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了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跟人吵了一架

從小到大,我們接受的教育都是叫我們要能“忍”,不要為小事斤斤計較,多些包容心。

雞湯文說:有沒有包容心能反映出這個人的素質和教養,同時包容別人,也是包容自己。生活中不要因為一些雞毛蒜皮,微不足道的小事而耿耿入懷,甚至跟人爭吵起來,這是不值得的。

雞湯文還告訴我們,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是不可以原諒的,人人都會犯錯,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可這樣的說法會給人一種誤導,凡事都要忍。可這世界上沒有什麼是絕對的。

不斤斤計較,能“忍”別人無心之過,不為雞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其實都是講條件,講場合的。

民間有句話叫“小來偷針,大來偷精”。意思是小時候偷人家一根針,父母,社會放任不管,長大了就會成為慣偷,大盜。

前幾天我聽了一個講《了凡四訓》的影片,期中講到為什麼“好人沒好報,壞人活千年”。

裡面說要區分好什麼才是真正的“好人”和“壞人”,不能拿世俗的標準來評判。往往我們世俗認為的“好人”,其實是幹了“壞事的”。

有個故事,說是有個名望很高的人告老還鄉後被村裡一個小混混當面凌辱,他想到這是件小事,就不跟他計較,結果沒過幾天這人就惹了人命官司犯了殺頭之罪。那位有名望的人就後悔不已,怪自己沒有在那人犯小錯的時候及時懲戒他,才會釀成後來的大錯。

你看本來按世俗的標準,這位有名望的人是做了“好事”啊!大人大量,沒有因小事斤斤計較,大打出手,這是個好人啊!可正是因為他的“好心”,結果卻是“壞”的,他間接地做了“壞事”。

昨天傍晚我去菜場買魚,去的時候菜場有一家賣魚的已經收攤關門了,只剩下旁邊一家賣魚的。我進去的時候,裡面還有幾個人在等著殺魚,魚池裡只剩下幾條魚了。我想買條鯽魚都沒有了,我就問老闆有沒有草魚,他說還有,等他殺好魚了給我撈。

我就在一旁等著,看著他夫妻倆,還帶著個孩子忙的不可開交,心想著賺點錢多不容易啊。

等到老闆娘快要忙完的時候,老闆就叫她給我去撈魚,正在這個時候走進來一位年輕姑娘,她戴著口罩,看不出年齡但打扮比較年輕,大聲地喊著她想買條魚。

老闆娘就過去,我也跟在她後面,然後就跟著她一起挑魚,挑好魚後,過稱,那姑娘就自顧自的選魚,也沒問我,我也無所謂。

老闆娘準備殺魚,就問我們先殺哪條,那姑娘搶先說,先殺我的,我比較急,我先來的。

本來聽到她說比較急,我就想讓著她。但她口氣很不好地說我先來的。

我就輕聲地解釋道,是我先來的。

她一聽就大聲嚷嚷道,我先來的,我在那邊挑魚,你才過來的!

我繼續輕聲解釋道,真的是我先來的,只是老闆他們都在忙,我一直在邊上等著。

她聽了蠻不講理,說那是我先挑的魚!

我一聽也火了,本來我想著一點小事(說出來都丟人)不跟她計較的,但這人明顯蠻橫不講理,誰都要讓著她的味道。

一點小事讓著她也可以,如果她語氣好點,不那麼蠻橫。

老闆在一邊和稀泥,說誰先都一樣,一點小事。

我說不說了,先來後到吧!

其實我之前去另一家買魚,老闆都會先說明要先來後到,你想插隊都難。

要按之前,這點小事我肯定忍了。可正是因為之前經常忍讓別人,導致我吃過很多虧,我想要改變我這種凡事“忍讓的”性格就得從小事做起,否則忍著忍著就習慣了,什麼都忍讓。

以前在工作中,是大家口中的“老好人”,誰找我幫忙,我都答應,小委屈,小冤屈,我都忍了,甚至連工作中和搭檔一起獲獎了,學校最後算績效的時候,只算給我搭檔,不給我算的時候,我也忍了,覺得也沒多少錢。

我的這種“忍讓” “老好人”不但沒有給我帶來工作上的便利,反而讓人習慣性地忽略我這個人,所有的“好事”不會考慮我,因為大家覺得我不會計較的,有一次竟然連年底幾千的績效都不發給我了。

也是從那次以後我才意識問題的嚴重性了。

就像我一個同學說的,她可以捐幾大千給陌生人,但有一次她找了份工作覺得不合適幹了幾天就辭了,對方不給發一分錢,她要跟對方據理力爭,有些人勸她算了,也沒多少錢,她不肯,覺得雖然錢沒多少,但這不是錢多錢少的問題,這明擺了對方仗勢欺人。

不要一味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對於原則性的問題,就要從小事上杜絕,就得“斤斤計較”,否則你不計較慣了,總有一天,幹大事時也會失去自己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