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早期舍利瘞埋方式再思

摘要:舍利瘞埋研究是佛教考古的重要課題之一,繼往研究建立起了舍利瘞埋制度形成與發展的基本框架。近年來新的考古發現不斷湧現,特別是鄴城遺址兩座東魏北齊時期皇家佛寺塔基的發掘為相關研究提供了嶄新的材料。在新的學術視角和理念下,透過全面發掘和重點解剖獲得了以往所完全不瞭解的資訊,為重新認識舍利瘞埋在佛教中國化程序中的發展演變創造了可能。本文基於對鄴城兩座佛寺塔基建造過程中瘞埋活動的考古學分析,結合繼往發現與研究,嘗試對中國早期舍利瘞埋方式進行了再探討。提出:在崇佛日盛的公元5世紀末至7世紀初,佛塔建造過程中的瘞埋活動較為複雜,並且瘞埋內容不僅侷限於舍利。這一時期,舍利瘞埋與表基立剎關係密切,瘞埋思想、表現形式乃至容器組合都深刻反映出西來傳統與本土文化的不斷磨合過程。

舍利瘞埋研究是佛教考古的重要課題之一。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中國境內陸續發現一批佛寺塔基遺蹟和與舍利瘞埋相關遺物,為舍利瘞埋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基礎資料,相關討論也較為豐富。繼往研究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以徐蘋芳、楊泓等前輩學者為代表,建立起了舍利瘞埋制度形成與發展的主要框架性論斷,特別是1987~1988年陝西扶風法門寺唐代塔基地宮發掘催發的學術熱潮。第二階段,進入21世紀以後,新的考古發現陸續湧現,冉萬里、於薇、高繼習等學者先後發表論文,並結整合書,在繼往研究的基礎上對舍利瘞埋研究進行了細化和深化。楊泓將北朝至唐末五代舍利瘞埋制度的發展演變分為四期:北朝早期,北朝晚期、隋至唐初,唐高宗至武宗滅法,宣宗復法至唐末五代。其中第三和第四期的考古發現較多,舍利瘞埋從中央到地方、根據地位層級和佛教信仰的差異形成了較為規範的制度;而第一和第二期囿於考古發現,相關討論特別是關於舍利瘞埋過程的細節鮮有學者涉及。

2002年以來,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與河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聯合組成的鄴城考古隊在鄴城遺址先後發掘發現了兩處大型佛寺塔基遺蹟,均發現了與舍利瘞埋相關的遺存,為我們完善第一和第二期舍利瘞埋研究提供了新的契機。值得注意的是,儘管也有學者關注到新世紀以來鄴城的考古新發現,但對於遺蹟現象的理解不盡一致。本文擬從考古材料的解讀出發,試對中國早期舍利瘞埋方式進行再探討。

公元534年,北魏分裂為東、西兩個部分,東部的中心在鄴城。地處太行山東麓、華北平原和黃河下游交接處的鄴城,在時隔160餘年後再度成為一個分裂王朝的中心,也成為了當時中原北方地區東半部的政治、經濟、文化和藝術中心。鄴城佛教始興於後趙時期,秉承十六國北魏以來的佛教基礎,至東魏北齊時期達到鼎盛,“屬高齊之盛,佛教中興。都下大寺,略計四千。見住僧尼,僅將八萬。講席相距,二百有餘。在眾常聽,出過一萬。故宇內英傑,鹹歸厥邦”。鄴城考古隊在歷年調查和發掘中發現了大量佛教遺蹟與遺物,其中趙彭城北朝佛寺和核桃園北齊佛寺便是近年發現的最為重要的兩處佛教遺蹟(圖一)。

中國早期舍利瘞埋方式再思

(一) 趙彭城北朝佛寺塔基

趙彭城北朝佛寺位於東魏北齊鄴城南郭區內,其西側緊鄰都城中軸線——朱明門外大道。該寺規模宏大,方形木塔位於佛寺中軸線南端,現殘存塔基夯土(圖二)。2002年,鄴城考古隊對其進行了全面發掘,在塔基夯土內發現了與舍利瘞埋相關的磚函和剎柱礎石(圖三),發掘者敏銳的意識到其在舍利瘞埋地宮制度形成演變過程中的重要地位。

中國早期舍利瘞埋方式再思

中國早期舍利瘞埋方式再思

發掘簡報中將剎柱礎下發現的磚砌遺存稱為“磚函”,該遺蹟位於塔基夯土基槽中心近地平處,用細膩的黑灰色磚砌築,近正方體狀,外緣長、寬、高均約0。7米(圖四)。雖然遺蹟大部分被盜擾破壞,但原狀仍可大致復原,其底面為夯土面、無磚,四周及頂面用方磚和條磚組合圍砌,然後在砌磚外表面塗抹白灰。可以肯定這樣的“磚函”遺蹟砌築在夯土內,屬於不可移動構件,那麼在舍利瘞埋儀式中應該存在其他用於盛放舍利及供養品的容器,也就是說磚函只是舍利容器外的一個保護層。

中國早期舍利瘞埋方式再思

中國早期舍利瘞埋方式再思

根據趙彭城北朝佛寺塔基的發掘和解剖,我們大致可以逆推出佛寺木塔建造和舍利瘞埋的過程,主要應包括如下幾個環節(圖五):

1。在塔基建設初期先開挖大型基槽,然後開始基礎部分的夯築,據解剖瞭解到基礎的下半部由十層黃土、卵石的混雜夯層和夯土層交替組成。

2。當夯築到接近於基槽開口面(建造面)時,在基槽的十字中心的夯土面上直接擺放盛有舍利和供養品的容器,並舉行舍利瘞埋和供奉儀式。

3。在盛有舍利的容器外圍用磚砌築保護層(即磚函),並在砌磚外表面刷抹白灰。

4。進行基礎部分和地上臺基的夯築,當夯築到距離磚函頂面約0。9米處時進行再一次儀式活動,即安設中心剎柱礎和方形剎柱,隨後繼續進行地上臺基的夯築工作。

5。繼續夯築到一定高度時,根據木塔柱網設計在夯土裡安放承礎石,隨後再繼續地上臺基的夯築工作。

6。完成地上臺基建設後,開始木塔的木構建設,並進行鋪瓦和粉刷等裝修工程,最後鋪砌木塔臺基周圍地面。

7。在夯土基槽四角重新開挖近方形小型基槽(邊長約3、深約1。5米),以兩層磚石混雜夯層和夯土層交替構築。其上立方形單層覆缽、密簷或樓閣式小塔。

綜上,我們可以看到對於整個佛寺塔基的建設而言,舍利供奉和瘞埋、剎柱礎和剎柱的安置均具有儀式上的特殊需要,因此作為兩個獨立環節夾處於建設過程中。兩次儀式因為參與人數和身份的原因,舉行時應該是在一個較為平整的平面上進行的,筆者稱之為“儀式面”。從發掘情況來看,這兩個儀式面和考古發現的活動面之間存在一些對應關係,如舍利瘞埋的儀式面基本接近於塔基基槽的開口面(即建造面),磚函的頂面則與塔基外圍鋪磚地面(即使用面)大致吻合。由此可見,舍利瘞埋等儀式的舉行應該是建設規劃中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整個建設過程按照計劃有條不紊地進行。

(二) 核桃園北齊佛寺塔基

無獨有偶,在趙彭城北朝佛寺塔基發掘10年之後,我們在該佛寺東側約600米處又發現了一處大型佛寺塔基遺存,即核桃園北齊佛寺塔基(圖六)。該塔基由地上夯土臺基、周邊附屬設施和地下夯土基槽三部分組成,其中地上夯土臺基破壞較嚴重,周邊附屬設施和地下夯土基槽儲存略好。

中國早期舍利瘞埋方式再思

比較有意思的是,若將該佛寺塔基與趙彭城北朝佛寺塔基對比,可以發現兩者在建築規模、形制和結構等方面具有高度一致性。兩者均為正方形建築臺基,地上臺基邊長約30米,地下基槽邊長約42米(趙彭城北朝佛寺塔基基槽略大,約45米),兩者基槽夯土均可分為上、下兩個部分,上半部為純粹的夯土層,下半部以卵石層與夯土層交替夯築。

不同的是,由於核桃園北齊佛寺塔基地上夯土臺基破壞較嚴重,我們未發現與柱網結構相關的承礎石和中心剎柱等遺存,也未發現如趙彭城北朝佛寺塔基一樣埋設於剎柱礎下方的磚函遺存。但是我們在解剖地下夯土基槽時,在距離塔基基槽開口(即當時建造面)約1。87米處,發現了一組可能與舍利瘞埋相關的遺存,包括一個近方形石函和擺放於四周的青釉罐(圖七、圖八),並且這組遺存恰好整齊的設計於基槽幾何中心、最頂層卵石層之表面。這組石函和青釉罐內盛放了種類繁多的遺物,除了腐朽的有機質物品外,還包括各種質地的珠飾、石製品、銅錢和玻璃器殘片等。

中國早期舍利瘞埋方式再思

中國早期舍利瘞埋方式再思

根據發掘和解剖發現的遺蹟現象,我們亦可以對核桃園北齊佛寺塔基的建造和舍利瘞埋過程進行逆推,大致應包括如下幾個主要環節(圖九):

中國早期舍利瘞埋方式再思

1。建設初期預先開挖大型基槽,然後開始基礎下半部(即卵石層與夯土層)的交替夯築工作。

2。當地下基礎夯築進行到約相當於基槽一半深度時,卵石層與夯土層的交替夯築工作完成。需要注意的是卵石與夯土交替層在塔基臺體和踏道對應位置存在差異,對應臺體處基槽要略深一些,因此最底層的卵石層比上層要更厚一些。最底層以上的卵石層在對應臺明和踏道處應為同步施工,在踏道處完成一半深度時,即意味著與基槽四面坡道的底部大致持平。此時在對應臺明位置又加築了一層夯土和一層卵石,由此在基槽中部形成了一個略高於四周的檯面。這一工序無疑是為瘞埋儀式的舉辦所準備的。

3。這時在夯土基槽的十字中心、最頂層卵石層的表面擺放石函和青釉罐,並舉行供奉和瘞埋儀式。這一儀式的莊重性從相關遺蹟現象可窺一斑,如因儀式進行的深度距當時地面(建造面)較深(約1。87米),故此在基槽四面設定了六條較緩的斜坡通道可直達這一深度,斜坡通道長約6米、寬2。5~3。3米,坡道面可見較厚一層路土層(圖一〇、圖一一)。最頂層卵石的鋪設具有較為明顯的規律性,沿臺基南北和東西中軸線用兩列卵石作十字形分割槽,四個分割槽內對角區域卵石大小接近,各分割槽內卵石大小相當(圖一二)。由此從卵石的鋪設就形成了地下基槽的十字軸線,而石函就準確地放置在基槽的十字中心上。

中國早期舍利瘞埋方式再思

中國早期舍利瘞埋方式再思

中國早期舍利瘞埋方式再思

4。當供奉和瘞埋儀式完成後,繼續進行地下基礎的夯築。在夯築到與石函頂面持平時,在石函南側約40釐米處擺放一組以卵石為主的遺存,卵石擺放略呈箭頭狀,箭頭中心還有一漆木質容器(圖一三)。這組遺存似乎也對應了一個小型儀式。

5。繼續進行基礎夯築,當達到當時地面(即建造面)時,略微拓寬夯築範圍,開始地上夯土臺基的夯築。夯築到相當於使用面高度時,我們在臺基中心發現一個不太規整擾坑,其位置與趙彭城北朝佛寺塔基磚函位置大致相當,不過未發現任何殘留痕跡。

6。完成地上夯土臺基和四出踏道的夯築工作後,進行木構建設、鋪瓦和裝修等工序,並完成周邊附屬設施的建設。

相對而言,核桃園北齊佛寺塔基的建設和瘞埋過程似乎較之趙彭城北朝佛寺更為複雜,不過需要提前注意的是,就考古現象而言,後期的盜擾破壞和發掘本身的侷限也在一定程度上約束了我們的認知。以趙彭城北朝佛寺塔基而言,由於地下夯土基礎儲存完好,當時僅利用盜洞進行了區域性解剖,從而發現了磚函遺存,但是並未對基礎中心磚函以下部分進行解剖,所以目前暫時無法確認在基礎中心是否還存在與核桃園北齊佛寺塔基相似的石函等遺存。而對於核桃園北齊佛寺塔基而言,由於地上夯土臺基破壞嚴重,對應趙彭城北朝佛寺塔基磚函位置僅發現一個擾坑,而現存於三臺遺址公園內的大型礎石又基本可確認是早年從該塔基運回的剎柱礎石,故此剎柱礎之下是否亦有磚函也無從確認。

核桃園北齊佛寺塔基年代和屬性比較明確,為建於北齊天保九年(558年)的大莊嚴寺佛塔,毀廢年代應與北齊末鄴城被毀大致同時。趙彭城北朝佛寺塔基的年代和屬性要略為複雜,從發掘出土遺物僅能判斷其為東魏北齊時期。何利群曾對東魏北齊鄴城佛教進行了梳理,並羅列出文獻中有記載的20餘座東魏北齊寺院,其中能明確位於城南的國家大寺僅有大莊嚴寺、大總持寺和大慈寺三所。趙彭城北朝佛寺規模宏大,應當屬於國家大寺,而作為緊鄰中軸線的國家大寺在正史中隻字不提的可能性也應該是比較小的。如果將核桃園北齊佛寺推定為大莊嚴寺的話,那似乎趙彭城北朝佛寺對應大總持寺的可能性更大。關於大總持寺的文獻記載極少,《北齊書·武成高湛》和《北史·齊本紀下》的記載略有差異,《北齊書》第七卷《武成高湛》:“(河清二年)五月壬午,詔以城南雙堂閏位之苑,乃造大總持寺。”《北史》卷八《齊本紀下》:“(河清二年)五月壬午,詔以城南雙堂之苑,回造大總持寺。”令人困惑的是,僅依據這兩條文獻我們無法確知城南雙堂的具體所指,是否與明堂有關,或者是指趙彭城北朝佛寺的東南、西南二院,而“乃”與“回”僅是文獻傳抄或記載的差異,還是特指趙彭城北朝佛寺由方形水溝圍合這一特徵。若假設趙彭城北朝佛寺即為大總持寺,則其應建於北齊河清二年(563年),僅比大莊嚴寺晚5年,而毀廢年代應與大莊嚴寺相當,與北齊末鄴城被毀同時。由此而言,作為位置相近、建造時代相仿,又同屬國家大寺的這樣兩座大型佛寺塔基,建築形制、規模和結構高度一致,其舍利供奉和瘞埋方式理應一致,上述考古現象的區別應該更多從盜擾破壞和發掘本身的侷限角度去考慮。

在梳理清楚趙彭城北朝佛寺和核桃園北齊佛寺塔基建造與舍利瘞埋的過程後,有必要結合國內曾發現過的同時期案例進行比對分析。

北朝時期的案例僅有大代太和五年(481年)河北定縣塔基和北魏熙平元年(516年)河南洛陽永寧寺塔基兩例。據簡報描述:定縣石函出土於深1。5米夯土層內,但塔基情況及石函具體位置不詳。洛陽永寧寺塔基中心有一正方形豎坑,邊長1。7米,坑口整齊,四壁直立,壁面平整,發掘者推測為木塔地宮所在。

隋代則有開皇九年(589年)陝西西安清禪寺塔基、仁壽四年(604年)陝西耀縣神德寺塔基、大業元年(605年)河北正定白店村舍利塔基、大業二年(606年)河北定縣北宋靜志寺塔基地宮舍利函、大業十二年(616年)北京房山雲居寺雷音洞舍利石函輦輵、山東平陰洪範池隋舍利石函等六例。在上述發現中,清禪寺發現“地宮”呈長方形,南北長89、東西寬37、深36。4釐米,與塔基關係不詳。耀縣神德寺石函發現於距地面深2米處,石函內放置塔銘,石函四周及蓋上均有長條形或方形的護石包裹,周圍還砌有磚牆。石函長寬各103、高119釐米。正定北白店村石函位於地下深1米處,函外四周砌有磚壙。定縣大業二年(606年)舍利函出土於北宋靜志寺地宮。山東平陰舍利函出土於夯土之內,夯土臺基東西長16米、南北因破壞不詳,石函周圍未發現磚石、地宮等跡象。石函分內外兩重,內函由盝頂函蓋和方形函身組成,外函則為組合式,通高135釐米,由六塊石板組成。

略顯遺憾的是,上述案例多非正式發掘所獲,舍利函出土詳細情況及與塔基的關係多語焉不詳。不過從殘存資訊來看,有幾個方面尚可略做鋪陳。

(一) 磚函與石函

根據現有考古發現,楊泓先生曾總結指出“北魏時未築地宮,只是把放置舍利的石函直接埋入塔基夯土中。隋代開始以磚石構築簡單的墓室狀建築,不再把放置舍利的石函直接埋入土中。”據此來說,核桃園北齊佛寺塔基內的石函埋納方式更符合北魏“直接埋入塔基夯土”這一特點,而趙彭城北朝佛寺塔基內磚函的設定則與隋代開始的瘞埋方式更為接近。

若將核桃園北齊佛寺塔基發現的石函及青釉罐與趙彭城北朝佛寺塔基發現的磚函相比較,可以發現兩者最大的區別在於空間位置的差異。兩者雖均被夯土所包圍,但從深度而言,前者位於塔基基槽中部,後者則與塔基基槽開口大致持平。考慮到我們在對核桃園北齊佛寺塔基中心進行解剖時,不時會發現包括銅錢、青釉罐等在內的各類瘞埋物,筆者傾向於認為這兩處佛寺塔基均存在多次瘞埋過程,其中最為重要的應當是趙彭城北朝佛寺塔基對應磚函處的這次瘞埋。核桃園北齊佛寺塔基發現的石函遺存固然重要,但應只是瘞埋過程中的一環。

函者,盒也。嚴格的說趙彭城北朝佛寺塔基發現的這種磚砌結構似乎既不宜名之為“磚函”,亦不可遽稱為“地宮”,反倒是用“磚砌護牆”更為準確。在塔基夯土的建造過程中,用於盛放舍利的容器除了石函以外,其他無論是銅、玻璃或陶瓷任一質地,如果夯土直接疊壓其上,勢必會造成損傷,這也有違舍利瘞埋的初衷,反之加築磚砌護牆後可以有效保護盛放舍利的容器,而磚砌護牆外表塗抹白灰則顯示出對舍利瘞埋空間的特殊重視,這也意味著舍利瘞埋在塔基建設過程中地位的進一步提高,趙彭城北朝佛寺塔基的考古發現將用磚石砌築護牆的瘞埋方式的時代前提到北朝晚期。

隋文帝仁壽元年(601年)曾下詔在三十州立舍利塔,塔下瘞埋舍利,“將於海內諸州選高爽清靜三十處,各起舍利塔。皇帝於是親以七寶箱奉三十舍利,自內而出,置於御坐之案,與諸沙門燒香禮拜。願弟子常以正法護持三寶,救度一切眾生。乃取金瓶、琉璃各三十,以琉璃盛金瓶,置舍利於其內,燻陸香為泥,塗其蓋而印之。三十州同刻,十月十五日正午入於銅函、石函,一時起塔。”此後仁壽二年(602年)至仁壽四年(604年)陸續建舍利塔的州從五十三個擴大到一百餘個,遍及全國。在這些舍利塔中經考古發掘過的如耀縣神德寺、正定大業元年(605年)舍利塔基均提到舍利石函外圍砌有磚牆,山東平陰洪範池則在石函外圍用六塊石板建成外函。由於隋代的這些考古發現中僅有山東平陰洪範池的發現附有線圖(圖一四),其餘所述磚牆的詳細情況並不清楚,相比之下,山東平陰洪範池的石函更像一個組合形式的外函,而趙彭城北朝佛寺塔基的磚函缺少底部,顯得更為原始。隋仁壽年間形成的這種由皇帝制定的瘞埋規制,其源大概始於鄴城趙彭城北朝佛寺塔基,但又有所改進,這樣的做法也影響到初唐時期的舍利瘞埋,如陝西藍田唐法池寺遺址發現的舍利石函外圍亦砌有方磚。當然,與之對應用於瘞埋舍利的容器,從北魏時期開始出現的中國傳統樣式的盝頂蓋方函也經隋一直延續到初唐,唐高宗以後才為金棺銀槨所取替。

中國早期舍利瘞埋方式再思

需要補充的是,不同於定縣北魏塔基等石函的規整以及出土遺物的精美和豐富,核桃園北齊佛寺塔基出土的石函不僅形制簡陋,供奉物品也較為簡單,這與其作為皇家佛寺的身份極不匹配。天保九年正是北齊國力較為強盛的時候,不存在因經濟衰退、物資匱乏而造成瘞埋簡陋的可能,不過如果瞭解到“中印度地區早期舍利容器形制簡單且多為石質,遠不及後來犍陀羅及中國地區舍利容器精緻華美”,這樣結合東魏北齊時期佛教藝術正經歷從犍陀羅向秣菟羅藝術追求轉變的歷史背景,在強烈追求鮮卑化和西胡化的政治取向下,核桃園北齊佛寺塔基石函呈現出復古的趨勢,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其神聖性的降低”。核桃園北齊佛寺塔基出土石函的簡陋也在一定程度上說明這並非塔基建設過程中最主要的瘞埋。

(二) 瘞埋容器組合方式

在核桃園北齊佛寺塔基基礎的營造過程中,存在多次瘞埋過程,其中多數呈現出既隨意又似有意為之的特點,不過作為核心瘞埋的石函與青釉罐的組合方式卻頗有深意。這組遺存發現時,石函位於中心位置,四個小型青釉罐分置於石函四角,略有偏差,大型青釉罐位於東南角,緊鄰小青釉罐(圖七)。從塔基建築結構和營造次第來看,筆者傾向於認為該大型青釉罐在舉行儀式時應放置於石函之上。這五件青釉罐中小青釉罐除位於石函西側兩件為餅形足、東側兩件為平底外,其餘形態特徵基本一致,蓋頂均飾有寶珠紐,器身圓鼓,周身施有多圈弦紋(圖一五),與中印度地區出土舍利容器(圖一六)較為相似。

中國早期舍利瘞埋方式再思

中國早期舍利瘞埋方式再思

在瘞埋容器組合方式上與核桃園北齊佛寺塔基具有相似性的案例有:山東平陰洪範池隋舍利函外函底板之上四角各放置一枚北周“永通萬國”銅錢;韓國益山百濟彌勒寺西塔(建於639年)舍利孔中以玉板分隔為上下層,四個小銅盒分置於玉板之上、舍利孔四角,大銅盒偏於一側。更早的例子則有印度桑奇塔群中二號塔的考古發現,“根據19世紀考古學家的勘測記錄,舍利一般被儲放在窣堵坡覆缽體內以條石鋪設的石室中,位於覆缽體內縱向或軸線附近。以桑奇2號塔為例,在覆缽體內,有一個以長條石板鋪設出的空間,內放置方形石盒。石盒內橫列擺放四個舍利容器,樣式及大小接近,為滑石材質,……四件舍利容器在蓋頂部刻有婆羅米文,內容記錄舍利來源及供養人姓名,這些舍利容器的年代根據佛塔建造時間推斷,大約在公元前2世紀末。”如果擴大到建築空間,我們還可以看到如趙彭城北朝佛寺塔基除了中心夯土外,在基礎四角各有一個小方坑,如果其上立有小塔的話,那麼這樣的建築形式則與印度建於5~6世紀菩提伽耶的摩訶菩提寺佛塔、北魏天安元年(466年)曹天度石塔、雲岡石窟第6窟中心柱上層轉角處佛塔、南禪寺北魏石塔、敦煌莫高窟北周428窟壁畫中佛塔形象以及唐以後受佛教密宗影響而建的金剛寶座塔等具有相似之處。據此,筆者推測核桃園北齊佛寺塔基內石函與青釉罐的組合方式應系對現實生活中佛塔的模擬,石函象徵塔基,大青釉罐和四個小青釉罐分別代表大小不一的覆缽塔,整體組合在一起仿若菩提伽耶,以縮微的形式再現舍利與佛塔的相生相伴。

(三) 舍利瘞埋與表基立剎、建塔營寺

佛塔作為佛的象徵,其建造本即為瘞埋舍利,故此在一些題記銘刻中常自稱為“舍利塔”,如山東臨朐出土的《沂山明道寺新創舍利塔壁記》。對於普通民眾而言,日常所能見到的主要是高大輝煌的佛塔,在佛教中國化的緩慢程序中,其以強烈而直接的視覺震撼凸顯舍利的神聖性,並透過一些神異事件不斷征服著統治者和廣大信眾。

佛教在4~5世紀經中國東傳至朝鮮半島和日本列島,具有視覺震撼力的高大佛塔和舍利瘞埋規制亦為其所接受和模仿。不過與中國存在較大區別的是,日、韓等國更為流行在木塔剎柱正下方設凹座或舍利孔用於舍利瘞埋。據佐川正敏先生統計,在6世紀末至7世紀初的日本,伴隨剎柱從地下式向半地下式、地上式的轉變,剎柱下方設凹座與舍利孔從大致平分秋色向凹座漸多、舍利孔漸少方向發展,同時舍利孔與剎柱礎間有著較高比例的共存關係。

無論是從湖北襄樊菜越三國墓出土陶樓、四川什邡白果村採集畫像磚上的三級佛塔影象,還是北涼高善穆造石塔、北魏洛陽永寧寺木塔、敦煌莫高窟壁畫中的佛塔形象,乃至隋唐以後中國和日、韓等國的木塔,我們都可以看到印度式覆缽塔與中國傳統樓閣建築的不斷融合過程,因高層建築技術的需要,覆缽不斷縮小,但中心剎柱在中古時期始終佔據著重要的地位,亦成為佛塔的重要組成部分。剎柱與舍利瘞埋關係的增強在鄴城趙彭城北朝佛寺首先見到雛形,而後在韓國和日本進一步凸顯,這種密切關係的出現大概也即表明了佛塔作為舍利瘞埋空間的重要象徵意義。隋唐以後,佛塔在寺院中的地位日益退化,逐漸為佛殿或以佛殿為中心的院落所取替,但是在舍利崇拜的頑固信仰之下,佛塔終未完全消失,在佛寺中一直佔據著較為重要的地位。

綜上所述,我們主要可以得出如下三點認識:

(1)在崇佛日盛的公元5世紀末至7世紀初,佛塔建造過程中的瘞埋活動比較複雜,並且瘞埋內容不僅侷限於舍利。視佛塔等級差異,瘞埋活動的參與人在瘞埋過程中不斷髮生變化。鄴城遺址兩處北朝晚期佛寺塔基的考古發現,揭示出當時社會的各個階層,上迄帝后及皇室成員,中則官吏、勳貴,下至僧尼和各層施工者,可能都參與了佛塔建造和包含舍利瘞埋在內的各種瘞埋活動,“壁玉珠璣,鹹充供具。……脫珍御服,併入檀財”。這些瘞埋活動的參與人在佛塔建設過程中斷續發生著各種不同規模的供奉和瘞埋行為,當然這些行為大多與舍利無涉。

(2)舍利瘞埋與表基立剎是佛塔建造過程中最為重要的兩個環節,對建築營造次第的深入分析,有助於理解舍利瘞埋的過程和儀式的開展。透過對趙彭城北朝佛寺塔基和核桃園北齊佛寺塔基建造過程的梳理,筆者傾向於認為這兩座佛寺塔基具有相同的構造和宗教儀式行為,目前存在的差異主要緣於盜擾破壞和考古工作不完全。從現有發現來看,在基槽開口面之下發生的多次瘞埋活動,應當主要是施工者所為;而在基槽一半深度進行的較為複雜的瘞埋活動則或許與寺院建造的主持者或者官員、貴族等信眾有關;最為重要的舍利瘞埋則發生在基槽開口這一深度,同時這一活動與“表基立剎”緊密相連,應當與當時的帝后及皇室成員有關。從瘞埋思想、表現形式乃至容器組合而言,西來傳統與本土文化的不斷磨合過程盡顯。

(3)從材料而言,在發掘過程中基於學術目的對關鍵位置進行適度解剖,不僅有助於瞭解建築遺蹟的結構和營造次第,也會豐富我們對古代宗教儀式開展過程的認識。

舍利瘞埋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學術課題,本文僅對瘞埋方式進行了爬梳,舍利瘞埋容器和瘞埋內容乃至瘞埋思想的變化亦是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限於篇幅,本文不便展開,將另文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