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努力更重要的是做對這件事

比努力更重要的是做對這件事

文章字數/2002字

閱讀時長/4分鐘

在最近幾個月裡,經常看到一些學習大咖說“術”與“道”。起初,對這個兩個字還有些陌生,因為讀完一些書,最大的感受就是收穫了新的認知和一些方法論,這算得上“術”,至於“道”,我還不怎麼領悟到

(怪我看書少哇)

直到我最近看了幾本相關的書籍,才慢慢發現了其中的“道”,其實所謂的“道”就是某個領域裡的底層邏輯,底層邏輯是相通的,不同的是“術”,會看到各種各樣的變化形式。而領悟底層邏輯之後,我們便能一眼看穿這千變萬化的“術”。

同時我也發現了一個挺重要的事情:知識與知識之前是相互聯結的,在聯結足夠多的時候,就可以參透其中的“道”,所以,

我們在閱讀的時候一定要做聯結

哇。

這篇文章聊聊我最近在用的兩種聯結:

1 具象與抽象之間的聯結,透徹理解

2 知識與知識的聯結,發現底層邏輯

(2是建立在1的基礎上的)

比努力更重要的是做對這件事

/01/

有一種理解叫做“感覺自己理解”,在多次的重複閱讀中,我們會感覺自己“已經掌握”,直到在無法靈活運用的時候才會發現是過於自信了。

因此,檢驗自己是否真的理解十分有必要。

在檢驗自己是否理解這方面,我發現很多學者提供的方法是相似的。

在《哈佛的6堂獨立思考課》(以下簡稱《哈佛》)中,作者提出了深入理解的一個要點:講給別人聽,讓5歲小孩也能聽懂。可以簡單概括為“以講為學”。

在讀到這一點的時候,我驚喜地發現,這和費曼學習法的“以教為學”有異曲同工之處,就是當你認為你已經理解了一個概念的時候,請把它講出來,用類比來解釋眼前的概念,講給完全沒有這方面知識的人聽,如果對方聽懂了,說明你真的理解了。

這需要我們具備一個很重要的能力:

聯結

大腦不喜歡抽象的事物,大腦傾向於選擇具體的事物。我們利用已知的事物理解新的事物,大多數知識是具象的。(《為什麼學生不喜歡上學》)

簡單來說就是用具象的事物去解釋相對抽象的概念。

舉個例子:

在人們的認知偏差中,有一個叫做“盲信喜好”,它指的是人們更願意相信自己喜歡的人或事物。如果只給出概念,可能沒法讓人理解,而用具體的事情來說就很容易明白。

當你獨在異鄉無意間碰到一個來自老家的人的時候,你就很容易因為有親切感去相信TA,並很容易和TA成為朋友。

《甄嬛傳》中的沈眉莊被皇帝誤解假孕爭寵,就是因為輕信了和她同鄉的劉太醫,犯了“盲信喜好”的錯誤。

這樣講是不是很容易就理解了。

不論是“以講為學”還是“以教為學”,其根本都是檢驗我們

是否具備聯結的能力

,能否用具象的知識去解釋相對抽象的知識。

所以,關於理解的“道”就是用具象的事物去解釋抽象的概念,而“術”便是費曼學習法、《哈佛》介紹的深入理解等。

比努力更重要的是做對這件事

/02/

關於第二點,是我在瞭解批判性思考的時候收穫的。批判性思考告訴我們,不光要看結論或者觀點,更重要的是檢查背後的根據。

我發現這個“舉證”的過程,其實就是

檢驗論證質量的過程

關於論證質量的好壞,加拿大哲學家特魯迪·格威爾曾提出一個評價論證好壞的工具——ARG,三個字母分別代表一個標準,分別是可接受性、相關性和充分性,滿足這三個條件就可以認定這個舉證是有說服力的。

其中判斷是否可接受,有兩個標準,滿足其一即可,標準之一是判斷是否是事實,比如毛爺爺是領袖,這就是事實;標準之二是,要看是否是普通共識的常識識或者權威機構的結論,比如毛爺爺是偉大的領袖,這便是共識的常識。

在《哈佛》中,作者說到在提出一個根據之後,要重視審視的必要性,也就是要達到這個目的,有沒有別的方法,這其實是屬於思考是否片面,也就是ARG裡的充分性。

作者還提到,要注意檢視這個根據有沒有隱藏的前提?即能夠透過這個根據推出結論,同時要判斷這個根據是不是事實。

我們會發現這其實是ARG裡面的可接受性裡一個標準。

說到這裡,“道”與“術”就一目瞭然了,我們會發現批判性思考與論證邏輯的關聯,“道”即為ARG,“術”則是重新審視根據、根據是否是事實、根據能否推出結論等等。

比努力更重要的是做對這件事

/03/

為什麼要參透“道”?

不論是跟人聊天聊到某個話題,還是去考試,我們之所以能夠順利地答出來,其實是具備了能夠隨時呼叫的能力,也就是掌握了“道”。

我們總說“萬變不離其宗”,這個宗便是“道”。只要有一定的閱讀量,就會發現“道”是相通的,不同的是一直變化的“術”。

參透了這個底層邏輯,我們才能做到觸類旁通,成為一個活學活用的人。(終於知道讀書的時候,自己為什麼學習不好了,因為只看到了“術”,而沒有領悟“道”)

/04/

如何實現聯結,發現“道”?

系統閱讀,發現知識之間的聯絡

之所以能輸出這篇文,是因為我最近看的都是同一型別的書籍,才發現了其中的一點點“道”。

同時我還發現,《認知天性》裡的“檢索式練習”,與鮑橒老師記憶課程中的“以測代練” ,以及費曼學習法,它們的底層邏輯都是一樣的。

“自以為的理解”不是真的理解,你講出來(後者考試寫出來),大家來檢驗一下。

以輸出(或教)為目的,檢驗自己

如果我的這篇文章你看懂了,那我就真的實踐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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