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春亮案受害者家屬哭訴被“網暴”:錘子可以殺人,謠言也可以

2020年8月8日,江西撫州市樂安縣山碭鎮,因盜竊罪入獄的刑滿釋放人員曾春亮,潛入康家造成兩死一傷後又殺害駐村幹部的刑事案件轟動全國。

然而最近,令人費解的一幕出現了:受害者家屬康女士在短影片平臺發聲稱,案發後,她們一家人持續遭到一些網友的網暴與謠言騷擾。

此事的最新進展是,康女士認為網暴者微博名為@攝影師老卡的是撫州市公安局民警辛某,但是被後者否認。

曾春亮案受害者家屬哭訴被“網暴”:錘子可以殺人,謠言也可以

▲評論截圖。

1。編造謠言攻擊受害者家屬,不僅突破人性底線而且涉嫌違法

說實話,最開始關注這一新聞時,我還以為那些所謂的網“友”,圍攻的是兇手的家屬,但把新聞前前後後翻看了幾遍,才確認被編造謠言、言語攻擊的是受害者的家屬,是父母慘被殺害、孩子也受傷的幾位年輕人。

梳理可以發現,這些謠言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受害者家裡是村霸(無憑無據);

2。說家屬方面發聲是為了錢;

3。說家屬追問涉事辦案人員不作為是狗嫌家貧,“怎麼不移民去?”;

4。還有人拿“一個巴掌拍不響”理論說事:曾春亮是該死,可他為什麼只禍害你家?

還是那些似曾相識的手法和邏輯。

對於這些毫無來由的謠言,康女士都一一做了迴應。

比如,她的父親是一位生意人,母親是地道的農民,是一個很普通的家庭。村霸一說,不知從何而起。

另外,康女士澄清,她們只是申請了6萬元的重大刑事案件受害人司法救助金。國家司法救助,是指國家向無法透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而生活面臨急迫困難的當事人、證人(限於自然人)等即時支付救助金。

稍微檢索下新聞,就可以看到,類似的救助案例在全國各地有很多。申請救助是被害人家屬的權利,只要被害人家庭確實有一定的經濟困難,他們也可以、應該得到司法救助。

無論是在司法程式上,還是社會道義上,這都是正常的,然而就是這個正常的、得到審批和發放的6萬元,卻被一些人莫名其妙地誇大到50萬元。這已經涉嫌造謠中傷。

沒有事實依據的指責,缺乏基本邏輯的謾罵,這些不僅是缺乏媒介素養的表現,也是是非觀念混亂、人格不健全的彰顯,更暴露了法律意識的真空。

所以,當受害人家屬被無端指責、造謠中傷時,有些“指責”本身,或許已經涉嫌違法違規,希望也能被有關部門看到,積極給予警告和查處。

2。錘子可以殺人,鍵盤也可以

近年來,在不少熱點事件中,我們經常看到類似的場景:他們有的揮舞著道德大棒,渲染受害者完美論;有的捏造資訊、誇大事實,汙衊甚至侮辱受害人或其家屬。

這背後,或是出於某種目的和利益,或是被輕易地迷惑了認知、煽動了情緒。

退一步講,當一個人父母被殺,哥哥被捅傷,孩子也受到傷害,突然遭受如此慘痛的打擊,出現一些激動的情緒和出格的言行,在一定範圍內,只要不違背法律、破壞公序良俗都是可以理解的。

更何況,受害者家屬沒有做什麼出格的事,僅僅是質疑為什麼在曾春亮第一次入室盜竊行兇,自己幾次報警後,曾春亮沒有被及時採取強制措施,以至於釀成二次悲劇。

哪怕當地警方的工作完全沒有毛病,受害者家屬的這種“如果……就不會……”的自我安慰,也是太正常的心理反應了。我們幾乎每個人都有過這種後悔和惋惜,對於這樣的遭遇,哪怕沒有共情和同情,也不該去苛責他們吧?

一定要認識到,曾春亮的錘子可以殺人,那些在鍵盤上肆意敲打的文字和謠言也可以“殺人”。

在影片裡,康女士的那句“我害怕再次失去我的家人,所以我們要站出來發聲”,既是懇請,也是警醒。希望那些惡意指責謾罵、編造謠言的人,能夠調到良心的頻道,收到這個訊號。

轉自:新浪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