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是哪些計?

《三十六計》

全書共分為六套:

勝戰計、敵戰計、攻戰計、混戰計、並戰計和敗戰計

,每套皆包含六計。前三套是我強敵弱,我方處於優勢下所用之計,後三套是敵強我弱,我方處於劣勢下所用之計。

一、勝戰計

第一計:瞞天過海,形容極大的欺騙和謊言,什麼樣的欺騙手段都使得出來。

第二計:圍魏救趙,指用包抄敵人的後方來迫使它撤兵的戰術。

第三計:借刀殺人,比喻自己不出面,假借別人的手去害人。

第四計:以逸待勞,指作戰時不首先出擊,養精蓄銳,以對付從遠道來的疲勞的敵人。

第五計:趁火打劫,本指趁人家失火的時候去搶東西。現比喻乘人之危,撈一把。

第六計:聲東擊西,指表面上聲言要攻打東面,其實是攻打西面。

二、敵戰計

第七計:無中生有,本指本來沒有卻硬說有。現形容憑空捏造。

第八計:暗渡陳倉,指正面迷惑敵人,而從側翼進行突然襲擊。

第九計:隔岸觀火,比喻對別人的危難不予援救而在一旁看熱鬧。

第十計:笑裡藏刀,比喻外表和氣而內心陰險。

第十一計:李代桃僵,指互相頂替或代人受過。

第十二計:順手牽羊,指乘機拿走人家東西的偷竊行為。

三、攻戰計

第十三計:打草驚蛇,指做事不周密,行動不謹慎,而使對方有所覺察。

第十四計:借屍還魂,比喻已經消滅或沒落的事物,又假託別的名義或以另一種形式重新出現。

第十五計:調虎離山,比喻為了便於行事,想法子引誘人離開原來的地方。

第十六計:欲擒故縱,比喻為了進一步的控制,先故意放鬆一步。

第十七計:拋磚引玉,以自己的粗淺的意見引出別人高明的見解。

第十八計:擒賊擒王,比喻做事要抓關鍵。

四、混戰計

第十九計:釜底抽薪,從鍋底抽掉柴火。比喻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第二十計:混水摸魚,比喻趁混亂時機攫取不正當的利益。

第二十一計:金蟬脫殼,蟬變為成蟲時要脫去幼早的殼。比喻用計脫身。

第二十二計:關門捉賊,關起門來捉進入屋內的盜賊。

第二十三計:遠交近攻,結交離得遠的國家而進攻鄰近的國家。

第二十四計:假道伐虢(guo,二聲),以借路為名,實際上要侵佔該國。

五、並戰計

第二十五計:偷樑換柱,比喻暗中玩弄手法,以假代真。

第二十六計:指桑罵槐,指著桑樹罵槐樹。比喻借題發揮,指著這個罵那個。

第二十七計:假痴不癲,假裝痴呆,掩人耳目,另有所圖。

第二十八計:上屋抽梯,上樓以後拿掉梯子。借指與人密談。也用以比喻慫恿人,使人上當。

第二十九計:樹上開花,比喻將本求利,別人收穫。

第三十計:反客為主,指在一定的場合下采取主動措施,以聲勢壓倒別人。

六、敗戰計

第三十一計:美人計,以美女誘人的計策。

第三十二計:空城計,指掩飾自己力量空虛、迷惑對方的策略。

第三十三計:反間計,指用計謀離間敵人引起內訌。

第三十四計:苦肉計,故意毀傷身體以騙取對方信任,從而進行反間的計謀。

第三十五計:連環計,指一個接一個相互關聯的計策。

第三十六計:走為上計,用於做事時如果形勢不利沒有成功的希望時就選擇退卻、逃避的態度。

《三十六計》是哪些計?

《三十六計》是根據我國古代卓越的軍事思想和豐富的鬥爭經驗總結而成的兵書,是中華民族悠久文化遺產之一。“三十六計”一語,先於著書之年,語源可考自南朝宋將檀道濟(?—公元436年),據《南齊書。王敬則傳》:“檀公三十六策,走為上計,汝父子唯應走耳。”意為敗局已定,無可挽回,唯有退卻,方是上策。此語後人賡相沿用,宋代惠洪《冷齋夜話》:“三十六計,走為上計。”。及明末清初,引用此語的人更多。於是有心人採集群書,編撰成《三十六計》。但此書為何時何人所撰已難確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