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前一個月, 女方以“性格不合”提出分手, 男友: 何必掩飾
古人說
“貪心不足蛇吞象”,
以諷刺那些貪得無厭的人,終將害了自己。
但是現代依然有些女人重蹈覆轍,不吸取前人的教訓,想做那個貪得無厭的人。
她們拿自己的婚姻做賭注,只為了多要錢,殊不知,這樣做若是惹惱了男方,沒辦成婚事,將來傳出去對自己也不利。
小朱(化名)的未婚妻因為錢的問題悔婚,也算是放了他一馬。
02
小朱與女友是相親認識的,這年頭大家對談戀愛都沒了興趣,很多人都是
被父母逼著結婚,
才迫不得已去相親的。
兩人條件差不多,見了面後比較有好感,於是談起了戀愛。
說是談戀愛,但其實他們也興致缺缺,反而更喜歡安靜地待著,各自刷手機。
也或許是因為他們心態很接近,反而越相處越對胃口了,倆人玩到一塊去了,再加上父母催著結婚生孩子,他們決定正式交往。
但是真的成了男女朋友關係,他們又糾結了。
因為兩人都是高學歷,家庭條件也差不多,而且
小朱父母又一定要生兩個娃,必然會耽誤女方的工作,
所以女方總覺得自己不能受委屈,要求提高彩禮錢。
小朱想了想,大家都是年輕人,這些事情都是擺在檯面上的。
既然生娃確實會對女友的事業造成打擊,自家多出錢也是應該的。
為了讓女友安心、有保障,男方家一致同意答應了要求,於是
彩禮錢提高到了30萬。
另外男方家買房買車,也不讓女方花錢。
本以為這樣可以展示自家的誠心,但是小朱卻並沒有得到女友的真心。
訂婚一週後,小朱家付了錢買了房,房本上寫了女方的名字,這時候,女友卻提出新要求。
女友說:“我昨天剛被老闆升職加薪了,按照這個勢頭,我再過半年可能月薪要兩萬多了,讓我嫁人生倆娃,我覺得我損失太大了。
我要求提高彩禮錢,而且這個錢要給我爸媽。”
小朱和父母聽了面面相覷,確實,在一線城市30萬不夠看的,但是談好的事情變卦,怎麼說都讓人覺得很不舒服,
感覺像是把婚姻當兒戲、當生意在談。
小朱很不高興,但是他父母還是勸他答應女友的要求。
因為小朱其實也懶得談戀愛結婚,好不容易才答應父母結婚的,父母肯定不願意婚事告吹。
無奈之下,小朱答應女友,
把彩禮錢提高到40萬,
並且答應這個錢給女方父母。小朱想,就當是給了養老錢,以後再賺就是了。
這次風波之後過了1個月,房子還在裝修中,也按照女方的要求做了改變。
這期間小朱的心情也慢慢變好了,沒再糾結,可就當他心平氣和的時候,女友又提要求了。
這次女友說:
“我家親戚要多來人,到時候親戚家小孩要改口費,你們給666的紅包太摳門了,怎麼也要一萬吧,或者8888之類的,看著喜慶。”
小朱聽了當場就想罵人,這種討個吉利的東西給孩子們,幾百塊都是正常的,大不了上千。
女友開口就要上萬,甚至是8888,這不是在耍人嗎?
小朱這一次沒有告訴自己的父母,直接和女友吵了起來。
小朱說:
“你當我家有印鈔機呢?
要飯的都沒有你會要,你是清華北大的博士後嗎,憑什麼要這麼多錢?”
小朱本以為,就憑女友這個趾高氣揚的樣子,肯定會和自己大吵一架,然後婚事告吹。結果出乎他的意料,女友臉上並沒有露出不高興的表情,也沒有吵架。
女友不知道在想什麼,發了會兒呆,然後說:
“那行吧,不改就不改。”
小朱很迷惑,他不知道女友到底想幹嘛,就覺得可能是見好就收了,也就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更沒有告訴自己的父母,不想讓父母再因為自己委曲求全了。
等到了男方家把酒席、婚慶、房子……所有的一切都準備好了,給親戚朋友老鄰居們的請柬也都發出去了之後,時間來到了
婚前的一個月。
這天,女友忽然在他們的家族群裡發了一條訊息,讓大家到新房裡見面,有事要說。
小朱很煩躁,他不知道女友又要幹嘛,一行人去了新房,女友一家人已經在那裡等著了。
女友很鄭重地說:“經過這幾個月籌備婚事,我和小朱在一些問題上意見不合,然後我深深地思考了一下,覺得應該是我們倆觀念不一樣、性格也不合適導致的。
所以,我想這個婚事還是取消吧,我要求分手。”
小朱爸媽一聽就急了,好不容易兒子快結婚了,就快能抱孫子孫女了,結果不結了?
他們連連勸阻準兒媳說:“你有什麼要求你提出來,他有啥缺點你也說,我們讓他改。結婚這麼重大的事情,怎麼能這麼隨便就取消了呢?”
只有小朱非常冷靜地坐在那,他父母看他這態度,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小朱冷笑道:
“有什麼可說的?貪得無厭,何必掩飾?
既然這個婚不結了,就請你們趕緊出去,不要在我家待著。”說罷就伸手問女方要鑰匙。
女方臉色大變,沒想到最後這個威脅沒起作用,又不能拉下臉來認輸,只能扔下鑰匙就走。
03
結婚不是“博弈”,雙方不是仇敵,沒必要針鋒相對。
有些人覺得一定要在婚姻中佔到對方家的便宜,往往是因為他們太過高看自己,或是覺得對方配不上自己,才會“漫天要價”。
對這類人一再妥協,就印證了他們的想法,更無法讓他們面對現實變正常。
所以,不要和這樣的人談婚事,搞不好難受一輩子。
一:誠心結婚的人,不會把自己看成是商品
誠心想要結婚的人,會尊重自己的感情,跟對方家談的是未來的生活,而不是眼下的錢。
比如考慮夫妻雙方的性格是否合適、家庭成員有沒有地域文化差異、雙方家庭成員裡有沒有拖後腿的。然後再考慮如何辦婚禮,雙方出多少錢。
真正誠心結婚的、家裡又不窮的人,不會用結婚作為要挾瘋狂要錢。
因為他們憧憬的是未來的家庭、孩子,考慮得更加深遠、也更加現實。
那些談婚事時說著“給你家生幾個孩子”的人,以此為藉口要很高的彩禮錢,是
把自己物化了當成了商品,用“可以生娃”這個屬性來換取金錢。
這類人結了婚之後,不會把彩禮錢用在小家庭裡,只是為了掏空男方家的錢給自己父母。
而且他們就算父母老了要養老,也依然要求男方給他們養老。
他們貪得無厭的姿態,已經非常惹人討厭了,現實中很多人抨擊的也就是這類人。
二:一再“加價”的結婚物件,不如不要
一般情況下,在訂婚宴之前,男女雙方父母見面談婚事,就會把很多詳細的問題都商量好,後面不會有大的變動,頂多是應對一下突發事件。
畢竟婚事準備起來非常瑣碎複雜,大家忙起來最煩那種突然變卦的,給大家添麻煩。
那種
專門等到婚事籌備到一半、到後期再提要求,
讓男方多給錢的,實際上就是拿結婚作為要挾來“加價”,
只要一次成功了,以後就會提出更多的要求。
這種人結婚的目的就等同於“撈錢”,她們是要真的結婚不是騙婚,但目的就是搞錢。
所以沒有必要跟這樣的物件結婚,因為就算結了,婚後也是受苦。
文/無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