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奇案:女子林中方便,裙子不翼而飛,結果引發一起殺人案

明萬曆年間,江浦縣某鎮有個貨郎叫關成,與妻子薄氏感情很好,小兩口舉案齊眉,很是恩愛。這日,關成外出,要五日後才能回來,臨走時囑咐妻子不要操勞,家裡的事情等自己回來再做。

關成走後第三天,薄氏回孃家,回來時行至半路突然腹痛,就走進林中遮蔽處方便,因怕弄髒了裙子,便脫下搭在灌木上,躲進草叢方便。說來也巧,突然刮來一陣風,裙子被吹上天不見了。沒了裙子,只穿條裘褲怎能露面?薄氏見前面不遠處有座破廟,便急匆匆跑進破廟中,躲在神像後,想著等到天黑無人再回家。

鎮上有個無賴叫趙四,遊手好閒,淨做些垉絕戶墳,踢寡婦門的惡事。趙四因賭錢欠債,跑到破廟來躲避,正巧看見了薄氏,便起了色心,想要侮辱薄氏。薄氏謊稱來了紅事,趙四才罷手。

民間奇案:女子林中方便,裙子不翼而飛,結果引發一起殺人案

但他不肯就這樣罷休,順手拽走了薄氏的肚兜,並持刀威脅:“關家娘子,我最近都會躲在這裡,等你身體無恙時來找我,否則我就把肚兜和醜事宣揚出去,看你以後怎樣做人。”薄氏遭此羞辱,心中委屈,回家後哭了整整一夜。

兩日後關成回了家,見到妻子眼睛紅腫,薄氏見到丈夫,撲在他懷裡委屈地大哭。並把趙四非禮自己之事告訴了丈夫。關成聽後勃然大怒,抄起一把砍刀就要去找趙四拼命。薄氏攔住丈夫,哭著說:“相公,你殺了他要抵命的。”

關成冷靜下來,但妻子被羞辱這樣的事情,作為丈夫是不能忍受的。關成想了許久,計上心來,他對妻子說:“趙四這個賊子,我一定要教訓他,你明日去破廟找他,就說我還沒有回來,讓他晚上到家裡一聚,我自有辦法。”薄氏雖然不明白丈夫要做什麼,但見到丈夫說得如此肯定,就答應了。

次日下午,薄氏來到破廟,趙四一見心花怒放,就要撲上去耍壞。薄氏低聲說:“此處髒亂怎可行事,我丈夫未歸,今夜二更你來我家,記得不要走正門,恐他人看到,你翻牆即可。”趙四一聽大喜,笑著說:“娘子放心,我一定到。”

民間奇案:女子林中方便,裙子不翼而飛,結果引發一起殺人案

當晚,關成讓薄氏待在屋裡,自己則躲在偏房。二更鼓剛過,一個黑影翻牆而入,輕手輕腳進到薄氏房中,關成將院門開啟,抄起頂門閂向屋內走去。趙四見床上的薄氏衣衫不整,口水都要流出來了,把隨身攜帶的尖刀放在桌上,就要脫衣。

這時,薄氏突然大喊:“來人啊,有賊!”趙四不明所以,當場愣住。關成此時已經闖進來,二話不說,輪起門閂照著趙四的腦袋就來了一下。原本關成沒想打死趙四,但想起這傢伙羞辱妻子,火氣上湧下手就狠了些,結果趙四腦漿迸裂,當場身亡。

要說這關成也是個人物,見到趙四死了並沒有慌亂,他拿起桌上那把尖刀,放在趙四手中。這時候,聽到薄氏呼喊的鄰居們也跑了過來,見出了人命,就趕緊報了官。衙差檢視現場,仵作驗屍,知縣劉大人是個急性子,當即在現場審理此案。

薄氏說丈夫外出,自己準備入睡,突然一個賊人拿著尖刀闖進來,威逼交出錢財,還要她脫衣,欲行不軌,這時候丈夫回來,用門閂打倒了賊人。關成說自己不放心妻子獨自在家中,就趁著月色趕回家,剛進家門便聽到妻子喊“救命”,情急之下抓起門閂闖進來,見賊人拿刀威迫妻子,就一棍打了下去,由於手重,當場打死了趙四。

民間奇案:女子林中方便,裙子不翼而飛,結果引發一起殺人案

大明律有規定:凡夜無故入人家,杖八十。主家登時殺死者,勿論,劉知縣以律判關成殺人無罪。鄉親們早就痛恨趙四,見知縣如此判決,都拍手稱快,大呼“青天大老爺”,劉知縣聽後高興不已。

此事過後,關成借了些錢,在鎮上開了家雜貨鋪,減少了外出的次數,一心一意陪在妻子身邊,夫妻二人相親相愛,生意做得

有聲有色,兩年後,薄氏為關成添了一兒一女,一家人其樂融融,幸福美滿。

編後語:

漢高祖劉邦在九章律中寫道:私人財產不可侵犯,凡是不經主人同意擅闖私宅者,無論是想謀取財產還是殺人奪寶,主人可將其處死,甚至都不用承擔法律責任。這也就是說私闖民宅的人,主人是有權利將其處死的。

唐律規定:諸夜無故入人家,笞四十。主人登時殺者,勿論。宋朝沿用的就是唐時的律法;

元律規定:諸夤夜潛入人家被毆傷而死者勿論;

明律、清律:凡夜無故入人家,杖八十。主家登時殺死者,勿論。

以此可見,古代對私人財產的保護是非常重視的。關成就是利用了明律中的這一法則,即為妻子出了氣,又為鄉鄰除了一個禍患。

如果用現在的法律,關成無疑要負刑事責任。那在現下的律法之下,像關成這樣遭遇又該怎麼辦呢?是忍氣吞聲還是奮起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