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起,再幹這八件事真的就會坐牢了

說正事從今年起再幹這八件事真的就會坐牢了,我國從今年3月1號那天就已經正式開始實行了,跟所有的人都息息相關,一定認真的把它看完。

第一,最低刑事責任年齡下調到了12週歲,如果滿12週歲不滿14週歲的人犯了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使用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重傷的行為,需要負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即便是未成年人,今後也不能再逍遙於法律之外了。

第二,冒名頂替罪,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的入學資格,學歷或者入職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等行為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並處罰金。

第三,侮辱誹謗英烈的行為入刑,情節嚴重的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這裡要特別提醒一下網路上的朋友們,請管好自己的嘴控制自己的手,網路從此絕非法外之地。

第四,正式明確了襲警罪,對於使用暴力襲擊正在執法的公安人員的行為,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使用管制刀具槍支或者是開車撞擊等方式嚴重威脅人身安全的行為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五,搶奪司機方向盤入刑,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金,從今以後,不管是大爺大媽還是易怒的暴躁人群,只要是威脅到公共安全的行為,法律都不會慣著他了。

第六,高空拋物情節嚴重入刑,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對高空拋物這種損人不利己道德敗壞的行為,在說對不起可不好使了入刑了。

第七,姦淫不滿10週歲的幼女最高可判處死刑,強姦幼女多人或多次強姦幼女的行為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或死刑,奸銀淫不滿14週歲幼女的以強姦罪從重處罰,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猥褻多名兒童或多次猥褻,在公共場合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八,高利貸催收明確入刑,首先明確了放高利貸屬於非法經營罪,並且使用暴力威脅方式催債,或者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入他人住宅,恐嚇跟蹤騷擾他人的行為,會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並處罰金。

以上八條新規,務必要牢記心中,不要因為自己的無知而去觸犯法律,應該用法律保護自己才是最好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