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疑案:貌美女子家中遇害,兇手落下摺扇,州官僅用五字識兇

清朝康熙年間,益都縣有個貨商叫曾小山,因為勤奮肯幹,掙了不少銀兩。在他二十四歲那年,他娶了個非常漂亮的老婆霍氏,算得上是人生贏家了。然而,物極必反。一天清晨,曾小山從外地販完貨物,回到家中時,竟發現老婆霍氏全身沒有衣服遮裹,一動不動地躺在床上。

明清疑案:貌美女子家中遇害,兇手落下摺扇,州官僅用五字識兇

曾小山發覺不對勁,慌忙去搖霍氏的身子,卻發現早已冰涼。曾小山頓時哭得昏天暗地。鄰居李二牛聽得哭聲,慌忙帶著他婆姨前來檢視細情。這一看,才發現霍氏遇害了,看她樣子,應該是被人那啥之後,然後用手給掐死的。於是二人趕緊勸曾小山報官,好為霍氏報仇雪恨。

曾小山請李二牛夫婦幫他保護現場,不要再被外人知曉,這樣好守住霍氏最後一絲尊嚴,隨後他找到地保,請他帶自己去縣衙擊鼓鳴冤。姓劉的縣令才上任不久,急於想破案立功,便親自帶著仵作和一幫衙役到曾小山家裡驗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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仵作邊查驗死者屍體,邊提筆寫屍格道,“死者雙眼凸出,面部紫青,脖子上亦有青紫之色——”

“床上衣物凌亂,死者衣不蔽體,種種跡象表明,兇手是在那啥了死者之後,用手將其掐死的。”

“嗯。”劉知縣裝模作樣地點了點頭,又問,“死者死亡時間能夠推算出來嗎?”

“應該是在昨夜子時到今日丑時之間。”仵作根據屍體和血液的顏色,又做出瞭如此的判斷。

劉知縣又問曾小山,“是誰最先發現死者的?”

曾小山慌忙聳著鼻子答道,“回大人,是小的今日辰時歸家後,最先發現的。”

“那你可在現場發現兇手留下的蛛絲馬跡?”

“沒有。”曾小山直接搖了搖頭。

這時,一個衙役稟報,“大人,除了床上凌亂之外,屋內並沒有被翻動的痕跡。說明兇手不是衝著錢財而來——”

不是衝錢而來,那肯定就是沖人來的了!

劉知縣不由得看了看霍氏的屍體,雖然她雙眼凸起,死不瞑目,但還是可以看出,她是一個難得一見的美人胚子。兇手肯定是覬覦她的美色,才在曾小山不在家中時,摸入房中作案的!劉知縣進一步檢查,發現霍氏的房門上有鐵質的插銷,這插銷並沒有被撬的痕跡,說明案發時,房門是開著的。為何霍氏睡覺時,不關房門呢?有三種可能!一是她忘了,二就是她在等某個人,特意不關門,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對方是她的熟人,是他把門叫開的。

如果對方在深夜叫門的話,隔壁鄰居很有可能聽到,於是劉知縣又問李二牛夫婦,“你們與這霍氏是鄰居,昨晚睡覺之時,可曾聽得有何異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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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大人,昨夜在下雨,小的又睡得死,並未聽到隔壁有任何響動。”李二牛如實回道。

對呀,昨夜不是在下雨嗎?外面大院都是泥濘之路,兇手作案逃跑之後,肯定會留下足跡的!劉知縣恍然大悟地一拍腦袋,隨後命人在院中仔細尋找腳印。這一找,還真找了一躥足跡出來,於是劉知縣帶著這群人,沿著足跡,追了大約一里地後,足跡消失了,卻在一片竹林下找到一把紙做的摺扇。

竹林上空不時還有水珠落下,但摺扇是合著的,所以把它開啟之後,裡面都還是乾的。上面一首詩,引起了劉知縣的注意:“郎去春山遠,郎歸秋水清。一別人寂寞,何處寄離情?”詩歌末尾處寫著王成贈吳大軍。

如此判斷,摺扇的主人,應該就是這個吳大軍了!

而吳大軍,很有可能就是間殺霍氏的兇手。這把摺扇,很有可能是他在匆匆逃離現場時,不慎落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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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知縣一喜,立即問身邊眾人,“有誰認識這個吳大軍的舉手?”

“回大人,這個吳大軍是我們鄰村之人,家裡有田千畝,可謂富甲一方。”地保趕緊回話。

李二牛又舉手道,“我也認識,這小子已經娶了幾房小妾了,卻還心花得很,成天在外招蜂引蝶,不成體統。”

“我也聽說過此人,他在我們這一帶的名聲都不太好。”曾小山咬著牙,拽著拳頭道。很顯然,他也想當然地把這個吳大軍,當成了殺害霍氏的兇手。

劉知縣一聽這小子行為不檢,更覺得這案就是他做的,於是立即令人將這小子拘了抓到公堂問話。吳大軍死活不承認他非禮了霍氏,更不承認用手掐死了他。劉知縣冷笑一聲,拿出那把摺扇在吳大軍面前晃了晃道,“你可認識此物?”

“回大人,不認識啊!草民根本不認識這把扇子。”吳大軍只將那扇子看了一眼,便慌忙搖頭。

劉知縣冷笑道,“證據確鑿,你還敢抵賴?你看看這上面寫的是什麼?”

說罷,劉知縣指了指那扇詩,又指了指吳大江的名字道,“這可是王成贈送給你的,你還敢說不是你的?你分明是為了開罪,故意說不認識此扇吧?”

“大人,這把紙扇真不是我的啊!草民更不認識這個王成!”吳大江再次叫冤。劉知縣不由得發飆道,“死到臨頭,還敢嘴硬?來呀,給我打,直打到他招供為止。”

起初三次,吳大軍死扛到底,拒不承認殺了霍氏。但到第四次上刑的時候,他扛不住了,不得不招供:沒錯,他就是覬覦霍氏的美貌,然後在昨夜將她侮辱後掐死了。

從案發到破案,還不到一天的時間。劉知縣以為自己創造了破案的神話,立即將本案結了,寫好奏章,再火速送到州府去。也是這個劉知縣不走運啊,當日,負責青州海防道的戶部侍郎周公正在州府視察工作,無意中看到了這個案子,當即指出:這個案子,十之八九被錯判了,那把摺扇,應該是兇手作案逃離之後,故意落在第二現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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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府不解,問周公為何得出此判斷。周公笑道,“現在是什麼季節?需要時時將紙扇帶在身上嗎?兇手在作案之前,肯定會踩點,做準備,為了防止在現場留下蛛絲馬跡,他們肯定都會輕裝上陣,怎麼可能還帶一把摺扇在身上?”

言之有理啊!知府立即發話:此案存疑,尚待查實,發回重審。

透過卷宗報告,周公已經發現劉知縣急功近利,頗為昏庸,所以他不放心讓這廝再重審此案,於是他親自帶著人到了宜都,不僅看到了那把紙扇,還在監獄裡看到了吳大軍。

吳大軍家中頗為有錢,在他被抓之後,就四處花錢找人情,想把他從監獄裡撈出來。然而這個劉知縣上任時,這個富甲一鄉的鄉紳並沒有來縣城表示祝賀,劉知縣有心要整他,便裝出一副十分清高的樣子,任誰來說情,他都不允,堅決要殺了吳大軍為霍氏報仇。

話說周公見到吳大軍後,再次問他是否認識那把摺扇,以及摺扇上題詩那個人,吳大軍均搖頭表示不認識。同時還跪下來,向周公訴苦道,“大人,我吳大軍雖然不是個東西,但平日裡都是花錢去翠花樓找樂子,從未乾過欺辱良家婦女之事。我是真沒有殺過那霍氏,我是被屈打成招的啊,請您給我做主啊!”

話還沒說完,這廝的眼淚鼻涕就流了一大把。若情非所至,絕無現在這種表情。周公因此堅定了自己的判斷:這個吳大軍,是被人嫁禍了。那麼,他為何會被嫁禍呢?很顯然,他得罪了某人。

於是,周公便讓吳大軍好好想想,最近得罪了什麼人。吳大軍想了片刻,沉吟道,“我最近一年時間,應該得罪了兩個人,一個叫馬江,他是小人的遠方親戚,他曾想把十畝薄田賣給我,我嫌他要價太高,就沒答應,他因此對我懷恨在心。還有一個人叫張康,他是個賭鬼,有次賭輸了錢,竟找到我要借五百兩銀子翻本,我哪肯依他,至此他也對我懷恨在心。”

周公聽後,第二日便將二人叫到公堂之上問話,二人均說當時確實對吳大軍感到不滿,但都是親戚熟人,這事兒沒過幾天就忘記了。周勇聽了也不說話,只命人取來筆墨,然後讓二人在白紙上寫下“秋水伊人,別離傷情”八字。馬江聞言後,提筆就寫,張康卻是捉著筆,半天不動手。周公問他是何故?張康結結巴巴答曰,“回大人,小的自幼沒讀過書,進過學堂,不會寫字。”

周公一早就找人打探了張康的底細,情知他是會寫字的,於是認定這小子是在撒謊,不由得將驚堂木一拍便道,“這幾個字都不會寫?那你賭輸了錢,如何給別人寫下欠條的?快寫,不然本官將以殺人罪處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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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得這話,張康哪敢不從?慌忙中寫下了八個字。周公將“秋水,別離,情”這五個大字與摺扇上的字型一對照,竟是如出一轍,由此斷定,摺扇上那首題詩,就是這小子寫上去的。於是立即對張康動了大刑,沒打得幾十板子,張康就招了,沒錯,霍氏確實是被她那啥之後,用手給掐死的,為了報復不給他借錢的吳大江,他作案之後,便故意將摺扇落在了距曾家不足一里的竹林之下。他料得公差定會尋到那裡,然後讓吳大軍做替死鬼。

當時,劉知縣就在旁邊聽審,聽到張康的供詞後,才發現他中了這小子的圈套,還好周公英明,不然他就鑄成了大錯啊。不過,劉知縣還有一事不解,那就是當晚,霍氏的房門到底是早就打開了,還是被他叫開了。張康回道,“當然是被叫開的,只因我知道那個霍氏,暗地裡跟我們村的黃生交好,當夜我便把那小子灌醉了,然後學著他的聲音,將霍氏房門騙開。本來我不想殺她的,誰知她發現我不是黃生後,就大喊大叫。我一氣之下,先將她打暈了,辦完了事之後,再把她掐死的。”

“當晚你是不是做了兩手準備?如果霍氏未發現是你冒充黃生,你就全然而退,如果發現你是冒牌貨了,你就留下預先準備好的摺扇,故意嫁禍給吳大江?”周公又問。

張康聽得這話,頓時磕頭就拜,“是啊大人,您是怎麼知道的?您真是神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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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本案真相大白,吳大軍最終無罪釋放,殺人元兇張康被判凌遲處死,劉知縣急功近利,差點兒鑄成大錯,被罰扣俸半年。霍氏雖與鄰村黃生有私情,但是她人已死,周公未追究其責任;考慮到那個黃生還是個舉人後,周公也未將此人記錄在案,但是他借筆記查案子的故事卻流傳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