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款應該如何分?外嫁女可以分一部分嗎?僅有1類可享受

隨著城鎮的建設的不斷擴大,很多城鎮邊的村子也會牽涉到徵地拆遷補償,即使是距離城鎮較遠的地方,因為要搞大型建設,也可能牽涉到徵地補償事宜,假如一家有弟兄姊妹的情況,姊妹外嫁,村子徵地產生補償款項,外嫁女可享受嗎?

徵地補償款應該如何分?外嫁女可以分一部分嗎?僅有1類可享受

近期有兩位中年女村民過來反映問題,關於孃家徵地補償款的分配問題。這兩婦女父母均已去世,共7個兄弟姐妹,4個男的,都在自己村子裡,3個女的都已經外嫁了,其中2個嫁外村,1個嫁本村。

原來是因為孃家正在徵地,涉及到30畝的自留山,徵地補償款如何分配的問題。7個兄弟姐妹,大哥說徵地補償款由4個男的平均分,3個外嫁女不給分。

所以這兩個中年婦女想分徵地補償款,但擔心強硬要求會影響兄弟姐妹的感情,所以先來諮詢一下。小編告訴她們,涉及徵地補償款的分配,自行協商就行了。這兩名婦女非要問法律上的規定,那麼法律上是怎麼樣規定的呢?

徵地補償款應該如何分?外嫁女可以分一部分嗎?僅有1類可享受

,徵地補償款往往分成兩部分

,一部分是土地補償款,一部分是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款,土地補償款是補償村民的土地承包權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款是補償地上的作物、合法建築物等等。

根據法律,土地承包權益是本村村民才有

,外嫁女如果在夫家享受了土地承包權益,那麼在孃家是沒有土地承包權益的,那麼意味著,土地補償款外嫁女是沒有權利獲得的。

根據法律,地上附著物補償款是誰種植誰得益,誰建設誰得益的

,意味著地上的作物是誰種植的,就補給誰,地上的合法建築是誰建設,就補給誰。根據X和F的描述,被徵收土地上的作物是在家的兄弟4個人種的,那麼外嫁女是沒有權利享受地上附著物補償款的。

徵地補償款應該如何分?外嫁女可以分一部分嗎?僅有1類可享受

四,這兩婦女說這些土地是其父母留下來的遺產,為什麼不能分徵地補償款。

這裡需要明確一點,法律上規定,農村土地是村民集體所有的,不是屬於村民個人的,村民享有的是土地承包權益。因此,農村土地包括宅基地,不能作為遺產進行繼承,能繼承的是地上作物和建築。

也就是說,如果農村裡面一戶人只生了女兒,女兒外嫁且在夫家享受了土地承包權益,父母又去世的話,土地就要交回給村民小組集體,

只能繼承地上的作物和建築,涉及到徵地的時候,也只能拿到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款,土地補償款則歸小組集體。

五,

如果徵收土地上的作物和建築物是這兩婦女的父母種植和修建的,她們就有權利以父母遺產的形式獲得一部分補償款

,如果是自家兄弟種植和修建的,那就沒權利獲得了。

徵地補償款應該如何分?外嫁女可以分一部分嗎?僅有1類可享受

根據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外嫁女只有在其孃家沒有兒子的情況下,可以享受地上的作物賠償款和建築物拆遷的補償款,承包地及其宅基地補償款歸村集體所有,對此大家怎麼看?可以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