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青樓下紅樓 先洗頭再按摩 不同的幌子上演著千年的羞羞

無意冒犯,古代“青樓”,原本指豪華精緻的雅舍,有時則作為豪門高戶的代稱,在中國古代是多少和文化沾了點邊的,甚至有一定歷史研究價值。因為有史學了家貫以了”青樓文化”的稱呼,可見其多少還是有點歷史定位的。青樓,那是曾經令多少文人趨之若騖的一種嚮往,風花雪月,舞風弄月,飲酒暢談,詩詞歌賦,

所以說自古文人多騷客。這種騷 ,是真的騷,是不是發乎情,止乎禮無從考究,甚至有諸多古籍有過記錄和描寫,,如《晉書·麴允傳》中:“南開朱門,北望青樓。”晚唐詩人邵謁的《塞女行》中也有:“青樓富家女,才生便有主”的詩句。如此看來,青樓甚至是達官貴人附雅風月的高階場所。而在散人看來,這種雅也就是那麼一回事,從當今社會價值觀,法律觀來看。這種青樓內的從業人員是特定社會下的特定階層人物,是不是煙花之處很難說。

當然也有研史的言之鑿鑿,斷不承認真正的青樓會是煙花場所,但大部分史學家還是將青樓和妓院連在了一起,視為煙花之地。官家叫妓院,坊間稱窯子。一處提供苟且事宜的場所因為推出個把有點文化的頭牌,引得文人趨往的從眾效應,這大概就是青樓吧。青樓女子喚為伎,藝伎。陪酒唱歌,引詩作對,客觀上一定程度推動了中國音樂歌舞的快速發展,並在文學、政治等領域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但伎和妓三寸之遙,鶯鶯燕燕,情深意處,你濃我濃突破了那三寸,伎就是妓,青樓就是妓院。

到了唐代,“青樓”兩種意義仍參雜錯出,甚至有一人之作而兩意兼用的例子。如唐朝著名詩人韋莊的《貴公子》:“大道青樓御苑東,玉欄仙杏壓枝紅”,與大道、高門相關,而與豔遊、酒色無涉;而他的《搗練篇》中“月華吐豔明燭燭,青樓婦唱衣曲”的青樓,則指的是妓院。

宋、元以後,乃至明、清、民國,“青樓”的偏指特行於世,真正成了煙花之地的專用名詞。而青樓中妓女,古時稱為女樂,即音樂歌舞演藝者。秦漢以前稱“官妓”和“營妓”,直到唐宋以後叫“市妓”和“私妓”,才成為真正意義上的青樓妓女。

從青樓到妓院,我們不必嘆惜是文化的墮落,而是事情迴歸了他本來的一面。想一想,青樓是詩詞歌賦的高產之地,是不是很搞笑?青樓本就是一個提供皮肉交易的場所。文化和高雅來源於生活,但也是要臉的。於是乎,被上層吹捧的行當,一下跌入凡間。青樓既提供文人的創作靈感,也解決藝伎騷客的兩情相悅。

更滿足某個狗大戶的生理需求。跟狗大戶談詩詞歌賦?我出上聯,你出下聯?我作曲,你作詞?你一步一詩,我便一鬆一脫?跟狗大戶談這麼多要求,人家吃你這一套還會叫狗大戶,黃金白銀一丟亮瞎你的粉眼,管你什麼鶯鶯燕燕馬上給我哼哼唧唧。窯子,這應該是哪個狗大戶叫出來的。沒文化就是沒文化,俗就俗好了,還要俗的這麼直接。

從青樓變到妓院,窯子,多半還是那個時代對這種行業的一種允許,默許,甚至半允許的一種存在。上千年應該有了吧,說明他們還是以一種比較務實的態度在看待這種供求關係。食色,性也,對吧?大聖人講的。每個時候有每個時代的好啊,**就 **,絕對立不了牌坊。牌坊是給貞潔烈婦立的。

滄海桑田,斗轉星移。當代已經立法不允許妓院存在,於是這種全球古老的職業便改庭換面以各種暗娼形式存在了,妓院這個行業沒有了,妓女這種稱呼也沒有了。叫賣淫女也是不可以的,那是對女權的一種絕對不尊重,哪怕提出這種觀點的訟棍私下裡真金白銀買了多少春?但表面上還是人五人六地把這種觀點給大眾化了,於是失足女產生了。這一切好像又和那個多金的狗大戶有太多關聯,多讀點書不好嗎?你叫什麼窯子。本來多高雅的一件事,名字一變被禍害成了什麼樣?

改頭換面後,多少風光無比的朝陽產業給弄成了人人避之不及的地方。洗個頭要尷尬,連理個髮都要解釋一句,又有多少單純如水的翩翩美少年於那個下水的年代在洗頭房的溫柔鄉里嚐到了泥味。當過去與現實改變的碰撞,前後思維習性的碰撞,大浪淘沙,適者生存,這種行業頂尖的人成了會抓老鼠,能抓老鼠的貓。無數異性的付出鼓足了她們的腰包,也給了他們笑貧不笑娼的勇氣。富倒是先富了,但這分明是跛腳的節奏嘛。

如果一說到青樓,還不得不引經據典,拽幾句平平仄仄,和高雅碰下瓷。但眼下這個行業已經跌到連法律層面都不承認存在的地步了,那也只能隨波逐流盡量去除高雅的字眼來述說了。因為時代在進步,煙花場所繁榮的背後,總有無盡黑暗的勾當和昧著良心的事。不說別的,逼良為娼,是那個時代的產物,逼這個字,就包括了慘無人道的人口買賣。這種罪惡行徑是當代社會所最不能容忍的。

如果單純從供需,從個人創造財富能力等方面來講,這個行業的從業人員,可能在人脈,關係,受教育程度等等在社會資源所佔有的比例上是絕對絕對的處於劣式。但凡手裡有一點資源,也不至於到千人騎,萬人品的局面。這不是她個人的悲哀,而是她那個家庭的悲哀。從這一個方面講,她們是值得同情的,你,我,她同為金字塔底端的基石級階層。但很不幸,她們又站在了法律和道德所最不堪的那一方。如果活著容易,她們也不想。但是社會資源她們是弱者,在利用好自身條件的優勢後,在吸金能力上她們又遠超一般人。

有很大一部分聲音在呼籲,允許賣春合法化,我不知道有這種呼籲的人是什麼人?放開,就代表無盡的各種現實治安事件,不要老想著供與需,而是供的後面是自願供還是被迫供?就這一點斷無可能。沒有創造財富的能力,但是有勤勞的又手啊,清清白白做人,乾乾淨淨賺的錢多安分。再一個賣春合法化,這樣的暴利還輪得到你,做美夢了,殘羹剩飯都想不到,你頂多喝點湯湯汁汁。要看清楚,這種行業的前身叫青樓,裡面的煙脂粉黛叫官伎。

洋洋灑灑這麼多,最後也差不多了,從高雅的青樓到現在的不入流,暗娼的形式是各方能接受的,起碼大眾主流沒有承認。他生存在黑暗的角落能解決掉一部分需求。底線就是保證供給方是自願的。她不願意靠自己勤勞的雙手生活,受到法律層面的打擊也無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