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小百科:六書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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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獨體造字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徵,具體地勾畫出來。例如“月”字像一彎明月的形狀,“龜”字像一隻龜的側面形狀, “馬”字就是一匹有馬鬣、有四腿的馬,“魚”是一條有魚頭、魚身、魚尾的游魚,“艹”(草的本字)是兩束草,“門”字就是左右兩扇門的形狀。而“日”字就像一個圓形,中間有一點,很像我們在直視太陽時,所看到的形態。

象形字來自於圖畫文字,但是圖畫性質減弱,象徵性質增強,它是一種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侷限性很

大,因為有些事物是畫不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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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聲:

屬於“合體造字法”。形聲字由兩部分組成: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例如“櫻”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種樹木,聲旁是“嬰”,表示它的發音與“嬰”字一樣;“籃”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製物品,聲旁是 “監”,表示它的韻母與“監”字一樣(古音及部分方言);“齒”字的下方是形旁,畫出了牙齒的形狀,上方的“止”是聲旁,表示兩字韻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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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意:

屬於“合體造字法”。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所以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併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釀酒的瓦瓶“酉”和液體 “水”合起來,表達字義;“解”字的剖拆字義,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開來字達;“鳴”指鳥的叫聲,於是用“口”和“鳥”組成而成。

有部分漢字,會同時兼有會意和形聲的特點。例如“功”字,既可視為以“力”和“工”會意,而“工”亦有聲旁的特點;“返”字,既可視為以“反”和“辵”會意,而“反”亦有聲旁的特點。這類字稱為會意兼形聲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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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註:

屬於“用字法”。各說文家解釋不同。大致有“形轉”“音轉”“義轉”三說。江聲認為所謂“建類一首”是指部首,“考”和“老”同屬老部。戴震認為轉註就是互訓,《說文解字》“考”字下說“老也”,“老”字下說“考也”,“轉相為注,互相為訓”的例子。

不同地區因為發音有不同,以及地域上的隔閡,以至對同樣的事物會有不同的稱呼。當這兩個字是用來表達相同的東西,詞義一樣時,它們會有相同的部首或部件。例如“考”、“老”二字,本義都是長者;“顛”、“頂”二字,本義都是頭頂;“竅”、“空”二字,本義都是孔。這些字有著相同的部首及解析,讀音上也是有音轉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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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借:

漢字是由象形 、象意的文字發展起來的。有的外物有形象可以描繪,有的意思可以利用影象和筆畫來表現 ,可是有很多代表某些事物的概念不能用象形、象意的方式

隨時造出文字來表現,於是就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來代表 ,這種跟借用的字的形義完全不合的字就稱為假借字。假借字有兩類。一類是本無其字的假借,那就是上面所說的假借字。如“北”,甲骨文字形像二人相背。北方的“北”無形可像 ,就借語音相同的“背”來表示北方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