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團伙開會被一鍋端,“管理層”自述:從受騙到騙人再到自欺欺人

長江日報融媒體7月18日訊(記者戴旻陽 通訊員羅維舟)

7月11日上午10時許,在光谷一酒店中正在開會的13名傳銷組織“老總”、“總管”,被洪山警方一鍋端。洪山分局經偵大隊依託反傳銷教育基地查獲的案件線索,擴線深挖,周密部署,聯合獅子山、關山、青菱及和平派出所開展集中打傳行動,一舉搗毀一個傳銷團伙,抓獲28名“總管”級以上骨幹成員,100餘名傳銷參與人員。

16日在洪山區看守所內,長江日報記者與該傳銷組織中一“總管”面對面進行了採訪。其自述了從受騙到騙人再到自欺欺人的心路歷程,“等意識到是個騙局,已經難以自拔。”

傳銷團伙開會被一鍋端,“管理層”自述:從受騙到騙人再到自欺欺人

警方順藤摸瓜打掉傳銷團伙

今年6月,洪山區公安分局反傳銷教育基地工作人員,在對基地內傳銷人員進行反洗腦宣傳教育的過程中,從一名普通傳銷人員的手機中發現一條疑似傳銷組織“總管”級頭目的線索。

透過深度研判,巡線追蹤,洪山分局經偵大隊民警順藤摸瓜,摸清了下屬10餘個傳銷團隊的活動規律及組織架構,挖出一個活動在南湖片區的一個規模較大,較為活躍的傳銷組織,並掌握一條重要線索——每週四,該傳銷組織“老總”級頭目會召集“中層幹部”們開會。

線索引起洪山公安分局高度重視。經偵大隊立即安排精銳力量,分組秘密偵查組織骨幹成員的住所,在掌握精確集會時間和地點後,全域性抽調60餘名警力開展集中收網行動。

11日上午10時許,民警在光谷一酒店內,抓獲正在開會的團伙“老總”羅某某等在內的13名“總管”級以上成員。其他行動小組分別在重點清查的5個小區內,抓獲葉某某等15名“老總”級成員。

抓捕行動後,在區委區政府的支援下,洪山警方趁熱打鐵,當天立即聯合洪山街、獅子山街、區打傳辦及各社群100餘名工作人員,對該團伙傳銷人員藏身的重點小區進行地毯式清查。

此次打擊傳銷行動共計抓獲28名“總管”級以上骨幹成員,100餘名傳銷參與人員。目前,該傳銷團伙骨幹成員已被洪山警方刑事拘留,傳銷參與人員已開始接受教育遣返,案件正在審查深挖中。

傳銷團伙開會被一鍋端,“管理層”自述:從受騙到騙人再到自欺欺人

“老總”真相:住合租房,出行多靠走

辦案民警介紹,本次搗毀的傳銷團伙組織架構明確,團伙成員分為實習業務員、組長、主任、經理、老總五個級別。團伙的實際運作中分為一般傳銷人員、中層管理人員、老總三個不同身份。級別和身份的晉升依據成員本人及其發展下線所交納的投資份額計算。傳銷團伙宣稱,下線交納投資份額時,上線會獲得獎金,只需邀約發展三個合作伙伴,兩到三年的時間就可賺入千萬元,完成“出局”。

“受邀而來的大多是親戚、同學、朋友”,辦案民警告訴長江日報記者,此次搗毀的傳銷團伙成員多位外省人員,傳銷活動帶有“殺熟”特徵,因此團伙成員存在一定的地域性。異地傳銷是近年來傳銷犯罪活動的特徵之一,傳銷團伙以莫須有的“宏大專案”為幌子,不僅利用外地人人生地不熟的特點,方便人員控制、保證組織保密性,而且營造出一種“本地人都不能參與,組織不是誰都能進”的氛圍,還藉此防止相關部門的查處打擊。

在調查過程中辦案人員發現,一般傳銷人員進入傳銷團伙內,經過一定稽核之後,傳銷團伙會安排“老總”露面,向“新人”講述自己的“奮鬥史”。其過程中“老總”給“新人”們留下的形象往往是開好車住好房的成功人士,“老總”透過展現自身的生活情況,吸引“新人”信任誘使其交納投資份額。但實際上“老總”形象多是靠自我包裝實現的。

辦案民警告訴長江日報記者,調查過程中民警發現“老總”們居住的小區雖多是高檔小區,但均是合租。有的是兩三個“老總”合租一套房,每人住其中一間。同時,僅一部分“老總”有車。一些被團伙內一般傳銷人員視為“榜樣”的“老總”,實際上在日常生活中十分拮据:“能走路從不坐地鐵,能坐公交車就不會叫出租車”。

黃某說,今年7月他剛剛當上“總管”,“下線有同學,同學的父親、叔叔……”他掰著手指頭數口中念出的都是親朋,“親妹妹也在做這個”,他說。今年來,他發現原先被承諾的工資根本沒發,之前的少量“提成”也在日常生活中花光了,“從那時起我知道都是騙人的,我也開始不把實話告訴別人。”

“等到發現已經晚了,我的錢在裡面,發展的人也在裡面,走不了”,他告訴記者,自己和妹妹的投資都是貸款借的,現在還不上錢兩人都成了“黑戶”。“已經和朋友們說好了,後面準備做回水電工的老本行,打工賺錢還錢填坑。”

【編輯: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