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貴港,26歲男子為了實施強姦,開車撞倒夫妻二人致其死亡後,姦淫屍體被起訴

“憤怒!男子為了強姦,開車撞死夫妻二人!”近日,廣西貴港檢察院公佈一起令人髮指故意殺人、侮辱屍體案。年僅26歲男子從廣東駕車返回廣西后,在路上開車遊蕩時,遂產生了尋找落單女子發生性關係的想法。後其發現被害人餘某、陸某夫婦騎電動車經過時,便駕車將餘某、陸某夫婦的電動車撞倒,後致使餘某、陸某夫婦摔倒在地。

廣西貴港,26歲男子為了實施強姦,開車撞倒夫妻二人致其死亡後,姦淫屍體被起訴

莫某將受傷的陸某抱上其車後排,便逃離現場,在駕車逃離過程中,莫某發現陸某已停止呼吸。而後,莫某在車內對陸某實施了姦淫,事後,莫某便將陸某丟棄在路邊,開車逃離。

為了掩蓋犯罪事實,莫某將其所駕車輛燒燬。後經鑑定,陸某系摔跌致顱腦損傷而死亡,餘某系摔跌致嚴重顱腦損傷並心臟挫傷而死亡。作案後,莫某向公安機關投案。目前,莫某已被起訴。(來源:澎湃新聞、中國檢察網)

以案說法:

喪心病狂!莫某為了與女子發生性關係,竟然駕車直接撞倒正在行駛的電動車,並導致電動車上的夫妻2人重重摔倒在地後,受傷死亡。莫某的行為令人髮指,主觀惡意極深,必須從重處罰。

雖然本案表面上看,系一起“交通肇事”,但實際上,莫某的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主要構成要件。即莫某明知其行為會導致他人死亡的後果,而其卻放任、追求這一結果的發生,並導致二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因此,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莫某的刑事責任。

廣西貴港,26歲男子為了實施強姦,開車撞倒夫妻二人致其死亡後,姦淫屍體被起訴

根據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致人死亡的,處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

為什麼本案莫某姦淫陸某,不以強姦罪追責呢?

根據起訴書披露的案情顯示,本案莫某在對陸某實施姦淫前,已經發現陸某停止呼吸,即陸某已經死亡。而這一點,在法醫鑑定報告上,也予以證實。因此,莫某姦淫陸某的行為不符合強姦罪的主要構成要件。但是,對於侮辱屍體的行為,刑法也會追究其刑事責任。

根據刑法第302條規定,有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屍體、屍骨、骨灰行為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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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莫某同時犯下故意殺人、侮辱屍體罪,應當數罪併罰。根據本案莫某的作案動機、作案手段、所造成的後果與社會影響等情節,個人認為,就算莫某系主動投案,也難逃被判處死刑的結果。

最後,提醒大家對法律,要時刻懷有敬畏之心。因為只有遵紀守法,才能立於不敗之地。本案莫某作案前的動機,就已經系其目無法紀的表現,因此其才會做出後續喪心病狂行為。而我們,應當引以為戒,做個守法公民!

對於莫某的行為,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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