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車位和產權車位有何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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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車位一般適用於一些人防工程,是指為了保障戰亂時期人員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而單獨修建的位於地下的防護建築,是國家強制要求配套的建築,禁止開發商銷售。
產權車位是開發商出售給業主的,該類車位可以辦理產權證,車位的年限一般與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一致。
本文知識點:
1、人防車位和產權車位是什麼?
2、兩者有何不同?
(1)人防車位
這是開發商根據《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設的人防防空地下室,然後將之改造成地下停車位,這類車位稱之為“人防車位”。根據《人民防空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戰時此類車位人防辦可免費徵用此類車位作為地下人防工程,平時此類車位可由開發商處置。
該類車位產權不屬於
業主
也不屬於
開發商
,而屬於國家,無法出售但可以出租,且期限不得超過20年。
(2)產權車位
這位車位屬於開發商出售給購房者的,由於屬於開發商規劃銷售的一部分,已經透過審批,這類車位可以擁有車位產權證,年限與商品房使用權年限一致,業主取得車位的產權證書後可以交易。
兩者的區別是什麼?
(1)產權不同
人防車位的產權不屬於業主,也不屬於開發商,產權屬於國家;
產權車位一般是開發商出售給購房者的,該類車位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產權屬於購買者;
(2)買賣不同
人防車位的產權屬於國家所以不得進行買賣,但是可以進行租賃;
產權車位可以和房屋一樣進行買賣;
(3)使用期限不同
人防車位的租賃期限最多隻有20年,在此期間租賃者只擁有使用權,超過20年如需使用,需要重新續租。
產權車位擁有完整產權的車位,它的使用許可權和我們車位所在的土地的使用許可權,以及我們住宅的使用許可權是一樣的,期限滿後又可以自動續期。
(4)用途不同
人防車位的用途,平時用於停放汽車,戰時人防辦可以免費徵用此類車位作為地下人防工程使用。
產權車位的用途僅有一個,就是停放汽車;
(5)位置不同
產權車位和人防車位可從建築結構上來看,如果在地下室裡面劃分區域建設人防地下室,一般小區都被要求進行集中處理,那麼人防防護門(防護門和密閉防護門)圍合空間裡面的車位,那就肯定是人防車位。產權車位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
(6)價格不同
人防車位的產權使用年限決定了其購買價格比產權車位低得多,有的小區人防車位的價格可能只有產權車位價格的一半。
(7)後期風險
產權車位一般情況下的責權利清晰明確,後期出現問題的可能性幾乎沒有。人防車位面臨到期續租和強制徵用的問題,後期如果出現的問題都比較複雜。
另外,如果你所在的地方拆遷,那麼人防車位的部分是不會獲得賠償的。所以建議大家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是儘量地選擇產權車位,不過如果僅僅想滿足停車的需求,那麼人防車位也是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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