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報案千萬別說這6句話,否則1分錢都不賠!
你以為給你的愛車上了全險,保險公司在你出現事故的時候就能全賠嗎?
從最近幾年來看,自己受損失但保險公司拒賠的案例有太多了。下面這些情況,保險公司基本上都是不賠的,小夥伴們在購買車險時一定要看清楚條款,不然白白浪費電話費!
1
“倒車鏡丟了”
別以為買了全險就全保,倒車鏡、車燈、輪胎等單獨破損保險是不賠的。
2
“駕照丟了”
在駕駛證丟失、更換期間開車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一分錢不賠。所以,開車一定要駕照隨時帶身上。
3
“已經發生了兩天了”
交通事故發生48小時內未及時報險的,或者地震、颱風、冰雹等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不賠。
(圖片來源:攝圖網)
4
“車修好啦,單據在,報銷吧”
千萬別這樣,車都修好了,意味著碰撞證據不在了,誰幫你報銷?當車輛發生故障或事故後,未等保險公司來定損就去修車,這時保險公司不賠。
5
“發動機進水再打火就不著了,報廢了”
涉水後二次點火導致發動機損壞,保險公司不賠。因為保險公司認為這是車主自己失誤操作導致的。那麼,當涉水時熄火後,不要再去點火,應立即叫拖車將車子拖走。
6
“車從舉升機上摔下來的”
也就是車輛在維修期間出現的任何碰撞、被盜等損失,保險公司不賠。
買保險的目的是防範風險,萬一發生風險能夠有優質的售後服務,能夠有一個專業的代理人出謀劃策,讓自己省心。如果忽略了買保險的本意,僅僅選擇低價格,煩惱的到頭來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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