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夜新娘跑回孃家, 還帶走彩禮和嫁妝提離婚, 妻子: 這都屬於我

能和自己喜歡的人結婚,以後能一起生活,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才對,可是現在有很多卻利用婚姻來得到自己想要的,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擇手段。傷害了別人的感情不說,把自己的名譽和名聲也搭進去。這樣做是損人不利己,覺得自己得到了,其實失去的更多。

重男輕女的現象在現在社會中還是經常出現的,只不過現在社會在進步,很多人看到的也是進步的一面。現在還是會有很多父母會選擇直接決定自己女兒的婚姻大事,而根本不考慮自己孩子的感受。他們巴不得自己女兒趕緊嫁出去才能省心。但是無論男女都是自己的心血和骨肉,不應該區別對待。

婚姻不是兒戲,面對感情一定要認真對待,不要總是想著能從中獲利,這樣的感情不真摯,兩人也不會幸福。不要做出傷害別人的事情,傷了真心對自己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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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父母隨意安排女兒婚事

芳芳是個內向的姑娘,家裡是在農村,長相也漂亮。因為芳芳在家裡是女孩,從小也沒有收到很好的待遇,家裡的經濟條件其實也不是很好,所以,芳芳也沒有讀什麼書,高中沒有上完就輟學出去打工了。

因為家裡的不重視,所以芳芳也極度的缺乏自信,在成年之後她在離家不遠的小縣城給一家小店打零工,芳芳平時的話也很少,幾乎不跟人交流,每天就是認真的工作,之後就趕緊回到自己的出租房裡。也就是這樣,芳芳平時也沒有什麼其他的課外活動,也沒有什麼朋友,小小的年紀就已經比平時的孩子要懂事太多。

這天,芳芳意外的接到了自己父母的電話,平時她父母基本都不會太關心芳芳的生活,但是這次父母突然打來電話,說是讓她回家一趟,有事情要和她說。芳芳父母對待芳芳其實很是強勢,芳芳明天還要上班,但是父母態度很是不容反抗,於是芳芳就只好請假回家一趟。

回家後,芳芳母親就很出乎意料的很親暱的拉著芳芳的手說:“你現在也長大了,也到了該結婚的年紀了,我給你介紹了一個好人家,在你上班的縣城有個不錯的房子,媽給你看好了,那個男孩不錯,這些都是他們給你帶的東西。你拿走,回頭你們兩人見一見,咱這個事情也就這麼定下了。”

芳芳看到自己父母著急把自己嫁出去的樣子第一次感覺很是生氣,她也是第一次跟父母反抗,芳芳說:“你叫我回來就是說這些?你們考慮過我什麼感受嗎?我不想見,沒什麼說的我就走了。”說完芳芳就離開了家,也不管母親在後面叫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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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從原本的反抗到接受

最近在自己工作的地方,芳芳總是可以看到一個小夥子,並且總是盯著自己,芳芳想了想,這個小夥子可能就是家裡給自己介紹的那個結婚物件。芳芳本就牴觸,知道小夥子的身份後,她也不想去理會他。

可是這個人每天都在這裡,就吃飯的時候會離開一下。芳芳也是心軟,在一次休息的時候,芳芳找到他給小夥子遞了一瓶水,什麼都沒有說,放下水就離開了。

也就是因為這次短暫的接觸,讓這個小夥子有了一點希望,他開始找芳芳說話,芳芳對他剛開始也是愛答不理,但是在小夥子的交談中,她得知小夥子叫阿成,他也是因為家裡催婚才來見自己的。他還說到,他其實有一個心上人來著,但是迫於無奈分手了,也就才來跟芳芳見面。

芳芳聽到阿成這樣說,心裡多了一些的憐憫,覺得兩人其實都是受到家裡的逼迫不得已才湊在一起的,所以現在芳芳心裡多了一點同病相憐的感覺,對阿成也沒有那麼牴觸了,開始和阿成單獨相處,兩人還會一起出去吃飯。

阿成對芳芳似乎也是真心的好,總是買一些小禮物送給芳芳,芳芳從小到大都沒有接受過別人這樣的好意,一時之間有些感動,開始慢慢的接受了阿成的存在,因為芳芳的心中有了一個計劃。

在一天阿成把芳芳送回家的晚上,芳芳根阿成說,兩人可以先試一試,在一起交往一段時間。阿成心裡自然是高興的,很多激動的一把抱住了芳芳,芳芳第一次跟男生有這樣親密的舉止,芳芳心裡還是有一些害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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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新婚當天跑回孃家

兩人交往了有三四個月,芳芳又一次的回了家,芳芳說:“你們要我結婚是不是就是想要我帶回來點彩禮錢,這是我在和阿成交往的時候明白的。他家條件的確很不錯,人也老實,你們一開始的目的其實也不是為了我能幸福。”

當下被拆穿了心思的父母沒有說話,像是默許了芳芳的話,但是父親還是很虛偽的說了一句:“我們的初衷還是為你好的…”結果被芳芳的冷笑打斷了。

“這個婚我結,但是彩禮到手後,我分你們一半,之後我就跟阿成離婚,然後你們就不要再來管我的生活,咱們之間也不要聯絡了。”芳芳在這段時間想了很多事情,覺得父母如果不在乎自己,那就用這樣的手段來換自己的自由,她不想總是被人安排,她也想過自己的生活。

錢的誘惑很大,芳芳父母也就同意了芳芳的辦法,只不過是傷一個人的心而已,對自己也沒有什麼大礙。

婚禮舉行的很簡單,但去的是縣城裡的一個酒店辦席,都是一些男方的親戚朋友,大家熱熱鬧鬧的吃過一頓飯,這婚也算是結了。阿成因為高興在婚禮上喝了很多的酒,並且婚禮上,芳芳一家也得到了二十八萬厚厚的彩禮錢。

可誰也沒想到新婚夜新娘跑回孃家,還帶走彩禮和嫁妝提離婚,芳芳說道:“既然結過婚,那這些彩禮和嫁妝這都屬於我,離婚後這就算我的財產,我根本不喜歡你,只不過是想利用你換來我之後的生活而已,我拿著這個錢到別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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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成在震驚之下居然也同意了芳芳的請求,成為了家裡最快離婚和結婚的人。而芳芳回家後,拿出來一半的彩禮分給父母,自此以後離開家就不再聯絡,雖然芳芳還在給別人打工,但是少了父母的管教和安排,也是開心了很多。只不過芳芳一家的名聲算是在村子裡壞了,一直都有芳芳家騙婚騙財的說法。

每人都愛財,但是不能把這看的太過於重要。如果還在對這段感情持有觀望態度,那就等確定好再開始,不要在猶豫不決中消耗兩人之間的經歷和感情。這樣的感情只會是以不好的結局結束。

也不能太過於物質,在感情中物質的生活帶來的快樂其實也就是一時的,只有兩人真心相愛,這種幸福和快樂才是永久的。不要因為貪圖一點利益就去玩弄別人的感情,這樣的做法是極為不道德的,並且會遭到別人的議論和唾棄。

作為父母不要對兒女的生活幹涉太多,人生百態還是要靠他們自己細細的去體會,過多的干涉只會讓他們失去對生活的樂趣,讓他們對生活變得麻木,也不想好好的享受生活。過度的干涉並不會讓他們變得更好,反而會變得更糟糕,最壞的結果可能會讓孩子的心裡扭曲變得不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