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歲女士自述: 嫌棄男友愛老闆, 未婚生娃糾纏12年, 最終無奈出局

導讀:十一年前《非誠勿擾》裡有一個女嘉賓曾說過:“寧在寶馬裡哭,也不在自行車裡笑。”話語中極度拜金,當時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的爭論。

生活中確實有些人存在嚴重的拜金主義思想,總希望不勞而獲,靠著別人的大樹乘涼。這種思想在朋友交際、戀愛、婚姻之間都或多或少地存在。

我們批判拜金主義,是因為如果拜金主義思想盛行,必然會使社會變成一個人情冷漠、物慾橫流、爾虞我詐的社會,也會變成一個信仰缺失、道德淪喪的社會。

如果在情感中把拜金放在首位,那這樣的戀情或婚姻是否可靠?

筆者最近接到一位粉絲的投稿,她講述了自己的一段情感經歷。下面我將她的經歷整理如下,大家看看透過她的故事,能讀出什麼樣的道理。

自述人:汪女士,38歲,自由職業

38歲女士自述: 嫌棄男友愛老闆, 未婚生娃糾纏12年, 最終無奈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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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年前,我在一家瓷器店打工,認識了當地的一個畫師李騰。

李騰比我大兩歲,來自農村,家裡條件不好,初中畢業就出來學習陶瓷繪畫,到認識他的時候已經從事畫師工作將近10年。

經過這麼多年的沉澱,李騰的繪畫功底已經非常了得。無論是畫花草、動物、人像,都可以稱得上是栩栩如生,水平一點不亞於其他徒有虛名的“大師”。這讓我不禁對他心生崇敬之情。

我和李騰年齡相仿,又是為一個老闆打工,所以平常多有接觸。隨著交流的增多,我們之間互生出愛慕之情。

由於技術精湛,李騰每月的收入還是不錯的,可是由於老家的父母身體不好,經常需要吃藥和住院,所以他把大部分工資都寄給了父母,手上也沒多少積蓄。

我們相處了一年之後,彼此都有結婚的想法,於是便去徵詢父母的意見。

李騰的父母沒有任何意見,他們為兒子找到結婚物件而高興。

我把李騰的家裡情況和父母說了以後,他們一百個不同意。爸媽說我嫁的人現在一無所有,以後還要去照顧他久病的爸媽,生活會很苦。

一邊是愛我的李騰,一邊是為我好的父母,我夾在中間,左右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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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騰和他父親來我家提親,談結婚的相關事宜。

我父親提出了一個天價的彩禮及結婚費用,讓他們一籌莫展,悻悻而走。

其實那時候只要我堅定和李騰在一起的決心,一定能說服父母。但是我在父母的教導下,不願面對艱苦的日子,內心出現了動搖。

不久後,我在店裡工作的時候,認識了一位五金店老闆王波,而正是他,改變了我後面的人生軌跡。

當時他到店裡買幾套瓷器送人,雖然價格昂貴,但是他看中了以後二話沒說就買單了,讓我感覺他人挺爽快的,而且比較有錢。

後來他又來過幾次,因為業務關係,我們互加了聯絡方式。

經過了解,我知道他比我大十歲,離異,帶著一個上初中的女兒生活,目前經營一家五金店,生意挺好的。

他和我認識之後,經常找我聊天,還不時地送我小禮物。後來發展到在我下班後請我吃飯、夜宵、看電影,週末的時候還開車帶我一起去爬山、看日出。

我知道和異性不能走得那麼近,但是相比於李騰的木訥和節儉,王波的成熟、幽默、高情商以及奢侈讓我陶醉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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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波肯在我身上花錢,必然有所圖,這一點我是清楚的,也做好了心理準備。

一個週末,王波說想帶我去另一個城市旅遊。我和李騰說回家呆兩天,便和王波去了。

到了一個大都市,我的心裡充滿了喜悅,感覺呼吸的空氣都很新鮮。

王波陪我逛了一天街,給我買了不少衣服和一個昂貴的包,晚上又請我吃西餐、喝紅酒。

那天晚上,王波說可一間房間休息,我沒有拒絕。

回來後,我對李騰提出了分手。他問我為什麼,我說經過考慮,發現和他不合適,他給不了我想要的生活。李騰沒再說什麼,默默地離開了。

我選擇了王波,雖然他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還帶著一個孩子,但我相信他對我的愛是認真的,也能給我想要的生活。

不久後,我發現自己懷孕了,便把這個喜悅的訊息告訴王波。他聽後很意外,說不確定這個孩子是不是他的。我說我和李騰什麼都沒發生過,他半信半疑。

王波勸我打掉孩子,說還沒準備好接受他的到來。我不同意,告訴他為了證明我的清白,無論怎樣都要把孩子生下來。

或許就是這個糊塗的決定,害了我的一生。

38歲女士自述: 嫌棄男友愛老闆, 未婚生娃糾纏12年, 最終無奈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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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肚子裡越來越大,我不想頂著“未婚媽媽”稱號,便不斷地催促王波和我結婚。他仍在勸我打掉孩子,於是我們之間開始有了爭吵,關係也變得越來越緊張。

幾個月後,我生下了女兒,這令王波很失望。他開始躲避我,除了每個月拿幾千塊錢給我之外,基本上都呆在店裡或者家裡,不想和我見面。

我辛苦地帶著女兒,催促王波和我打結婚證,可他總是以生意忙為藉口推脫。

我本想去找他鬧,但想到畢竟他是孩子的爸,而且他也沒找其他女人,如果鬧開了對我沒好處。我只希望於透過時間去改變他的看法,讓他能接納我和女兒。

慢慢地我習慣了王波拿生活費,我帶女兒的生活,一過就是十年。

王波的五金店生意越來越差,最後由於經營不善把店關了。關店後他每月給我的生活費開始斷供,並時常躲著不見我。

我帶著已上小學的女兒舉步維艱,不知如何是好。

後來我發現王波居然找了一個女朋友,這令我很為光火。我找他質問,他態度蠻橫,說我沒有權利干涉他,而且覺得和我生活在一起很壓抑。

我對他女朋友說我和王波已經生了孩子,讓她離開。可她說我並不是他的合法妻子,沒資格來說三道四。

鬧了幾次,並沒有什麼結果,我就找到司法所,寄希望於司法所幫我解決爭端。

司法所最終幫我們調解好,讓王波每個月支付1000元撫養費,直到女兒滿18歲。

我因為嫌貧愛富,選錯了物件,付出了12年青春,最終卻沒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現在我帶著女兒艱難地度日,每日活在後悔之中。

38歲女士自述: 嫌棄男友愛老闆, 未婚生娃糾纏12年, 最終無奈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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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著名的社會學家我姥姥說:“自己選擇的路,摔斷了腿也要繼續往前爬。”我表示非常贊同。

一個孝順、努力、能幹的男友,只是因為其家庭暫時的困難,汪女士便輕易地放棄,轉身選擇了一個貌似多金的離異老男人,併為之未婚懷孕生子。

可惜這種一廂情願並沒有換來“榮華富貴”,最終白白辜負了自己的青春,將自己的生活過的一地雞毛。

每個人都有追求美好生活的權利,我們無須過多指責,但如果把未來當成一場賭博,那最終付出的代價也未免太大了。

腳踏實地、安心生活,不嫌富、不嫌貧,和所愛的人慢慢打拼,你要的一切都會從路上趕來。

對於汪女士的經歷,大家怎麼看?歡迎在評論區裡討論發言,留下你們閃亮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