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滕興善案:“兇手”被槍決多年,“被害人”母親收到來信:“媽媽我要回家”

寒冬臘月,山東一處村落,一個被拐的女人正蹲坐在門前小院,緊鎖的院門令她望不到回家的路。而此時此刻,千里之外的某一個行刑場,響起了一聲冷峻槍響。她不經意地倒吸了一口涼氣,天空突然飄起了雪花,若隱若現中,有一朵分明是血色的。

1987年滕興善案:“兇手”被槍決多年,“被害人”母親收到來信:“媽媽我要回家”

1987年4月27日清早,湖南省西部麻陽縣派出所接到報案,一個老人在馬蘭洲附近的河邊發現一個裝有一條人腿的塑膠編織袋。派出所的民警馬上趕達現場,經詢問得知,這個編織袋原先是漂浮在河上的,老人好奇,所以打撈了上來。

不稍多久,縣公安刑警隊的勘查人員也到達現場,一番搜尋後,又在河邊找到了被肢解的其餘六個屍塊,法醫判斷死者是一名女性青年。

這樁作案手法令人髮指,極其殘忍,重大惡性的殺人碎屍案震驚了當地居民,周邊治安陷入人心惶惶的恐怖氣氛。上級領導高度重視,下死命令要求麻陽縣當局限期一個月內破案。於是,一個由局長掛帥,刑警隊主辦的專案組就此成立。

經初步分析討論,專案組認為本案“情殺”的可能性較大,當下應從兩個方面開始著手調查,其一是特別調查那些有“不正當兩性關係”的人;其二是瞭解周邊失蹤人員的情況,以求查明死者的身份。

麻陽縣公安局只有一輛吉普車,偵查人員外出調查訪問只能靠步行、騎腳踏車或者坐公交的方式,進度上不可謂不遲鈍緩慢,但經過一週的調查,專案組還是瞭解到了一些有用的資訊:

發現屍塊的地點在馬蘭洲河邊,但在馬蘭洲上游的漫水渡口,有船工說看見過漂浮的屍塊。

馬蘭村的一個村民曾在一天夜晚聽見馬蘭洲傳來女人悽慘的呼救聲音。

根據群眾舉報,圈出了幾個“亂搞兩性關係”的人。

在失蹤人口中,有兩人主動報案,上報了兩名疑似被害的失蹤女性。

專案組排除了線索和的價值,前者因為偵查人員到上游巡查並未發現屍塊來源,後者因為女方都健在。線索提到的地點,因為近期下過大雨,未能發現可疑的痕跡,但是結合“悽慘的呼救聲”和“屍塊發現地點”都指向同一個地方,專案組判斷馬蘭洲便是“殺人拋屍”的現場。

至於線索,其一報案者為一個母親,稱自己女兒交了一個男朋友後失蹤逾一月,恐已被害。偵查人員發現其女兒的外貌特徵與本案死者相似,但法醫鑑定死者的血型是A型,失蹤女性的血型為O型,故予以排除。

其二報案者是一個廣場旅社的劉姓經理,一見到偵查人員,劉經理就遞來了兩根香菸,又周到地挪來兩把椅子,沏了一壺茶,好一陣功夫,偵查人員才與他攀談起來。

據瞭解得知,劉經理上報的失蹤女性叫“楊六妹”,曾在他所經營的廣場旅社當過服務員。楊六妹來自貴州省松桃縣,家裡姐妹七個,她排行第六。她的五姐曾在廣場旅社當服務員,她就是透過五姐的介紹,在今年春節過後,來到麻陽縣廣場旅社打工的,但她的五姐早已在去年10月辭職回鄉,所以對妹妹的失蹤顯然不知情。

言談間,偵查人員感受到這位三十來歲的中年男人相當老練圓滑。

“她在你這兒打工,你連她叫什麼名兒都不知道?”偵查人員問。

“外地人來打工,都是隨便報個名就行了,有人報真名,有人報小名,大家都是隨便叫。她排第六,順口就叫她“楊六妹”了。”劉經理說的是實在話,當時農村居民還沒有發放身份證,名字都是亂報,沒人會在真實姓名上問個較真。

“你是什麼時候發現她不見的?”

“大概一個月前吧,招呼都不打一聲就不來上班了。”劉經理無奈地笑了笑。

“那怎麼當時不報案?”

“這些外鄉妹子來打工都不踏實,說走就走,也不會吱一聲,都是很常見的事。我起初也沒在意,最近聽說河邊死了人,才想起這六妹有一個月沒來怕不是出事了,就打了局子的電話。”

接著,劉經理又向偵查人員描述了一些關於“楊六妹”的外貌特徵,偵查人員認為與死者相像。

在討論案情的時候,專案組成員大多數都認為死者就是劉經理口中的“楊六妹”。但實際上,死者屍體殘缺不全,面部損傷嚴重,屍塊更無任何衣物首飾輔助佐證,根本無法辨認,就連時下刑偵技術認為比較重要的血型比對也因缺乏“楊六妹”的毛髮和血樣而無法完成。

既然如此,專案組又是怎麼得出“死者就是楊六妹”這樣一個主觀認定的?

不管如何,專案組仍然朝著這一條線索追查下去。偵查人員向貴州省松桃縣公安局請求協查“楊六妹”這個人,但兩天後,對方告知“查無此人”。這個答覆意味著來之不易的線索斷了,或者也如偵查人員所懷疑的,劉經理在說謊,他把專案組耍了?

但透過對廣場旅社員工以及周邊居民的詢問,偵查人員得知確有“楊六妹”這個人。在大家印象中,“楊六妹”長相不錯,但交友複雜,有時大晚上還會跟男人出去,此前劉經理也提到過這一點,但卻不像其他人那樣臆度“楊六妹”私生活不檢點。

儘管劉經理沒有說謊,但偵查人員認為他在詢問中說一些不說一些,或者有所略過一些資訊。因為調查得知,“楊六妹”的五姐去年辭職回家時,就是劉經理送回去的,如此講,劉經理去過“楊六妹”的家,可能於更早前就認識了“楊六妹”。

除此之外,“楊六妹”曾對人講過,不想做服務員了,要去做藥材生意,而恰恰劉經理除了承包廣場旅社之外還兼做了一些藥材生意。

奇怪的是,偵查人員獲悉了這些情況後,並沒有第一時間再次盤問劉經理,而是幾個月之後,苦惱於偵查工作陷入泥濘毫無進展,才對劉經理展開第二次詢問。劉承認偵查人員所掌握的資訊,並提供了“楊六妹”的家庭地址。

過後,偵查人員對這位劉經理進行品格調查,認為劉品行端正,家庭和睦,沒有作案動機,更沒有與“楊六妹”單獨交往的情況,故而排除了嫌疑。

1987年10月,偵查人員透過劉經理提供的精確地址,找到了“楊六妹”的家(貴州省松桃縣瓦溪鄉爐坪村),核實其真實姓名叫楊曉榮,又拿到了她的毛髮樣本。經鑑定,楊曉榮的血型為A型,與死者相同。這個大好訊息讓專案組久違地受到鼓舞,他們更加確信本案死者的身份就是楊曉榮。

然而,誰又是楊曉榮人際關係中最值得懷疑的人呢?案情分析會上,眼看著黑板上一個個可疑人物的名字被逐一擦除,偵查人員又陷入了冰冷的沉思。

經過六個月的苦苦偵查,雖然核實了死者的身份,但是因為偵查失誤沒有及時拿到楊曉榮的地址,導致案件原地打轉延宕了幾個月的時間,而更讓專案組壓力百上加斤的是,上級所下達的一個月內“限期破案令”早已成了一個不可完成的任務。但麻陽縣公安局不敢有一絲懈怠,一度對該案的警力投入增加至地方總警力的一半,卻收效顯微。

儘管上級持續向麻陽縣公安局施壓,但案件卻仍舊無可奈何地陷入了停滯不前的僵局。實際上,並不完全是專案組成員“酒囊飯袋不敷大用”,而是當下處於一個特殊的歷史年代。

過去很長一段時間,犯罪偵查都走“群眾破案”路線,到了八十年代,才修正回“科學辦案”路線,要把往日丟掉的辦案技術重新撿起來學習。

“科學辦案”的實現需要專門的犯罪偵查人才和指導犯罪偵查學的理論,但這一切在八十年代才剛剛起步,需要時間去培養和沉澱,不能立時見效。所以當時整個中國的刑偵技術和偵查人才實際上都處於一個很低的發展水平,更遑論一個偏遠的麻陽縣了。

在這樣一個背景下,可想而知專案組成員是一支犯罪偵查水平不高的隊伍,在面對這種棘手縝密的罪案,又毫無實踐經驗的情況下,不免焦頭爛額。但他們仍然支稜起來,摸爬滾打,邊學邊幹,過程中一面查書一面請教專家,終於在一本《犯罪偵查學》教材中得到了啟發:

“偵查無名屍體案件的方法”——“應根據屍塊上呈現的痕跡,判斷肢解工具,根據罪犯肢解屍體的手法,推測罪犯是否具有某種職業技能”。

專案組認為本案的肢解手法比較專業,罪犯是擅用刀者無疑,此類人有二者,一為操刀醫生,二為屠夫。前者在麻陽縣匱乏,後者倒是普遍,於是決定重點排查當地屠夫。

經過一段時間的摸排走訪,偵查人員鎖定了一位名叫滕興善的屠夫。案情討論會上,偵查人員羅列了嫌疑人的以下資訊:

39歲,苗族,小學文化,家住離案發地相近的馬蘭村,曾是軍人,復員後為肉鋪屠夫。

性格粗魯,喜飲酒,婆媳不和,常遵母命毆打妻子,於5年前離婚。

獨身生活,曾到過死者工作的地方廣場旅社“找女人”,也曾把女人帶回家過夜。

面對穿著警服的偵查人員摸排,眼神躲閃,神情緊張,似有做賊心虛。

綜合以上四點,專案組認為滕興善具有重大嫌疑,當即拍板採取行動。

1987年12月6日,偵查人員在馬蘭村的肉鋪裡抓捕滕興善,帶回縣公安局。給他辦理的手續是收容審查(關押期限可長達3個月),而不是刑事拘留(不得超過10天)。

訊問室裡,偵查員遞了一杯水,不緊不慢說,“這次把你找來,主要查你私生活作風問題。老弟你就老實說在外頭有沒有女人。”

滕興善如釋重負,撩起雙手說,“我雖然離婚了自己一個大老爺們兒,但一直很規矩。”

“噢?那怎麼有人說你老在肉鋪裡講你有個女人。”

“幾個男人圍在一起怎麼不講點兒婆娘事兒嘛,都是吹吹牛。”

“你不要蒙我,有人親眼看見半夜有女人進你家。”

滕興善登時不說話,偵查員又湊近問,“她叫什麼名字?是個外地人?”

“是外地人,啥名不知道。”滕興善支支吾吾承認了。

接下來滕興善在好幾個問題的回答上都說“不清楚”“不知道”。

偵查員的語氣逐漸嚴肅,“去過廣場旅社?”

“去過。”滕興善感覺氣氛越來越不對勁,開始有點膽怯。偵查員拿出一張楊曉榮的照片,放在白熾燈下,敲了兩下桌面,“是她嗎?”

滕興善瞥了一眼,好久才說,“是吧。有點像。”頓時,偵查員面目猙獰,厲聲讓滕興善交代殺人的事實。

滕興善怔住了,連忙推翻前邊說過的所有口供。他反覆無常的態度更讓偵查員堅信他有問題。不老實?想磨時間?偵查人員輪番奉陪,連續幾天不眠不休的審訊下,滕興善終於“認罪”了。

據其“交代”,他與一個叫“楊六妹”的貴州女孩有曖昧關係,4月下旬一個晚上發生關係後,懷疑楊離開時偷了枕頭底下的錢,遂追出去將她拉扯住,楊大聲呼救,他便將楊活活捂死。最後折返家中拿工具肢解拋屍。

取得認罪口供後,在偵查人員的拍照取證下,滕興善回到自己家指認了一把刀,又到弟弟家指認了一把斧頭。臨走時,他衝家人大喊:“我沒有殺人,我是冤枉的。”

歷時八個月,此案宣告告破,上級發來賀電,局裡也專門擺了兩桌慶功酒。但偵查人員深知此案還沒有結束,還差最重要的一環工作未完成。

1987年滕興善案:“兇手”被槍決多年,“被害人”母親收到來信:“媽媽我要回家”

圖 | 本案主人公

“認罪口供”已經拿到了,接下來就得把證據補齊了。專案組認為本案最關鍵的一環就是對死者身份的認定,此前確定楊曉榮與死者血型相同只是定位一根粗枝大葉,並不能作為人身同一認定的結論。專家告訴偵查人員,顱骨復原技術和顱像重合技術可以用來確認無名屍體的身份,這算是較為先進的刑偵技術,時下中國還沒有DNA檢驗這個高科技。

1988年1月23日,受託進行顱像重合與顱骨復原的213研究所出具了第97號鑑定書,對死者與楊曉榮照片的比對結果是“相貌特徵相符”,只是“有些部位不太一致”。

這個結果讓偵查人員糾結,“不太一致”——短短四個字,猶如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當務之急自然是要消除這幾個字的疑慮。

除了鑑定書之外,研究所還寄來了一個根據顱骨製作出來的死者的復原石膏像,偵查人員便捧著石膏像再次來到楊曉榮的老家,讓楊的幾個姐姐進行辨認,她們仔細端詳石膏像,一致給出很像六妹的證詞。如此便推翻了“有些部位不太一致”的鑑定意見,偵查人員凱旋而歸,認為手頭上充分掌握了證明死者就是楊曉榮的證據。

由於本案中還需要證明滕興善有肢解屍體的行為,那麼鑑定滕興善指認的作案工具——刀和斧頭成了最後的收尾工作。雖然兩者都沒有檢驗出血跡,但斧頭髮現了一根附著的毛髮,經檢驗血型為A型,與死者相同。後又經過痕跡比對鑑定,該斧頭在實驗樣本上形成的砍痕與屍體肱骨上遺留的砍痕吻合一致。

至此,專案組認為所有證據彌補完畢,本案偵查可以終結了。但細細思考,這些把握十足的關鍵證據,仍存在一些含糊不清的漏洞:

石膏像是一個模糊事物,而人的記憶也不是清晰的。楊家姐妹的證供是模糊事物比對模糊記憶的結果。

斧頭上的毛髮並不能用血型比對證明是死者的。

斧頭形成的砍痕吻合一致,只能說明肢解工具用的是該類斧頭產品。

但這些細枝末節的破綻似乎不足以撼動主要證據的地位。

1988年10月26日,滕興善被檢察院以故意殺人案提起公訴。開庭之前,檢察官來看過他,法官也來看過他,他說了無數遍自己沒有殺人,但是他們都只是勸他真心悔罪,爭取寬大處理。他聽說上邊給他安排了律師,但同監室的人告訴他律師也是國家幹部。滕興善好像被潑了一盤冷水,嘴裡微弱地喃喃道:“那麼說他們都是站一起的。”

開庭那天,辯護律師只著重闡述滕興善為國家服過兵役,表現良好,在本案中屬激情殺人,力爭免死量刑。在強有力的證據面前,律師認為做無罪辯護的意義已經不大。考慮到本案的惡性極大,結果幾乎是毫無懸念的,但那一連串必須要走完的法律流程還是冷酷地折磨著滕興善的內心,最終他驚愕地等來了死刑的判決。

1987年滕興善案:“兇手”被槍決多年,“被害人”母親收到來信:“媽媽我要回家”

儘管滕興善一直喊冤,但沒人相信他,除了她的前妻詹金花。她對前夫的性格人品很瞭解,知道他是一個孝順父母,心地善良的老實人。唯一不好就是愚孝過度,他有時不得已聽從母親的話家暴,但也只是把自己關在房間裡敲床板假打,演戲給婆婆看。可惜婆媳矛盾沒能調解好,他在母親的逼迫下提出協議離婚,但他們私底下一直保持聯絡,詹金花不時就會到前夫家過夜,她深信他不會做出傷天害理十惡不赦的事,更何況將人大卸八塊。

聽說滕興善已經提出上訴,詹金花也不願坐以待斃。她找到了一位做律師的滕家族兄,滕律師是一位年過半百的老律師,他痛斥老滕家出了一個“殺人犯”令家族蒙羞之餘,又冷靜告知,鐵證如山面前,無罪辯護的空間很狹隘,翻案可能微乎其微。但詹金花一個置身事外的女子,為了前夫而聲淚俱下,長跪不起,令他生出惻隱之心,滕律師答應盡人事一試。

經過半個月的走訪調查,查閱案件卷宗,滕律師雖然沒有找到有力的翻案證據,但對定罪證據卻著實大吃一驚,他認為裡頭疑點重重:

死者人身同一認定存疑,作案兇器鑑定存疑。

屍檢報告說死者顴骨骨折,說明遭鈍器打擊,滕的口供卻說“用手捂死死者”。

警方認定兇殺拋屍現場在河流下游的馬蘭洲,但在馬蘭洲上游的漫水渡口,船工卻說見過漂浮的屍塊。

水文站出具證明:案發的4月下旬,雨水將可以到達作案現場(沙洲)的唯一一條小路淹沒。但滕的口供卻說“追楊曉榮至馬蘭洲上”,按說應該是坐船或者游過去才對。

……

除了對錯漏百出的證供進行質疑,滕律師還對滕興善的品格狀況進行了民意調研,結果上百名當地村民替滕喊冤,並留下了簽名。半個月之後,滕律師上交了《申訴狀》,其中末語寫到:

“希望中院冷靜,高院認真,實事求是,為時也還不晚。反之,遷就中院,硃筆一點,冤殺者死不瞑目,辦案者將依法追究,後果不堪設想——望三思。”

1989年1月19日,二審結果出來了,三天後,法官拿著裁定書來到監室向滕興善宣讀了噩耗:維持一審判決。

滕興善撲通地癱倒在地,發出淒厲嘶喊:“我沒有殺人!我是冤枉的!”

這種場面司空見慣,法官沒有一絲動容,遞過去一支筆和紅印泥,安慰說:“先簽字按印吧,你的情況,我們回去會替你反映的。”

滕興善握筆的手顫抖,歪歪斜斜地在宣判筆錄上籤了自己的名字,又按上一個巨大意義的紅手印,這趟程式走完,他大汗淋漓。法官離開的背影是那樣的深邃,他試圖伸手挽留,一道鐵柵門卻“砰”地一聲擋住了。

按說死刑立即執行的案件還需遞交最高院複核,但當時處於一個特定的社會背景,最高院將部分死刑核准權下放給高階人民法院。這就使得死刑案件的二審是高階人民法院,複核的也是高階人民法院,那麼複核程式就顯得多餘。由此可見,滕興善的案件沒有一絲迴旋的餘地。

1989年1月28日上午,滕興善被押到行刑場,執行了槍決。

聞及訊息,幫忙寫《申訴狀》的滕老律師淚灑前襟,他內疚地摘下老花眼鏡,閉上眼為一條祭奠公義的生命而默默哀悼。

因為諱忌滕興善是被槍斃的,滕家沒有將他的屍體埋在自家墳地,而是埋在了遠離祖先墓地的山裡。滕的後事處理完後,其年邁的父母寢食不安,相繼去世。

1987年滕興善案:“兇手”被槍決多年,“被害人”母親收到來信:“媽媽我要回家”

聽聞殺害自己親人的殺人犯已被槍斃,楊曉榮的父母姐妹均沒有表現出悲喜交加,只覺得一件事情過去了,生活還得繼續。窮困使得一家人的悲傷無法溢位,只有與楊曉榮關係親切,曾介紹她去廣場旅社工作的五姐悄悄地落下了眼淚。

短短几年過去,楊曉榮的名字除了在清明節的時候,已經不再被楊家人提起,如果不是在某一天收到一封詭異的來信,或許楊家人就此將這個老六遺忘掉。

1992年,一封從“山東省魚臺縣周堂鄉錢趙村”精確寄到“貴州省松桃縣瓦溪鄉爐坪村關子門組”的信令楊家人感到疑惑,因為信封上沒有寫寄信人的姓名,只寫了收信人是熊佳誠(楊曉榮的母親)。當把信拆開後,不識字的熊佳誠還不明所以,幾個女兒卻瞪大眼睛嚇了一跳,只見信紙上歪歪扭扭寫著幾個字:“媽媽、五姐,我要回家。”署名是“楊曉榮”。

起初楊家確實手忙腳亂地胡亂拜神求平安,但冷靜下來後,又覺得信上的字與老六的字跡別無二致,唯一可能就是老六還沒死。為了印證這個想法,一家人決定派老五的丈夫張昌祿尋到寄信地址去。

1992年秋天,跨越上千公里,張昌祿果真在山東魚臺縣周堂鄉錢趙村的趙景遊家見到了小姨子楊曉榮,活脫脫的一個大活人。聽楊曉榮娓娓道來,張昌祿才知小姨子在1987年被人販子以“做藥材生意”的圈套拐賣來趙家,頭幾年一直被趙家限制與外界聯絡。

張昌祿問,“現在怎麼辦?能走嗎?”

楊曉榮瞧了一眼身邊的一對娃娃,說,“老趙家主要拿我生孩子,這一兒一女留在這兒,他們同意讓我走。”

張昌祿點了點頭,便返程回貴州報告情況,但中間興許有些波折,到了1994年初,楊曉榮才回到了老家。

楊曉榮與父母姐妹久別重逢,頓時相看淚眼。當晚一家人圍爐夜談,徹夜言歡,講到了六妹被拐後的遭遇,講到了許多家裡發生的事,當然也提到了那一個被槍斃的倒黴蛋。但不知誰說了一句“那畢竟是外人的事情”,楊曉榮便沒有再追問,也沒人再提起。

沒多久楊曉榮結婚了,她開始了新生活。

由於當時的農村戶籍管理混亂,主要靠村民自報,所以公安系統裡沒人知道她曾“死過”,也沒人知道她又“復活”了。

直到這一年歲暮的冬天,廣場旅社那位劉經理到貴州松桃縣做生意,偶遇了楊曉榮的五姐。

楊五姐在和劉經理閒談時提到了老六,劉經理發怵地聳了聳肩,說,“五姐,開玩笑不帶這麼嚇人的。”

“是真的,我六妹還活著。”楊五姐提了提嗓門,劉經理這才驚覺不是在開玩笑,便說要去見見六妹。當楊五姐領他見到如假包換的楊曉榮時,劉經理為之一震,“出。。。出大事了,那殺豬的給瞎斃了。”

得知此事,劉經理急急忙忙回到了麻陽縣,告知了滕興善的大哥滕興奔,卻沒想到滕興奔的態度出奇的冷淡。

“人都死了,還翻什麼?翻過來了,人也不能活,有啥意義。不說得搭一筆律師費進去,鬧大了還惹 麻煩。”滕興奔擺擺手,“老滕家已經一地雞毛,經不起這事再折騰了。”

劉經理也不好相勸,言說以後要是需要幫忙可以找他。後來詹金花也知道了這事,滕興奔好說歹說 讓她帶著孩子過點安生日子,不要生事,性格剛烈的詹金花心中忿忿不平,卻也選擇了忍氣吞聲。

兜兜轉轉,竟來到了有冤不敢伸的地步,任誰都不免一聲嘆息,難道這樁冤案就要一直沉寂下去?或許“正義從來不會缺席,只會遲到”這句話多少帶點曙光,滕興善的墓碑冥冥之中恭候著陽光洗禮的那一天。

2004年,已經過了漫漫十年,滕興善的一對子女長大成人,滕家姐弟倆一直在“殺人犯”家屬的陰影之下長大,無時不刻不被人仇視敵對,初中都沒上就回家務農,後來走南闖北打工也遭人揭底辭退。某一天,他們抱怨怎麼會有這樣一個父親時,詹金花才道出了滕興善的冤案。姐弟倆淚流無言,釋然了從小到大對父親的怨恨,也扼碎了母親那一顆怕事的心,他們決定要伸冤。

在姐弟倆的奔走努力下,這樁塵積多年的冤案被捅了出來。

2004年7月23日,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決定受理申訴。經過近一年的奔波,檢察官收集了大量的翻案證據,其中已普及的DNA技術強力支援楊曉榮是熊佳誠的生物學女兒,二人之間存在親子關係的機率高達99。9985%。

2005年6月13日,滕興善改判無罪。

正義一旦遲到,悲劇便已釀成。從滕興善被執行槍決的那一刻開始,司法就進入了一個漫長的糾正錯誤的過程。誠然,正義遲到總好過沒到,每一次遲到的教訓,都在警醒下一次的更加準時。

本案最遺憾的地方無疑在於開弓沒有回頭箭,死刑的侷限性莫過於此。人命關天,慎之又慎,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所有案件的死刑核准權。司法進步的道路上沒有鮮花,只有一個又一個支離破碎的家庭。

注:本文多個人物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