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告葉婷誣陷施暴方,是不是有些和常理不符

《九品芝麻官》劇情

反告葉婷誣陷施暴方,是不是有些和常理不符

常威是一個官家公子哥,因為強姦表妹的兒媳婦,而殺了表妹全家,按照人類正常思維,殺人償命,初次公堂之上,個人確實很猖狂,但也是堅決認罪,只不過因高官的原因,認為就是認罪也沒事。

可自從狀師方唐鏡介入案件之中,不僅反供,還栽贓陷害對方,說受害方戚秦氏和他人通姦,來誣陷自己,一下子自己從施暴方變成受害人。

當然,劇情永遠不是現實,我想現實中不會有這麼荒唐的事情,畢竟我們應該已經完成從人治社會變為法治社會,法治的特點就是,很多事情有流程來實現自我的邏輯合理,比如常威和戚秦氏,應該是被告和原告的關係,在法庭上,原告提出訴求,被告作出應答,法官作出評判,這樣才合理,如果按九品芝麻官劇情來看,是不是在法庭審理的時候,還會發生被告當場,狀告原告是誣陷自己,法官當場再對案情,作出反向審判,把原告訴被告侵害案,變成被告訴原告誣陷案,那真成笑話了。

河南開封葉婷實名舉報事件

葉婷以及她的親人們,實際上,不管怎麼說,她們是父親死亡事件的受害方,個人認為她們的戚秦氏的情況還有質的區別,因為她父親的被殺事件,本身是情況明朗,施暴方和受害方明晳。

反告葉婷誣陷施暴方,是不是有些和常理不符

作為受害人,在案件沒有審理終結期間,她們提的任何訴求,都應該查實並公之於眾,何況她們提的訴求不算不合理,如當事人還有第三個人,可第三個人目前並沒有被控制,當受害人提出應該控制這個人,按正常思維,應該先傳喚並一起審理。

可實際情況,卻是相反的現象,訴求不僅沒有被接受,反倒被扣個誣告的罪名,現在看到是葉婷被傳喚,這就有點從法治社會變成人治的傾向。

是不是和戚秦氏被常威反訴誣陷有些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