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王掃六合,天時地利遠勝人和

牛犁是什麼時候出現的

秦王掃六合,天時地利遠勝人和

秦王掃六合,天時地利遠勝人和

秦王掃六合,虎視何雄哉!說起秦始皇和他的橫掃六國,成就帝業的宏圖壯舉,人們大多從人和的因素闡述,從始皇帝個人到商鞅變法再到六世餘烈,各種角度都被翻來覆去的分析解釋了個遍;也有一些學者會從地理尤其是中國早年西勝過東的規律著手,分析秦王國的地利優勢;至於秦王國的獨特天時則很少有人涉及,說起來的也大多淪為不倫不類的玄學迷信。

然而,如果我們從實際的角度做一番分析,恐怕會發現,秦之所以能後來居上,滅亡六國,其根本原因也許天時地利的因素遠多於人和的因素。

人和的因素最被認可的是商鞅變法,我們前兩節有做過簡單介紹,為大家揭開其神秘面紗,這裡再簡單回顧下:

進入戰國以來,所有諸侯大國都面臨著一個根本困境,那就是國家日益增長的進取和圖存的野心與世卿世祿的政治經濟分配秩序之間的巨大矛盾。

世卿世祿是西周時期的政治遺存,在這種分配秩序下,位於城中的貴族透過掌握先進的青銅兵器獲得暴力優勢,他們不斷侵襲郊野的土生氏族部落,把他們的土地作為財產根據血緣親近關係,形成以卿、大夫和士為基礎級別的爵位身份體系,封給貴族與自己的後代。這個身份分配體系以家族為單位世襲,再透過嫡長子繼承製為核心的宗法制度在族內進一步分配。

由於城邦時代政治體系的簡陋與不完善,王國和諸侯國中,基於爵位的身份級別,往往要遠重於行政級別,這就造成早期的王族與公族的後代,其掌控的財產與勢力越來越大,他們中的最大的幾支往往形成了自己的掌控的城市,聯起手來足以輕易控制朝政,架空在位的王族或公族。

上層建築間的巨大矛盾,使得各國紛紛開始變法,商鞅變法就是其中最成功的一種。

商鞅變法的本質就是打破世卿世祿,改為以軍功為唯一的“KPI考核標準”,要求所有人都必須根據軍功來獲得封地,原則上不許世襲。這個聽起來很美妙,但問題是,包括秦國在內的各國,其老牌王族公族以及被兼併的諸侯大族等等,形成了龐大的卿大夫貴族階層,他們怎麼可能因為你一句改世襲為KPI考核就乖乖就範呢?他們必然激烈反對以至於搞得你無法成事。

所以變法必須要照顧他們的利益,讓他們至少在開始的時候幾乎感受不到損失。因此各國變法都會基於實際情況,做出靈活的調整,比如說

商鞅變法採取的調整措施是透過個人獎與團隊獎兩種模式,既調動起基層民眾的積極性,又基本沒有損傷大貴族的利益。

對於底層來說,斬首就可以升級,積極性肯定會有所增長,但是個人獎是隻針對大夫以下的平民和低等貴族“士”的。他們要想繼續升爵,必須要升到個人獎的最高階,還要把個人的爵位獎拋棄,改為擔任對應的軍中官吏,收穫只有爵位收穫三分之一,然後再透過團隊獎累積軍功繼續升級。也就是說,個人上升的通道被很嚴格的控制,個人選擇繼續上升還要丟棄三分之二的土地財富,也能節約國家支出。

而對於卿和大夫這些大貴族們來說,雖然明面上規定其後代沒有軍功就不能繼承任何財產地位,但是實際上給這些官二代們保留了預備役的起點,他們一加入就是軍中的大小官吏,參加的是團隊獎,團隊獎哪怕是後勤的司法的文書的,只要是算在這支部隊的官員裡,打了勝仗就統統可以升級。

所以對於這些大貴族們來說,一開始其實就是走一個過場。這些世卿世祿的官N代,富N代,都知道少壯派們對自己萬般不滿,國君也一樣萬般不滿,現在國家仁至義盡,給一個走過場繼續保留自己地位的臺階,還要不給面子,那就太說不過去了,他們內部也無法在這樣優厚的條件下,還團結起來對抗國王。正是基於這樣的背景,變法才能比較容易被接受。

當然,如果真這麼搞下去,那豈不就是換湯不換藥,卿大夫們該吃香喝辣還吃香喝辣,那這變法效果就沒法體現了。所以商鞅變法又搞出了一個客卿制度,專門用來吸引來自六國的有號召力的卿大夫們。

這個制度把來自六國的高素質人才,給予與卿的後代一樣的預備役級別,只要團隊獎一升級,立馬就享受最高的卿級別的待遇,並且可以和秦國大族一樣繼續升級。而最關鍵的是,在這個制度下,誰能做客卿,誰能從最高級別開始計待遇,國君說了算!這樣一來,首先是拉攏了六國人才,其次是這些人才在秦國毫無根基,完全是由於國君的賞識而得到重用,他們既能為國君效勞,拼力對抗老牌貴族,又能較輕易的為國君所掌控甚至隨時拋棄。

看上去,制度確實很完善了,可是上面這些制度,真的特別複雜嗎?複雜到六國的人打破腦袋也想不到嗎?似乎也並不是。六國所實行的各種變法其實也都大同小異,他們之所以遠遠沒有秦國變法成功徹底,有其不得已的客觀因素在。

商鞅變法要成功,要大量吸引本國基層與中層,還要大量吸引外來高層與外來流民,首先就需要大片大片的新增土地,你得有增量,有新市場,才能吸引更多的市場人員來替你開拓呀。當然,這個說起來也簡單,六國不就有大片的土地嘛,給我去搶啊!可問題是,對每一個諸侯來說,其他六國不都有大片的土地嗎?為什麼就只有秦國能改變的這麼迅速,這麼徹底呢。

這裡面既有地利的原因,也有天時的原因,我們首先來重點說說天時。

商鞅變法要想強力執行,有一個不可或缺的必要條件——國家對土地的強有力的掌控

,國家有能力執行徹底的國家土地所有制,不然你國家連土地都不能掌控,你拿什麼去作為獎勵分給透過軍功獲得爵位的個人呢?

可能很多朋友會有疑問,國家土地所有制在後世很多中華大帝國都想推行,但基本都淪為一紙空談,怎麼秦王國卻能有力的推行下去呢?

秦國還真有能力推行國家土地所有制,這主要和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息息相關。

在西周和春秋早期,社會的生產力水平很低,特定的生產方式決定了土地所有制帶有濃重的氏族公有制色彩。

早期的耕種工具非常簡陋,都是硬木與石質工具,銅過於稀少,很難作為農具大規模使用,而且銅的硬度和耐用度也遠遠不夠。直到春秋時期鐵的出現才得以使農具有了飛躍,但是耕種能力仍然有很大的不足。

當時的鐵還是生鐵,質量仍然有很大限制,當時的農具雖然出現了所謂的鐵犁,牛犁,但是要到西漢中期,大約是由於材料的進步,早期鋼已經出現,才得以發明犁鏡(又叫犁壁)。直到有了犁鏡做固定,才可以有效的使用畜力(主要是牛),才可以實現深耕和深耕下的平整土地。

也就是說,春秋戰國時期,是不具備深耕的技術水平的,而無法深耕土地,種子的施種就會面臨巨大的困難。舉個例子,種子插秧最多能種四五釐米,可是土壤表面太乾太硬,必須要5-15釐米才能耕種,而且具體多深要根據不同年份土壤的溼度、肥力來定。而農具又最多能深入10釐米,怎麼辦?

當時的人們想出了所謂的壟畝法來耕種。簡單的說,就是我們假設有一塊地,我們從中間一分為二,用類似寬的鐵鏟一類的工具,把右邊的土地剷出10釐米,然後全部翻過來放到左邊,這樣左邊就高了出來叫做壟,深度是10到0釐米,右邊就成了一條溝,深度是10往下。

這樣,如果當年比較乾旱,或者田是旱地,就可以把種子種到溝裡,深度是10-15釐米,如果當年比較溼潤或者田是水田,就種到左邊的壟上,深度是5-10釐米,可以保證種子在適合的5-15釐米的深度耕種。

當然,由於深度非常淺,一條壟或者一條溝基本上一年只可以耕種其中的一個,而且往往第二年就肥力不足,要反過來把壟上翻來的地回填回溝,再把壟鏟成溝,翻到原來的溝上,壟變成溝,溝變成壟。

這種耕種方式,就必須把田切割成一個個左右對稱的長條狀,事實上,所謂的畝字,初始含義就是指的一步寬,一百步長的一大長條的田地。所以那個年代的田地不像後世是隨意靈活處置的,必須是非常歸整的一長條壟隔著一長條溝,各戶之間必須要有強力部門協調歸整土地。

此外,由於缺乏深耕能力,導致土壤的肥力非常有限,即便是挖成壟和溝一年一換,也可能仍然肥力不足,土地耕種完兩年可能還要休耕,也就是說還需要準備好輪耕的土地,保護好休耕的土地。

透過上面的介紹,我們可以瞭解到春秋戰國時期,每年耕地只有不到一半可以耕種,產量很低,而且需要非常歸整的壟畝和輪耕設計,這樣複雜的耕種環境使得單戶之間是沒法完成協調與溝通的

早期的土地所有制度都是基於血緣氏族和部落的公有制,部落集體歸整、規劃和分配田地,單戶按照集體規定使用田地。隨著城邦諸侯的擴張,田地在氏族部落公有和個人使用的基礎上,往往還要加一層宗主——來自城邦的貴族逐漸擴張到郊野,郊野的部落和田地往往被封給了他們,但是他們根本無力打破這種生產方式與土地管理制度,對土地和部落的所有更多透過收取地租(主要是基於公田的勞役地租)來實現。

所以早期的世卿世祿貴族,其所謂的勢力是非常有限的,他們根本沒有能力整合和利用手裡的土地和人口,氏族和部落除了交租,根本不是他們可以調動使用的。

在解放初期,我國的雲南、大涼山等深山地區,還大量保留了很類似的生產方式與多級土地所有制度,為我們留下了很多先秦生產製度的活化石,限於篇幅,這裡就不多介紹了,有興趣的可以參閱相關文獻。

言歸正傳,隨著諸侯向郊野的大幅擴張,國家暴力開始擴張,郊野的血緣氏族和部落被打破,逐漸形成新的基於村社的國家直接控制的基層行政單元,國家開始強力掌控基層單元。由於前述生產力的限制,舊的生產方式和制度很難打破,土地必須要公共部門來強力控制,所以諸侯國都掀起了土地國有化的熱潮。

在第一節,我們介紹過秦王國在前408年的“初租禾”,這個初租禾其實就是意味著國家正式開始宣佈土地國有,透過地租方式收取稅收。

這個過程最早是在經濟最發達的齊國實現的,大約早於秦270年,但是此時打破世卿世祿的改革還遠遠沒有開始。所以在國家佔有土地的時候,強大的世卿世祿貴族也在瘋狂的擴張自己的土地,這些大貴族作為國中之國跟隨國家一起擴張,於是齊國陷入了早期大族迅速膨脹,國君和其親族迅速被架空的混亂局面。國家被田氏取代,國家的強力控制始終無法建立。

緊隨著齊國崛起的是晉國,他們的類似國有化土地擴張行動,比秦國早了200多年,同樣,他們打破世卿世祿的改革需求還遠遠沒有到來,於是,那些早期貴族瘋狂的擴張自己的土地,與國家一起擴張,最終國君和其親族迅速被架空,一直牢牢壓制秦國的強大晉國不僅沒有一統天下,反而就此崩潰,一分為三,給了秦國天賜良機。

秦國的國有化土地改革是最晚的,晚於關外國家一百多到二百多年,他們改革的時候,關東六國的打破世卿世祿的改革已經開始,很快就進行得如火如荼,秦國已經可以很輕易的從六國的改革得到經驗,可以很快的進行新的改革。

秦國的改革其實早就開始,到商鞅時期集大成,和國有化的改革相距不超過50年,也就是說,秦國的兩次改革相距時間非常短,短到其國內的老牌卿大夫階層根本來不及擴張,根本來不及形成自己的力量。

秦國的土地國有化和擴張是幾乎同時的,使他成為唯一有條件實現徹底的國有化擴張的國家,其時機非常恰到好處。如果秦國土地國有化改革早一點,那麼等到第二次改革大潮到來時,秦國也已經是舊貴族並立,擴張起來就難免步履蹣跚,如果秦國的土地國有化進行的再晚一點,類似越國那樣,那麼秦國就無法對六國人才形成吸引力,很可能在六國的擴張步伐下被壓制甚至瓜分。

秦國的改革時機為什麼這麼恰到好處?當然有很多複雜的,說得清的和說不清的原因,但很顯然,這絕不是某個或者某幾個偉大人物能夠決定得了的。好了,這節我們主要說的天時,下節再具體說說地利。