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禮則入刑,相為表裡

《漢書·陳寵傳》就西周禮刑關係描述說:“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禮則入刑,相為表裡。”關於西周禮刑的理解,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周禮分為五禮,核心在於“親親”“尊尊”,規定了政治關係的等級

B。西周時期五刑,即墨、劓、剕(刖)、宮、大辟,適用於庶民而不適用於貴族

C。“禮”不具備法的性質,缺乏國家強制性,需要“刑”作為補充

D。違禮即違法,在維護統治的手段上“禮”“刑”二者缺一不可

D

附:

陳寵,字昭公,年輕時即為州郡小吏,後被徵召為司徒鮑昱屬官。當時官吏都崇尚相互結交出遊,沒有人去認真做事,而陳寵卻經常一個人專心處理政務,並多次向鮑昱面陳政務利弊。鮑昱很欣賞他,提升陳寵為辭曹,掌管獄訟事宜。陳寵所審案件,沒有不讓人心服口服的。漢章帝繼位,陳寵上疏進言,希望能夠改變前朝的苛俗之風,章帝採納了陳寵的意見。陳寵升職為尚書後,謝絕遣散門人、拒絕相知好友,唯有一心在公,因此朝廷很器重他。皇后的弟弟侍中竇憲想提拔張林,章帝問陳寵,陳寵奏對道:“張林雖有才,但平日貪汙嚴重”,竇憲因此忌恨陳寵。等到章帝駕崩,竇憲奏請太后,令陳寵辦理典喪事宜,想憑藉小過錯來對付他。黃門侍郎鮑德素來敬重陳寵,勸告竇憲的弟弟竇環說:“陳寵事奉先帝,得到信任,故而久留臺閣,而現在沒有得到嘉獎,反而只記住了點滴小錯,實在是太傷輔臣的心了。”竇環深以為然。因此讓陳寵當了泰山太守。等到竇憲作為大將軍征討匈奴,公卿以下及郡國子弟,沒有不奉獻物品的,唯有陳寵剛正不阿。太后及新皇帝漢和帝聽說了此事,升任陳寵為大司農。永元六年,又升廷尉。陳寵性格寬仁矜持謹慎,對很多有疑點的刑獄案件,親自寫奏表,每次都引經據典,務求寬恕,皇帝最後都同意了,救活了很多人。

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禮則入刑,相為表裡

安得居士繪製漢朝皇帝祭服

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禮則入刑,相為表裡

安得居士繪製漢朝文官朝服

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禮則入刑,相為表裡

安得居士繪製漢朝武官朝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