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一本好書《亂世佳人》

“究竟什麼樣的書才叫好書?”

“那必須是讓我頭髮都激動地豎起來的才行!”

“這可不行,對於我的頭髮來說太不友好了……”桑恩訕笑著回答威爾。

————這是電影《心靈捕手》中不太著名的一個畫面,但不知為何,很多年後我還時常會想起這段對話。

究竟什麼樣的書是好書?當然是好看的書才叫好書,不管是小說,還是非專業類的科普讀物(太過專業的我們先不談,像高等數學這種,我等凡人無論如何也不會覺得好看的),都要以好看為第一準則。

這就是我個人的觀點。

“讓人激動到頭髮都豎起來。”不一定非得是熱血沸騰、怒髮衝冠,也可以是衷心讚美、擊節叫好,還有會心一笑的恰逢其會,凡其種種,大都離不開“好看”二字。這麼多年,我向人推書,也肯定以“好看”為首先,必要使人慾罷不能,又實在不忍心一夜讀完的。試想想如果一本書不好看,看不下去,又或者叫人看著覺得昏昏欲睡,即便內容再是深刻,恐怕也無法起傳世之音,做振聾發聵之用,多少叫人掩卷嘆息。

說了這麼多,要“好看”的書有哪些呢?有很多,很多……今天,我為大家推薦一本《亂世佳人》,也譯作《飄》。

《亂世佳人》的鼎鼎大名自然不用我多說,自從傅東華先生將其翻譯為《飄》在中國發行後,幾十年來多次修訂,出現的版本多到我數不清。個人目前完整看過兩個的版本,上海譯文出版社和燕山文藝出版社。反而傳世時間最久,名氣也最大的傅版倒還只是匆匆一覽,沒有讀完,因為時代語言習慣的差異,有點看不下去。

竊以為燕山文藝出版社的那版淺藍色封皮的最值得一讀,因為這版的時間最新,把之前很多語法環境和美國曆史人文方面的錯誤都修訂了,比如一開始斯嘉麗有段靠在莊園的走廊上,透過手裡的玻璃酒杯(glass 有玻璃、玻璃酒杯兩種意思)看向遠處的描寫。以往的版本都翻譯成了,斯嘉麗透過玻璃窗往外看。這就不對了,看過電影的都知道,斯嘉麗莊園的走廊是沒有玻璃窗的,那個時代的建築風格也不會出現有玻璃窗的走廊。

還有一些翻譯甚至造成了對劇情理解程度上的影響,燕山文藝版最後一幕,瑞特和斯嘉麗訣別時,斯嘉麗苦苦哀求他留下,而瑞特只是淡淡回了一句“我已經不在乎了。”

但上譯版本卻翻譯成了“我可管不了那麼多啦。”結合前面瑞特戲謔的語氣,我實在是還是認為燕山版要更加符合劇情本意。當然,我也沒有看過英文原版,也許只是先入為主罷了。

還有就是語言習慣的不同,過往的版本有些將奧哈拉家的老黑人女僕翻譯成“嬤嬤”,或是“女管家”,前者讓我覺得彷彿夢迴清朝,後者太生分,不符合書中人物的家庭關係。而燕山文藝版翻譯為“黑媽媽”,既不會產生方言上的尷尬,也不會有人物疏離感,很好地表達出了斯嘉麗與老黑人女僕之間不是親人勝似親人的感情。

當然,這裡額外說一些。作者瑪格麗特的寫作觀點其實是很不符合今天的“政治正確”的。在她的筆下,南方種植園中黑奴和農場主之間的感情是如家人一般融洽的,南方白人教養了黑人,幫助他們學會生活技能,同時放心把自己的孩子交給他們撫育,自己也幫助他們撫育孩子。著名的“黑媽媽”就是在斯嘉麗外婆的臥室的草墊子上出生的,也是她一生引以為豪的。而這些融洽的感情在那些打著解放黑奴的“北佬”社會中是絕對不可能看到的。

“北佬”們打著解放黑奴的旗幟,但其實根本不信任黑人,在他們看來連讓黑人進入自己的房間都是不可想象的。“北佬”只是搶奪了南方人的財產,讓原本在種植園工作的黑人到他們的血汗工廠工作罷了,還有就是讓一群有教養的黑奴變成了沒教養的黑人流氓。

當然,這只是作者的一家之言,並不是對美國黑人血淚史的攻擊。即便是在今天政治正確愈演愈烈的美國,也沒有人否定《亂世佳人》的價值,她仍然是國寶級的名著。《亂世佳人》從來就不是一本政治小說,我們這些局外人就更不必把著眼點放在這兒。

那《亂世佳人》到底說了什麼?其實《亂世佳人》講的並不是“佳人才子”式的愛情故事,而是對那個已經逝去的南方舊貴族時代的緬懷,講的是原本一個因循守舊的世界在時代的步伐和戰爭的摧殘之下隨風而逝的故事,講的是戰爭對人心的改變。就像在原文中不止一次提到,“那個原本的南方,已經隨風而逝了”。

大言不慚一次,如果是飛豬我來選擇書名的話,我更願意用直白的翻譯《隨風而逝》(英文原名是 Gone with the wind)

沒讀原著之前覺得《亂世佳人》這個名字好俗,拿來做電影名還好,做書名真不如《飄》逼格高。可真正讀了原著之後,才發覺還是《亂世佳人》更切合原著的精神。

何為亂世?禮樂崩壞,朝不保夕是為亂世。佳人,指的當然是主女角斯嘉麗……還有她的小姑子玫蘭妮!

斯嘉麗和玫蘭妮就像是一體兩心的命運共同體,也像是靈與肉的對立與統一。誰也離不開誰,可誰也不能把誰同化。斯嘉麗是是世俗的,甚至是市儈的,也是充滿行動力的,當南方軍戰敗,塔拉莊園變成一片廢墟時,是斯嘉麗收留了玫蘭妮和一群親戚,是斯嘉麗帶頭勞作,做著以前貴族小姐們絕不可能做的髒活累活,沒日沒夜操勞著養活一大家人。

還記得有一幕,是當時家道同樣破敗的親戚小姐妹來到塔拉莊園門口,玫蘭妮激動得忘乎所以,非得要人家留下來。可斯嘉麗卻是陰沉著臉,在一旁腹誹道:“你還當我是以前那個有錢大小姐,有錢養這些閒人呢!”

這一幕當時真是看得我笑了出來。

斯嘉麗的愛是小愛,她絕不是自私自利的人,相反,她對自己的身邊的人都極盡責任,至少在金錢上極為照顧,而在戰後,這群落魄小姐最缺的就是金錢。只不過她的愛只給至親之人。

還記得她在經過她的努力而漸漸恢復生機的塔拉莊園上,在落日的餘暉下,對著瑞特握緊滿是老繭雙手說道,“我會讓這裡明年會生出更多的棉花,這是我以我祖母出身地命名的莊園,誰也奪不走它。我要讓我的孩子們都過上好日子,我要讓他們穿上最好的衣服,連襪子都是綢緞做的!我說到做到,句句都要做到!”

瑞特當時沒有說話,但我想他一定被斯嘉麗震撼到了,因為我也被那個夕陽下纖細的身影深深震撼到了。

玫蘭妮的愛是大愛,她深愛她的丈夫、兒子,更愛著南方所有的人,她是那種如果身上只有一塊麵包,一定會分一半給無家可歸的南方軍傷員,然後餓著肚子把另一半給自己兒子的人。

小愛往往真實而熱切,大愛往往空洞又無力,這就是為什麼生活中我們大都只喜歡談大愛,但又不真的會去大愛,因為我們都很空洞無力。

還好玫蘭妮不是一個空洞無力的人,很多年以後,在她離世的那個晚上,斯嘉麗走在充滿迷霧的街道上,她彷彿又回到了得知母親去世訊息的那晚,她頓失所依。她才明白過來,這些年一直是玫蘭妮在她身後支援她。正如很多年前,北方軍隊闖進塔拉莊園,想要敲詐她們的財產,是剛剛生產完只有半條命的玫蘭妮瘋了一樣拿著查爾斯的軍刀站在她身後,準備和壞人拼命。正如大劫餘生之後,兩人坐在臺階上互相扶持又互相取笑的時候,誰也不知道瘦弱的玫蘭妮有那麼大的力量。

斯嘉麗一直享受的玫蘭妮的力量,精神上的依託,卻故意不知情。她不願承認在物質上是她帶領南方的女人在軍隊戰敗後活了下來,而精神上,卻只有玫蘭妮才是真正把舊時代南方貴族女性的高貴靈魂繼承下來的人。

就連瑞特,這樣的人中豪傑,“好男人”,都對玫蘭妮致以敬意,在他和斯嘉麗的女兒美藍去世時,不願見任何人,卻肯把頭深深的埋進玫蘭妮的裙襬裡哭泣。在玫蘭妮離世時說出了,最後一位南方偉大的女性也走了的話。

說句妄語,我覺得今天要是有人敢翻拍《亂世佳人》,以美劇的尿性,讓斯嘉麗和玫蘭妮湊一對CP也不錯呀。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玫蘭妮喜歡了一生,和斯嘉麗喜歡了前半生的男人阿希禮真的太配不上這兩個女孩的愛了。

當年我強推大學室友看了《亂世佳人》之後,人家逼格滿滿地說了句話,“這個作者不過是把四種極端的性格給了四個男女主角,其實現實中沒有這樣的人,要把他們合起來才是完整的人性。”

當時我聽了覺得有點意思,又不以為然,哪有這麼簡單就總結一本名著的呢。很多年後,我經歷社會的洗禮,再回頭看看,這句話還真確實有點意思,前半句是客觀地描述,確實兩對男女主角的性格都太極端,但若說現實生活中沒有這樣的人,也全然不對。要知道,一樣米尚且養百樣人,更何況光是我國就有十四億人,比書裡主角性格極端的奇葩恐怕更是數不勝數……

說回阿希禮,這個男人到底有什麼魅力,讓“女神”玫蘭妮和“女妖”斯嘉麗對他死心塌地,我想顏值是關鍵,書中很少正面描寫阿希禮有多帥,外貌寫的多得反倒是瑞特,反正是走到哪都被女人暗送秋波的瑞特從來沒有贏過阿希禮,有此可見其人姿容有多麼仙。

當然克拉克蓋博和費雯麗版的電影哪裡都好,就是角色上阿希禮的顏值被瑞特比下去了。還記得我當時興沖沖地拿著買書附贈的光盤迴家給老媽看,老媽看了以後大失所望,說:“哎呀,我還以為阿希禮有多帥呢,書裡寫的和白馬王子一樣,怎麼電影裡是這樣的……”

當然,這裡不涉及人身攻擊,阿希禮的表演者萊斯利是一位非常優秀的演員,他在別的電影裡被評為確實有著舊時代紳士一般的男性魅力。而在《亂》中不如克拉克,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製片人對克拉克的偏愛。

說回到書裡,阿希禮哪裡都好,戰場上英勇無比,生活裡彬彬有禮,可就是跟不上時代,最後甚至成了一個軟飯男,斯嘉麗是仍舊愛他愛地要命,連軟飯都要哄著騙著他吃,偷偷塞給他吃,要照顧他的面子,讓他覺得自己有本事處理一切,仍舊是個大丈夫。

作者在全書末尾讓斯嘉麗看清了阿希禮的本質,向瑞特懺悔,說阿希禮不過是個沒有用的懦夫。瑞特卻說,“如果你真的看清了,就請正確地評價他,阿希禮並不是一個懦夫,他只是沒有能夠適應這個時代,如果生在舊時代,他會是一個真正的紳士。”

如此說來,似乎是作者借瑞特之口給阿希禮下了定論?其實不然,我覺得這一段更多是表現瑞特的釋然和大度,並不是由此評判阿希禮。要給阿希禮做定論,應該用在玫蘭妮彌留之時,斯嘉麗的一段話:

“你是個男人,你應該比我更懂這一切,你要有決斷,而不是拖拖拉拉地這麼多年!如果你能更有擔當一點,我們現在不會是這個樣子!”

她從來沒有真正認識過這兩個男人,如果她真正看清了這兩個男人,那麼她絕不會愛上阿希禮,也不會錯過瑞特。

一直風輕雲淡,對任何事情都成竹在胸的瑞特,唯一一次酒後失態,怒罵斯嘉麗的時候,說的話也頗值得玩味。

“你覺得我是饞你的身子才娶你的,在我看來你的身子和外面的妓女有什麼區別?你以為阿希禮是愛你的心,他饞的是你的身子,你把你的心給了他,他卻從來裝作沒看見。他倒是想要你的身子,可惜就怕你送給他,他也沒這個膽子要,他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懦夫!”

哈哈,不得不佩服瑪格麗特的筆力,真是把人物性格在字裡行間寫透了。

四位主角中著墨最少的是阿希禮,其實我把他歸為主角之一,都是沾了他那妻子玫蘭妮的光。四位主角中人設最討喜的,恐怕就是阿希禮的對手,瑞特了。

瑞特,放到現在就是妥妥的霸道總裁男主,情商高智商高,痞帥痞帥。下能撩十八歲嫩妹,上能和社群沒牙老太打好關係。只要他願意,沒有賺不到的錢,沒有處理不好的事情。也許就是人設太完美了,作者讓瑞特在書中受盡了情傷,長期籠罩在阿希禮和斯嘉麗的綠帽陰影之下。其實兩人雖沒有肉體出軌,但斯嘉麗的精神出軌已經是無時無刻了。

但這麼爛俗的劇情,在書中一點也沒有讓人作嘔的感覺,皆因為作者寫的不是專屬於那四個人的“小時代”愛情劇,而是寫的一部描寫美國內戰後一代人治癒戰爭創傷的“大時代”,在這樣激昂壯闊又暗流洶湧的大時代,每個人都有自己創傷,每個人都強打精神努力向前,個人感情放到這樣的大時代的洪流中,是微不足道的,只能偷偷顧影自憐。

瑞特是四人主角中,最離經叛道的一個,在登場伊始,就已經被家族斷了聯絡。誰又能想到這樣“浪蕩子”最後竟然想要和自己一直嘲笑的家族和解,開始追回屬於舊時代的那份淡定與安寧。

瑞特是被斯嘉麗傷的太深,書中最後,瑞特不單單心靈受傷,就連肉體也染上了酒癮,原本健美的身材變得大腹便便,鬍子拉碴,完全是一副自我放棄的模樣。他自承認老了,跟不上斯嘉麗的步伐,也不適合亞特蘭大這座城市了。

在瑞特與斯嘉麗的感情戰爭中,瑞特似乎一直是優勝的一方,他閒庭信步,遊刃有餘,但誰知道愛得最深的他其實一開始就輸了。他所有的不在乎都是偽裝,也許是為了男人的尊嚴吧。至少同樣是男人的我是這麼理解的。

做一個有家不回的浪蕩子,總比被人說是一條舔狗好吧。

我印象最深的一個片段,是斯嘉麗為了還債,不得不去“色誘”瑞特,當時瑞特被關在監獄之中,誰都知道他手裡一筆錢,但沒辦法從他嘴裡撬出來。斯嘉麗已經到了彈盡糧絕的時候,不得不去求這個難纏的對手。

她把家裡的僅存的一條綠窗簾取下,親手改造了一條連衣裙,盡其所能打扮得漂漂亮亮去了監獄,還美其名曰這是歐洲那邊最流行的款式。

也許是在監獄裡被關久了,一向精明過人的瑞特也被她騙到了,自登場以來第一次激動地忘乎所以,手足無措,拉起斯嘉麗的手欣賞了半天。

就是斯嘉麗要丟擲魚餌的時候,手上的老繭出賣了她,那個精明的男人看破了她的小伎倆,明白她只為求財的目的。還冷冷拋下一句,“你以為這樣我就會上鉤嗎?”

斯嘉麗不由得又在心中暗暗腹誹道:“要不是我手上的老繭,你早就上鉤了!”

哈哈,多麼有趣的橋段。真的佩服作者,聽說斯嘉麗有許多作者自己身上的影子。不知道作者瑪格麗特,是不是也經歷過這樣勢均力敵的愛情,真是羨煞旁人。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這是作者在全書的最後一句,所以雖然是悲傷的結局,但仍然給大家留下希望。雖然玫蘭妮不在了,雖然瑞特傷心出走了,但斯嘉麗已經真正明白自己要的是誰,過去每次遇到什麼難事時,她丟擲這句話之後,都會迎難而上,戰無不勝。這一次我也相信她,畢竟我看著她經歷了那麼多,她是那麼勇敢,充滿生命力,敢於追求。

當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一千個人心中也許也有一千個結局。很多年後有一位美國南方女作家續寫過《亂世佳人》,風評不錯,書名就叫《斯嘉麗》,是個歡喜的大團圓結局。我沒有看,但我想我會喜歡這個結局的,因為在我心中本就應該是大團圓。

年輕的時候少不更事,就喜歡黑深殘,現在人到中年才明白大團圓的可貴,人生已經這麼難了,為了不在書裡完滿一點呢?

好,寫了這麼多,該劇透了也劇透了,但我仍然勸大家去看一看《亂世佳人》,傳世經典的魅力不在於結局如何,而是字裡行間的神韻回味。我說的不是電影,而是原著。有人說過越好的小說被改編成電影,損失的越多。別的我不敢附和,《亂世佳人》真是如此,電影固然經典,也不及原作萬一。

這真是一本會讓你喜歡到頭髮都豎起來的好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