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讀孟子|交往之道

大家讀孟子|交往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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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章曰:“敢問交際何心也?”

孟子曰:“恭也。”

曰:“‘卻之卻之為不恭’,何哉?”

曰:“尊者賜之,曰:‘其所取之者,義乎,不義乎?’而後受之。以是為不恭,故弗卻也。”

曰:“請無以辭卻之,以心卻之,曰:‘其取諸民之不義也。’而以他辭無受,不可乎?”

曰:“其交也以道,其接也以禮,斯孔子受之矣。”

萬章曰:“今有御人於國門之外者,其交也以道,其饋也以禮,斯可受御與?”

曰:“不可。《康誥》曰:‘殺越人於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是不待教而誅者也。殷受夏,周受殷,所不辭也。於今為烈,如之何其受之?”

曰:“今之諸侯取之於民也,猶御也。苟善其禮際矣,斯君子受之,敢問何說也?”

曰:“子以為有王者作,將比今之諸侯而誅之乎?其教之不改而後誅之乎?夫謂非其有而取之者盜也,充類至義之盡也。孔子之仕於魯也,魯人獵較,孔子亦獵較。獵較猶可,而況受其賜乎?”

曰:“然則孔子之仕也,非事道與?”

曰:“事道也。”

“事道奚獵較也?”

曰:“孔子先簿正祭器,不以四方之食供簿正。”

曰:“奚不去也?”

曰:“為之兆也。兆足以行矣而不行,而後去,是以未嘗有所終三年淹也。孔子有見行可之仕,有際可之仕,有公養之仕。於季桓子,見行可之仕也;於衛靈公,際可之仕也;於衛孝公,公養之仕也。”

譯文

萬章問道:“請問與人交往應抱什麼態度?”

孟子說:“恭敬。”

萬章問:“(俗話說,)‘一再拒絕別人的禮物是不恭敬的’,為什麼呢?”

孟子說:“尊者贈送禮物時,你心裡卻想:‘他所取得的這些東西是符合義的呢,還是不符合義?’然後才接受。這樣是不恭敬的,所以不拒絕。”

萬章問:“不用言語拒絕,而在心裡拒絕,心想:‘這是他從百姓那裡取來的不義之財。’然後以別的理由不接受,不可以嗎?”

孟子說:“他按規矩與我交往,也按禮節款待我,那麼,就是孔子也會接受的。”

萬章問:“如果城門外有個攔路搶劫的人,他按規矩與我交往,也按禮節送我禮物,這樣就可以接受他搶來的東西嗎?”

孟子說:“不行。《尚書·康誥》中說:‘殺人搶劫財物,強橫不怕死的,百姓沒有不痛恨。’這種人不必等待教化就可以處死。殷朝繼承了夏朝這條法律,周朝繼承了殷朝這條法律,都不願更改。現在殺人搶劫更為嚴重,怎麼還能接受強盜的禮物呢?”

萬章問:“現在的諸侯從百姓那裡奪取財物,就像攔路搶劫一樣。如果他們按照禮節交往,這樣君子也就可以接受他們的禮物,請問這又該怎麼解釋呢?”

孟子說:“你認為如果有聖王出現,會將現在的諸侯等而同之全部殺光呢,還是把經過教化仍不悔改的殺掉呢?把不歸他所應有而取得的稱作是搶劫,這是把‘搶劫’的含義擴大到盡頭。孔子在魯國做官時,魯國人爭奪獵物,孔子也去爭奪獵物。爭奪獵物尚且可以,何況接受別人贈送的禮物呢?”

萬章問:“那麼孔子出仕,不是為了行道嗎?”

孟子說:“是為了行道。”

萬章問:“既然行道,何必去爭奪獵物呢?”

孟子說:“孔子先根據文書規定祭器祭品,不用四方珍奇的獵物充當文書所規定的祭品。”

萬章問:“孔子為什麼不辭官離去呢?”

孟子說:“為了證明自己的主張可以行得通。嘗試了可以行得通而君主卻不實行,然後才離去,所以孔子沒有在一個地方待滿三年的。孔子有見可能行道而出仕的,有禮遇周到而出仕的,有國君養賢而出仕的。對於季桓子,是見可能行道而出仕;對於衛靈公,是禮遇周到而出仕;對於衛孝公,是國君養賢而出仕。”

大家讀孟子|交往之道

解讀

本章論與人交往,重點在士人的出仕之道。戰國時期士人選擇出仕已是較為普遍的現象,但當時的諸侯多是不義之君,他們的財物也多是透過不義的手段獲得的。那麼,士人是否還應該出仕呢?是否可以接受諸侯的禮聘呢?孟子認為,與人交往重要的是恭敬之心。只要他人以禮相待,他們的禮聘就是可以接受的。由此引出兩個問題,如果強盜、諸侯也以禮相待,他們的禮聘也是可以接受的嗎?孟子認為,對於強盜、諸侯還是要區別對待的,強盜的禮物當然不可接受,諸侯中雖多有不義之君,但假如有聖王出現,也只能將其中罪大惡極者繩之以法。將諸侯與強盜完全等同起來,那等於是將“搶劫”的含義做了無限的放大。孔子一生積極出仕,有“見行可之仕”“際可之仕”“公養之仕”,所以士人既要在出仕時堅守“義”的原則,也要避免像陳仲子潔身自好而走向一偏。本章個別地方不好理解,有人認為“此必有斷簡或闕文者”,但整體內容是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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