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史增智:《資治通鑑》之漢紀六(13)

讀史增智:《資治通鑑》之漢紀六(13)

【原文】

是歲,釋之為廷尉。上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乘輿馬驚。於是使騎捕之,屬廷尉。釋之奏當:“此人犯蹕,當罰金。”上怒曰:“此人親驚吾馬,馬賴和柔,令它馬,固不敗傷我乎。而廷尉乃當之罰金。”釋之曰:“法者,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時,上使使誅之則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所錯其手足。唯陛下察之。”上良久曰:“廷尉當是也。”

【譯文】

這一年,張釋之任廷尉。文帝出行經過中渭橋,有個人從橋下跑出,驚擾了皇帝乘駕的馬匹。於是文帝派騎士追捕,並將他交給廷尉治罪。張釋之奏報處置意見:“此人犯了清道戒嚴的規定,應該罰款。”文帝大怒說:“此人直接驚擾了我乘輿的馬匹,幸得這馬脾性溫和,要是換做其他馬,我豈不是受到傷害。可廷尉卻只判了他繳納罰金。”張釋之說:“法,是天下公共的。現在的法對他這樣的罪行就是這樣定罪的。加重懲罰,法律就不能取信於民眾。況且,在他驚擾陛下馬匹時,皇上派人將他殺了,也就算了。現在已經把他交給廷尉,廷尉是天下公平的典範,稍有傾斜,天下用法就可輕可重,沒有標準了,百姓還怎樣安放自己的手腳呢。請陛下深思。”文帝思慮良久,說:“廷尉的判罰是對的。”(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