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你媳婦的陪嫁, 還你弟弟的賭債”兒子: 還想繼續住, 就消停點

有一種婆婆,她把自己的兒媳當作是提款機,因為兒媳家庭條件好,婆婆就經常的搜刮兒媳的財產,她甚至認為這是做兒媳的應該付出的。

康敏(化名)就遇到了這麼一位處處算計自己的婆婆。

“用你媳婦的陪嫁, 還你弟弟的賭債”兒子: 還想繼續住, 就消停點

02

康敏與丈夫馮濤(化名)是公司的同事,兩人日久生情,便談起了戀愛。戀愛兩年多之後,他們就開始了談婚論嫁。

康敏的父母挺看好馮濤的,覺得他為人正直,而且工作也很出眾,他們也都放心把女兒託付給他。而馮濤的媽媽則是更看中了康敏的家境。

康敏家庭條件比較富裕,她和父母名下各擁有一套房產,而且她的父母現在都已經退休了,老兩口的退休金加起來每月有一萬塊錢左右,所以她父母的日常生活也是非常愜意的。

而馮濤的家庭屬於中等偏下的水平,雖然他的母親也已經退休了,但是退休金卻沒有康敏父母那麼多,再加上他有一個不學無術還嗜賭成性的弟弟,基本把家底兒都敗光了。

所以馮濤的媽媽便盯上了康敏的資產,她覺得康敏嫁給馮濤成為一家人之後,她的錢也就成了自己的了。為此她特意隱瞞了馮濤弟弟嗜賭,還欠下一屁股債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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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康敏與馮濤結為了夫妻,而康敏的那套房子也就自然而然的成為了兩人的婚房。

除了這套房子,康敏的父母還為康敏買了一輛新車,另外又給了康敏二十萬,這些都是康敏的父母為康敏準備的陪嫁。

婚後不久,康敏的婆婆就總是三番五次地找她要錢,而康敏也並沒有太在意,可是沒過多長時間,婆婆又提出想要搬來跟他們同住。

康敏起初是反對與婆婆同住的,因為她覺得她跟婆婆是兩個時代的人,生活方式上肯定會相互不適應的,她不想整天因為一些瑣事跟婆婆發生爭執。

可是面對婆婆的請求時,她又心軟了,婆婆年紀大了,馮濤的弟弟又經常不回家,老人獨自一人生活,即孤獨又不安全,萬一磕了碰了,身邊沒有人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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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番內心的掙扎之後,康敏便把婆婆接到了自己家裡一起生活了。一開始兩人相處得還算融洽,康敏平日裡白天上班,只有晚上回來,才會面對婆婆,一天下來也相處不了多少時間,所以彼此之間也並沒有什麼交集,自然就不會產生什麼矛盾。

可是時間久了,康敏就發現,婆婆經常會出入自己的臥室,這讓她不禁感到好奇。因為婆婆進她的房間並不是為了打掃衛生,而像是在找什麼東西。

但是康敏並沒有太關注這件事,一兩天過去之後,她便忘得一乾二淨了。

直到有一天,婆婆趁康敏不在家,再次進到了她的房間,這一次,她的目標已經非常明確了。

她每次來到康敏的房間,就是為了找到康敏放錢的地方。昨天偶然間,她偷偷地看見康敏把一些首飾放到了衣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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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今天就是來確定一下的,她開啟衣櫃,翻找了一番,結果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發現了一個小型的保險櫃。

想要開啟保險櫃,就需要正確的密碼,她試著輸入了幾次,但都是錯誤的,所幸這個保險櫃不帶報警功能,無奈之下婆婆只好放棄了。

可是婆婆並沒有死心,她知道她的兒子一定知道密碼。於是她揹著康敏找到自己的兒子,讓他把康敏的錢偷偷拿出來。馮濤聽後直接就拒絕了,這件事可是事關重大。

可馮濤的媽媽卻一臉不以為然地說:“你弟弟天天被人逼債,現在用你媳婦的陪嫁,還你弟弟的賭債,這不是正好嗎?”

馮濤之前已經無數次幫著弟弟還賭債了,可是弟弟卻一直死性不改,所以馮濤才放棄幫助他。馮濤覺得應該給弟弟一個深刻的教訓,他才能痛下決心,戒掉賭癮。

現在母親不忍心,又來找自己拿錢,但是令他意想不到的是,母親居然惦記上了康敏的陪嫁。馮濤這才想起,康敏跟他說過,總是看見婆婆在自己的房間不知道在找些什麼東西,原來母親早就已經蓄謀已久了。

馮濤一臉嚴肅的對她的母親說:“我是不會再幫他還債了,你要是還想繼續住在這就消停點,要是不想住就滾。”

馮濤的媽媽沒想到兒子居然會對自己發那麼大的火,經過這件事情以後,馮濤的媽媽見無計可施,便找了藉口獨自回了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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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做父母的心疼兒女,總想著補貼他們,這是人之常情。可是如果自己沒有經濟能力去補貼他們,那也是沒有辦法的事,絕對不能搜刮自己的兒媳去給自己的子女補窟窿。

透過康敏的故事,我們明白了下面這兩個道理:

一、有一個明事理的丈夫,是一段婚姻能夠長久的關鍵。

在婚姻家庭中,一個男人除了要承擔起養家餬口的重任以外,還需要在婆媳之間負責調節矛盾。

婆媳之間能夠和睦相處,男人在中間起著重要的作用。男人是婆媳之間的重要橋樑,婆婆與兒媳之間的矛盾,全靠他來化解。

但是如果婚後遇到一個不作為的老公,那婆媳之間的矛盾就會不斷激化,愈演愈烈。

一個男人夾在婆媳中間,要想化解矛盾,首先要做到明事理。婆婆與兒媳發生爭吵,可以說雙方都有責任,但是歸根結底,引起事端的那件事是對是錯,身為一個男人應該公平對待。

即不能因為是自己的妻子而刻意偏袒,更不能因為是自己的母親而百依百順。

在與老人共同生活的時候,難免會因為一些習慣問題而引起紛爭,而有些話做兒子的說出來,那跟從兒媳嘴裡說出來的就是會達到不同的效果。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一個男人如果願意替妻子傳達意見的話,那婆媳之間就不會發生不必要的爭吵了。

要想婆媳之間的矛盾少,家庭關係越來越和睦,男人就要發揮自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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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兒媳沒有義務替婆家照顧一家老小。

人在結婚之後,就會多出來一對父母需要自己盡孝,但是並不代表著自己還有義務要對他們的一家老小都要盡責。

就像康敏的婆婆,她覺得結了婚就是一家人了,而且兒媳那麼有錢,所以理所應當的要為她的小兒子償還賭債。但是她卻沒有看清事實,兒媳的錢那是她孃家人給予的,還有靠自己努力得來的,她如果願意幫著償還債務那是情分,可這並不是她的本分。

婆婆既然還自作主張地想要不經過康敏的同意,就私自拿走她的陪嫁,甚至還慫恿自己的兒子合夥偷走康敏的財產。

康敏的婆婆可以說是早就已經蓄謀已久了,在她與馮濤還沒有結婚的時候,她的婆婆就已經動了心思,想要算計她的錢財。

生活中像康敏婆婆這樣的人,不計其數,遇到家境好的兒媳和親家,總是想盡辦法搜刮他人,還把這一行為視作為理所應當。

他們覺得,既然已經是一家人,花對方點錢不是很正常嗎?一家人根本不分彼此啊。

這些人的這種思想,其實是他們自私的體現,我想如果是兒媳想要用婆婆的錢貼補孃家人的話,那婆婆肯定會是千百萬個不願意。

做人應該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在遇到相同的問題時,多換位思考一下,不要總是自私自利,想著自己合適而不顧別人的感受

也許兒媳贍養公婆是她應盡的孝心,但是養公婆一家老小,絕對不是兒媳必須要盡的責任,她沒有這個義務。

文/無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