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秦朝“土地制度”入手,來看看商鞅為何要推行“照身帖”

身帖怎麼讀

序言:

秦朝作為中國華夏文明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它結束了自春秋時期就開始的諸國混戰局面,其所推行的中央集權專制統治制度,更是為後世封建時期“王權專制”的統治制度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除此之外,秦朝所制定的一系列舉措,在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交通等諸多方面也對後世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從秦朝“土地制度”入手,來看看商鞅為何要推行“照身帖”

商鞅畫像

那麼秦朝的“土地制度”又是什麼樣呢?

公元前359年,第一次“商鞅變法”正式拉開序幕,商鞅透過推行《墾草令》

“足食足兵,民信之矣”的思想

,建立了“耕戰”體系,重農抑商,把農業生產和戰爭相結合,以農田獎勵戰功的形式,確定了秦朝“土地私有制”的基礎。

就好比《商君書·境內篇》載商鞅變法後規定士兵作戰時“能得爵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宅九畝。”

意思就是打仗的時候,如果一個士兵能在戰場上斬獲敵軍的一個軍官,這個士兵就會升官一級,再額外賞賜良田“一頃”,外加九畝的宅基地。

把原本國有的土地就這樣以賞賜的形式轉換成了私人私有的土地。

之後到了公元前350年,商鞅又透過《史記·商君列傳》中所記載的“為田開阡陌封疆”,

重新以法律的形式改革了土地的“田畝制度”,改百步為畝為二百四十步一畝,每畝寬八步、長三十步,擴大改建了阡道和陌道。

正式確立推行“土地私有制”,促進了舊時土地國有的“井田制”的廢除程序,把土地下放到了民間,促進了民間“小農經濟”的產生,擴大了秦朝時期的“賦稅”和“軍費”來源。

同時又透過編訂戶口,五家為伍,十家為什,的形式來規定居民要登記各人戶籍

,藉以用來保證賦稅的正常收納。

從秦朝“土地制度”入手,來看看商鞅為何要推行“照身帖”

古代戰爭插圖

但與此同時,也暴露了一個巨大的弊端,舊時的戰亂頻發,天災不斷,百姓人口數量不多不說,還有著很嚴重的流通現象。

就好比一個地區爆發了戰亂或者是嚴重的乾旱,百姓無奈之下只能舉家搬遷,去往其它地區謀生,如此一來,也就產生了

“資訊差”,

當地的官府不知道百姓搬過來生活,原本居住地的官府也不知道百姓搬走了,收稅的時候又找不到人,也就收不到稅。

畢竟到了其它地區的百姓肯定不會主動向官方說明自己搬過來了,以後就在這裡定居了,如此一來,除了鄰居,又有誰能知道這戶人家搬到了這個地區呢?也就不會被重新編入當地的戶籍體系當中,到了收稅的時候自然不會去找這戶人家去徵稅了,也就是說,不用上稅了!

對於那個時期的統治階層來說,戰爭和天災那都是如同家常便飯一樣稀鬆平常的事情,人口流通現象極為普遍,如此一來,正常的稅收納取就沒法保證了,戶籍制度豈不是就成了擺設。

所以,如何限制人口的流通就成了統治者迫切需要解決的一個重要議題。

從秦朝“土地制度”入手,來看看商鞅為何要推行“照身帖”

“照身帖”大概就是這個樣子,會比這簡陋一點

商鞅也就因為這個原因,從而發明了“照身帖”,也就是古代居民的“身份證”。

我們現代的“身份證”制度,讓我們在出行、坐車、住宿等方方面面都需要身份證來驗證自己的身份資訊,雖然看似麻煩,卻也同樣有著推行的必要性。

試想一下,如果現在沒有身份證,那逃犯想要逃脫抓捕豈不是很簡單,可正是因為“身份證”制度的應用,讓逃犯”在住宿的時候一旦使用了身份證,警察同志就可以很快的透過對逃犯住宿地點的鎖定實現對“逃犯”的抓捕工作,維護我們社會的安寧。

而所謂“照身帖”,雖然只是由秦朝官府發放的一塊“竹板”,上面會刻著持有人的籍貫和身份資訊,但其起到的作用其實與現在的“身份證”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透過對流民以及百姓在過關時候所持的“照身帖”的查驗,從而確定這個人是否是當地人,或者有沒有登記在冊,是不是“逃犯”什麼的,從而實現對流民在戶籍資訊上的更新記錄,繼而實現賦稅的正常納取。

從秦朝“土地制度”入手,來看看商鞅為何要推行“照身帖”

古代城池城門

而且,秦朝時期對這種“照身帖”極為看重,查驗也是十分的嚴格,看城門的樣子就知道了,沒有“照身帖”的話,可能連城門都進不去,並且,不僅僅只是侷限於“通關”,在其它方面也均有透過律法來約束沒有“照身帖”的人。

據明人餘邵魚所著的《周朝秘史》中記載:“鞅走至函關,扮為商旅投宿,店主求照身之貼驗之。鞅曰:‘吾無照身貼。’店主曰:‘吾邦商君之法,不許收留無貼之徒,如有受者,與無貼之人同斬,決不敢留!”

這個故事在《商君列傳》中也有提及。

這段話說的就是商鞅在因為他所推行的變法觸動了原本貴族階層的利益之後,被那些貴族追殺,扮做商人一路跑到了函谷關,結果卻因為沒有“照身帖”而被店主拒絕投宿的事情。

而“

不許收留無貼之徒,如有受者,與無貼之人同斬

”,也說明了秦朝時期對沒有“照身帖”的人的處罰是極為苛刻的,畢竟動不動就是斬首示眾,誰還敢沒有“照身帖”就大大咧咧的舉家搬遷呀,豈不是嫌自己命長麼。

故而,商鞅推行的“照身帖”制度,無疑就是對秦朝“土地私有制”所構建的賦稅徭役制度的一個補充完善,彌補了“土地私有制”以及“戶籍制度”推行之時與“民間百姓”所產生的“資訊差”,對賦稅的正常納取所產生的意義不言而喻。

也正是因為這種“照身帖”制度與秦朝的“土地私有制”兩者之間的相輔相成,讓秦朝在商鞅變法後經濟和軍事都實現了長足的發展,成了戰國後期的最富強的的國家,也為統一六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