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姦反被帶走,我的狗血捉姦經歷

捉姦反被帶走,我的狗血捉姦經歷

到了適婚年齡,在姨媽的介紹下,我和我年紀相仿的李超結婚,婚後生了一個女兒。

老公是做銷售的,近幾年業績做得不錯,後來因為公司業務拓展,他需要經常跑外地出差。

起初還沒有什麼,但是這段時間,老公每次出差回來都感覺很疲憊,而且對於夫妻之事不在那麼熱衷,對我也變得有些冷淡。從女人的敏感度來說,我對丈夫起了疑心。

於是,我找好閨蜜幫忙“監視”老公。很快,我的閨蜜發現,丈夫去外地與一個女人同時出入一家賓館。

我當天晚上找了好幾個朋友,帶上閨蜜強行闖入老公所住的賓館房間,並用相機拍下了老公和小三在一起的裸照。隨後,就是暴打和辱罵。我心裡那個痛快啊!

一番折騰之後,老公打電話報了警,警察趕到後,詢問我情況將我們所有人帶到了公安局。

後來讓我沒有想到的是我竟然被拘留,而且要求賠償小三的損失。原因很簡單,因為我未獲法律授權就帶人強行進入小三所住的酒店,擾亂了小三的生活安寧,侵犯了隱私利益,構成侵權行為,同時我還毆打了小三,導致小三受傷,同樣違反了法律規定。

這叫什麼事,我一個受害者,最後居然觸犯了法律。真是天下還有沒有說理的地方。

捉姦反被帶走,我的狗血捉姦經歷

慧一分析:

不要小看捉姦這件事,其實這也是一個“技術活”。捉姦不是靠人多,也不能憑藉蠻力。

凡是遇到自己的愛人出軌,首先不要腦袋一熱想著如何報復。而是先考慮自己利益最大化。倒不是做人多麼功利,而是受害已經無法避免,那麼就將傷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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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管後面你選擇離婚還是挽回婚姻,這些步驟是不可少的。

首先發現出軌行為不要打草驚蛇,因為在沒有清楚情況之前,打草驚蛇對你不利,假如對方實力很強,你一點辦法也沒有。舉個不恰當的例子,就像當年武大郎直接拿著扁擔去捉姦,沒有想到對方實力過強,捉姦不成反被打傷。

其次要獲得證據,並且獲得輿論同情。博取輿論同情,爭取有利仲裁。很多證據都是被法律認可的,例如可以在房間門口連續拍攝影片,影片能反映出雙方進入房間後第二天早上才出來的。或者公共場合的接吻,託手等親密動作的影片或者照片可以作為出軌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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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捉姦拿雙,控制現場,輿論優勢固然重要,但是最後你自身的實力和正能量也是必不可少的,自身各方面能力強大了,才是自己的婚姻之路做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