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朋友注意:這五種情況村委會可以收回承包地,一定要小心

近些年來,因為土地徵用能帶來補償款,部分地區的村委會採取各種措施來收回農民的土地,到底哪些情況村委會可以收回承包地呢?下面一起了解一下。

農民朋友注意:這五種情況村委會可以收回承包地,一定要小心

1、村民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村委會可以收回承包地。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明確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閒置、荒芫耕地、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二年棄耕拋荒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對於保護和合理利用耕地是農村土地承包方的法定義務,土地管理法對此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因此農村土地承包者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村委會有權收回其承包的土地另行發包。

農民朋友注意:這五種情況村委會可以收回承包地,一定要小心

2、當承包戶中發生“絕戶”的情況,村委會可以收地。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條規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而當戶中的成員有的遷出有的因死亡戶口被登出時,該戶中已無成員存在就是“絕戶”,不能再成為承包主體與村委會保持合同關係,村委會有權將承包地收回另行發包。

3、承包方自願交回承包地的,村委會有權收回土地。

承包方可以自願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自願交回承包地的,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內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內不得再要求承包地。”

農民朋友注意:這五種情況村委會可以收回承包地,一定要小心

除上述五種情況村委會可以收回村民的承包地外,村委會收地的行為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是違法的,村民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和提起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返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