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 士可殺不可辱

攪動人性“惡”案例

幾年前,我聽到過這麼一件事情。一個計程車司機殺死了一位老總及他的妻子和孩子。滿門抄斬,是什麼原因這樣殘忍?認識他的人聽說他殺人,都十分驚異,感覺他不是這種人。據說這位司機最後投案自首了,又有說他沒跑,而是坐等警方抓捕他。

他曾經當過兵,在部隊表現也很好。當計程車司機時,人也很本分,和同事們相處的很融洽。可為什麼要殺這位老總全家?警方調查,既不是情殺、也不是為了錢,詢問死者的親朋好友同事,也都說沒見過這麼一個人。那沒有一點瓜葛,為什麼要殘忍的殺死對方全家呢?

隨著罪犯逮捕歸案,事情的真相漸漸浮出水面。

三年前的一天,他的車出了點問題,他把車靠到馬路旁正在看看那兒的毛病。這時一輛黑色高階轎車開了過來,一位看似老闆的男士搖下車窗朝外吐了一口痰,這口痰正好吐到了他的身上。這位吐痰的人看到痰吐到他身上,也沒道歉,只瞟了一眼,繼續開車朝前走。他一下火了,追上去抓住車門質問他。對方不僅不道歉,反而說:吐到你身上又怎麼樣,誰讓你不長眼,說著又吐了一口痰,這下吐到了他的臉上。緊接著一踩油門,揚長而去。

氣瘋了的他不要命的追這輛車,可是沒追上。他返回來開動自己的車,可是他的車發動不起來。這時他已經把那輛車的車牌號死死地記在自己的記憶裡了。

這件事徹底改變了四個人的命運。這奇恥大辱不停的折磨著他,他一閉上眼睛就能看見這個人的醜惡嘴臉。他發誓要報仇!於是他開始著手調查和尋找這輛車的主人。整整用了三年的時間,他找到了車主、又跟蹤摸準了這個人的行動規律、最後就有了一開始這個滿門抄斬的血案。

古人云:

“儒有可親而不可劫也,可近而不可迫也。可殺而不可辱也。”

雖然不能為殺人犯平反。但

人性尊嚴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人性尊嚴是人權的最高價值體現、是一種強烈的價值宣示!在某種特定的時候,尊嚴大於生命!

可以這麼說:我們每個人的一生,其實就是為了讓自己有尊嚴地活著,而不斷地努力!

在人性中有這麼一個共同的特點:你可以忘掉許多事,但卻忘不了曾經侮辱過你人格的人或事。所以,尊重別人就是尊重自己!

人們經常說:人有天使的一面,也有魔鬼的一面。愛,就是攪動人性中天使一面的發動機。愛,包括了人類所有優秀品質

我想,不愛人、不尊重人、且不說對別人怎樣,最要緊的是害了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