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貴族圈"封神"的狐狸,現代卻變成"妖怪",狐文化為何會"貶值"

靈狐什麼意思

今天的人提到“狐狸”這個詞,第一反應就是“狐狸精”、“奸詐”、狡猾。在影視劇作品裡,狐狸也作為“妖怪”的形象出現,比如《封神演義》中妖言惑眾,最終導致亡國的狐狸精蘇妲己。

回到文學作品,又比如清朝蒲松齡《聊齋志異》中角色各異的狐狸精。

總之,狐狸所在之處,總引得人們的討厭,“狐狸”也成為一個貶義色彩濃厚的詞。但追溯到古代,從秦漢時起,狐狸在民間和貴族圈裡都被視作“神氣”、“靈氣”的象徵,人們對狐狸都極為尊崇。

那麼,為什麼到今天狐狸的地位就一落千丈,“狐文化”一再貶值呢?

古代貴族圈

需要注意的是,“狐文化”作為一種流傳已久的文化,在發展的過程中形成了各種各樣的面貌,但只有受大眾喜歡的才最完整的保留下來,

狐文化走到今天留下貶義的色彩,也是人民大眾選擇的結果。

一、最早“狐文化”產生於貴族,被奉為“靈狐”,所以地位高

據猜測,狐文化最初應該是在上古初民與凡狐的日常接觸之間逐漸萌生的。因此,當這種接觸變得相對頻繁之後,上古初民那樸素的萬物有靈觀便會映照在凡狐身上,使凡狐身上開始隱含著某些超自然的文化意味。

狐文化之緣起,應該從從初民與狐狸的初次接觸開始。

古人與狐的關係大概始於狩獵。古時候狐狸作為獵物,有很高的價值,主要供貴族享用。

1、狐狸皮可做貴族服飾,十分珍貴

我們都知道,狐皮是制裘的上佳材料,具經濟價值。狐裘在古代是奢侈品和貴重服飾。而狐皮可用以制裘,所以古人對狐皮格外珍惜。最晚在西周,狐裘已經是貴族的享用之物。

其中,「狐白裘」最為珍貴,是天子之服,只有皇帝才有資格享用它。

因為狐有經濟價值、食用價值和藥用價值,所以便促使了古人獵狐。在狩獵過程中,古人對狐的認識漸長,此是狐得以被高度神異化的基礎所在。狐的奇異化現象,是在其原生態的基礎上進行的。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狐早已作為奢飾品的原材料和食物進入先民的世界,在後世也作為藥材而被多次載入藥典,但狐文化的發展走向從一開始便是超物質、超自然、超現實的。

在貴族階級的觀念中,狐的物質功能都未被強調,被強調的是其靈性及神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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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狐狸被視為“瑞獸”,地位尊貴

先秦文獻中的九尾狐,大多是被客觀地作為一種異獸來看待,其形象不存在明顯的好壞評價。雖然已具備一定的祥瑞性和辟邪能力,當時的貴族或許還認為其有助家族興旺的功用,

但九尾狐尚未明確成為瑞獸。九尾狐集白狐的吉瑞和自身讓家族興旺的吉祥意義,因此被視作商朝崛起的祥瑞。

九尾狐的出現,標誌著瑞狐文化的發展和預示著今後的輝煌。

在秦末亂世,狐似乎也有作為山神而出現的情況。據《史記·陳涉世家》記載,陳勝、吳廣在大澤鄉起義之初,為了服眾而使用了一系列手段。其中便試過讓吳廣於夜間在叢祠中扮狐呼叫「大楚興,陳勝王」,結果取得「威眾」的效果。

吳廣學狐叫是為了藉助山神之狐的神威以服眾,這或許便表明了狐在當時或能為山神的情況。這可能是因為狐作為“靈狐”的形象已經傳到了民間,在當時的大眾印象中具有非凡的神異性,

所以便或多或少具備著昭示天命的神性。

這種觀念可能普遍存在於當時當地的民間,所以上述陳吳二人之舉才能起到惑眾、威眾的效果。由此可以推斷,在先秦時期,“狐”是一種山神,具有靈性,

因此人們都對它懷有敬畏之心,在人們心中的地位自然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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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為平民文化發展,“狐文化”遭受貶值

與瑞狐文化不同,妖狐文化自古至今都深深地紮根在了底層民間之中,群眾根基十分穩固,所以其流傳的時間跨度和空間範圍都很廣,其影響力亦非瑞狐文化可比。因為底層百姓比起貴族人數更多,所以“妖狐”文化流傳的速度很快,

最後被人民大眾廣泛接受,取代了貴族階層的瑞狐文化。

1、狐狸脫離貴族,在民間形成“狐魅”之說,“靈性”蕩然無存

雖然狐有極具靈性、通達人情、懷有仁德的一面,但或許是因為狐晝伏夜出,又多穴居於墓穴附近,所以亦給了古人一種神秘詭異、難以捉摸、鬼鬼祟祟的印象,這便有了被妖異化的契機。

因此,在踏入漢代之後,作為山川之神的狐銷聲匿跡,作為瑞狐及神狐的也只有白狐、玄狐和九尾狐這些特殊的狐,剩下來的一般靈狐(赤狐)基本上都會被視作妖魅,即所謂「狐魅」。漢人甚至認為狐是鬼的坐騎。

不知所本,大概是以漢代傳聞為依據,或是來自狐穴居於墓的陰暗印象。

古代有所謂「狐魅疾」或「狐魅病」,大概就是精神病而已,但古人往往會認為精神病是狐妖附體或狐妖作祟所致。狐狸在這些民間的傳說裡,已經漸漸剝去“靈狐”的意味,反而染上了“怪異”“邪魅”等氣質。

在民俗文化的氛圍之中,鄉野村民將「狐」異化成「妖魅」,巫師方士又在此過程中從理論上進行概括、解釋,提出各種妖怪相關的觀念。這些妖精變化觀念在流行之後,又為妖怪傳說的流傳形成反哺。

因此,「狐魅」、「狐妖」這些概念一旦誕生之後便得以迅速擴散,成為大眾文化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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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志怪小說擴充套件了“狐妖”這一形象,深入人心

志怪故事中多見狐妖對人類男女行性蠱惑之事的描述,狐亦因此而在當時也被古人認為是淫媚之獸。雖然「淫獸」、「媚獸」之類的詞彙並無針對特定性別的狐,但為了之後方便表述,筆者將行性蠱惑之事的雄狐定類為「淫狐」,雌狐則是「狐媚」。

「淫狐」觀念的來源,相信可以追溯到漢代人對《詩經·齊風·南山》的理解,「南山」中之「雄狐」用作比喻齊襄公,諷刺齊襄公與其妹文姜私通之行猶如禽獸。所以狐狸便有了荒淫、邪魅的意義。

在古代志怪小說中,有一類專門作祟的狐妖,其作祟行為之性質往往與性無關,但危害性顯然比「淫狐」和「狐媚」都更強,筆者稱之為「妖狐」。

這也是古代故事中大部分的狐妖都具備的一面。

從其相關的各則故事的描述來看,妖狐行事無論利己與否,大多都會損人,有時候亦不知其目的為何,反正總是莫名其妙地搞得人家破人亡。由此來看,「妖狐」與「狐魅」十分相似,兩者之間的差別主要體現在妖狐為人形而狐魅為獸形,但前者作禍之深往往遠超後者。

南北六朝時期的淫狐故事大多都是雄狐誘淫婦女,雌狐誘淫書生的故事較少。

而兼照學狐都是雄狐妖的情況而言,起碼在六朝時期,「狐妖」在人們的認知中更傾向雄性。

到了唐代,雖然狐妖雌化傾向加深,雌狐化為美女蠱惑男子型別的故事的比例顯著提升,不過雄狐誘淫婦女型別的故事仍不在少數。統而言之,“狐妖”形象已取代“靈狐”,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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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近代,“狐妖”和荒淫的女性聯絡起來,使“狐文化”再遭貶值

小說中,狐妖作祟的性質大多涉及性蠱惑。於狐妖故事而言,「性」可以說是其中最常見的要素,將“狐妖”和荒淫的女性聯絡起來。

把狐妖與美女、淫婦聯絡起來,把至淫之物與婦人聯絡在一起,這種現象背後都隱晦地折射著當時社會對女性的性別歧視及偏見。

當狐妖首次以女性形象出現時,因為狐女的美麗是其固有的形象特徵,所以它的原型便被定性為「淫婦阿紫」。

這便使人們對狐妖的態度具兩面性,一面是如面對其他鬼魅時一般的恐懼,一面是對其「美色」的欣賞和垂涎,更使人感到狐的狡猾可怖。而「狐狸精」一語亦幾乎成為惑人女性的代名詞。

在《封神演義》中,狐狸的形象被徹底貶值固化。在眾人眼裡,妲己以色誘主,終至國亡,這種罪行被視為淫婦之尤。

九尾狐無疑是狐類中最頂尖的存在,但若這隻九尾狐是「狐媚」,那就成了極度魅惑、淫蕩的標誌。

從此,九尾狐與妲己二位一體,其在人們心中的形象再也沒有改變,“狐文化”徹底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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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結

可見,人們對於狐的理解,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其中由“靈狐”到“妖狐”是最顯著的表現,

而從貴族文化到平民文化的傳遞,是傳統“狐文化”貶值的根本原因。

參考資料:

《中國狐文化》

《封神演義》

《靈狐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