是外來的外賣騎手,進出小區需交納50元/月的費用。據該位工作人員解釋稱:“主要目的是為了控制外賣騎手數量,避免小區內經常出現的騎手扎堆甚至撞人的情況。”

記者得知,在交納了50元/月費用,並登記個人資訊後,社群工作人員向外賣騎手提供一張顯示時間為2020年4月份,印有“甘家寨社群外賣車月費”的貼紙,同時開具了一張印有“西安市雁塔區丈八街道辦事處甘家寨社群居民委員會財務專用章”的收費單據。

而記者注意到,因為甘家寨小區內快遞網點較多,從去年11月1日起,社群針對快遞三輪車進入收取2元/次的“門禁管理費”,曾引起大多數快遞員的不滿。

西安:進小區的外賣騎手須交50元月的衛生費,律師:收費不合法!

商戶老闆:不贊同社群居委會這種收費的做法 影響外賣生意

當日16:00時許,記者進入小區後觀察到,甘家寨小區內住宅樓共分3排,每排約為30棟樓,每棟樓共3層高,小區內樓宇密集,遍佈著大量的餐館、民宿、便利店等商鋪,其中一層以餐飲商鋪為主。

不少按規定交納費用的外賣騎手已進入小區,有人聚在一起聊天,有人則坐在車上休息。隨著飯點的來臨,他們馬上忙碌起來,“我是靠送外賣維持生計的,雖然覺得社群收錢不合理,但也沒辦法,自己的工作不能耽誤。”一位外賣騎手告訴記者。

走訪中,多位餐飲店老闆告訴記者,他們並不贊同社群居委會收取外賣騎手“月費”的做法,很多騎手無法進來,他們得知這裡收費後,也不願意進來……因為收費,不少外賣訂單都存在超時配送的現象,商家和騎手聲譽和生意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

一位主打外賣的餐飲店老闆告訴記者:“我們每天中午有100多單外賣,外賣騎手進不來,我們只能專門騰出人手去小區門外遞餐,效率很慢不說,還很耽誤時間。”老闆說,長期以往,肯定會影響到我們的生意。

西安:進小區的外賣騎手須交50元月的衛生費,律師:收費不合法!

社群主任:50元/月為“衛生費”,為約束騎手橫衝直撞和扎堆聚集

為此,記者採訪了甘家寨社群居民委員會,社群主任陳戰旗告訴記者,收取50元/月的費用為“衛生費”,目前只針對小區內租住的外賣騎手收取,“小區內老人與小孩多,外賣騎手多,此前他們經常在小區道路上橫衝直撞,或聚集打牌飲酒,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主要想對他們起到約束作用,而目的不是收錢。”

陳戰旗說,正常代步上下班的電動車不收費,主要是針對外賣以及一些騎手。希望透過這樣的做法,儘量減少外賣騎手的進出。3月23日,記者也向轄區丈八街道辦反映了此情況,工作人員則表示,待核實情況後,再予以回覆。

根據《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的相關規定,居民委員會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居民委員會的的性質和任務決定了其只是對內服務轄區的居民,而辦理本居住地區公益事業所需的費用,經居民會議討論決定,可以根據自願原則向居民籌集,也可以向本居住地區的受益單位籌集,但是必須經受益單位同意;收支賬目應當及時公佈,接受居民監督。

律師:居委會單方收費不合法 巧立名目“衛生費”無依據

針對甘家寨小區向外賣騎手進出收取費用一事,北京市京師(西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王國元認為:甘家寨社群居民委員會在未徵得外賣騎手的同意的情況下,單方收取費用是不合法的;其次,衛生費的收取應當由當地的工商物價局審批定價,由人民政府進行公告後,然後再由當地環衛清潔管理部門進行收取。

而甘家寨社群居民委員會並非“衛生費”的收費主體,他們擅自收取的所謂的50元/月的“衛生費”沒有收費依據,缺乏政府相關檔案。租戶或商家在物業費中已按照相應的收費標準繳納了衛生費,而單獨針對外賣騎手收取 “衛生費”沒有法律依據。

西安:進小區的外賣騎手須交50元月的衛生費,律師:收費不合法!

王國元律師認為:如果小區為方便管理,約束外賣騎手行為,可透過制定《居民公約》來達到相應的管理和約束之目的,督促包括外賣騎手在內的居住的人員,遵守居民會議的決議和居民公約,社群居委會無權進行沒有依據的違法收費。

原標題:《送餐員進甘家寨小區須交50元“過路費”社群稱為約束騎手車速》圖片來自網路;圖文無關;文中人物均為化名;華商報;記者:於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